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河长制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河长制

海原县河长办开出首张督办单

索引号 640522012/2017-00871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1-21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水务局

海原县河长办开出首张督办单

 

2017年1120日,河长公室在对全县各乡镇河长制工作督查考核中,发现西河高崖乡境内石峡口水库至红古干流段,存在5家采砂场非法作业,在河道内乱挖乱堆,该行为严重危害到河势稳定、河床河岸安全。9月7日,县人民政府以海政发〔2017〕150号文件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非煤矿山及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河道采砂进行关停整治,国环局、水务局对5家砂场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书,但时至今日,这5家危害河道安全、破坏河道水环境的采沙场仍未自行关停、整治。县河长制办公室责成高崖乡人民政府、高崖乡河长制办公室于2017年11月30日前,落实好此次督办事项,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县河长制办公室。

今年,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河库资源保护、推动河库水污染防治、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河库生态修复、推进河库长效管护、强化河库执法监督、提升河库综合功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