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举办全面推行河长制观摩培训学习
2017年11月6日——11月7日,海原县河长办公室组织县发改局、住建局、国环局、农牧局、林业局及全县17各乡镇河长办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共25人,赴彭阳县白杨镇进行河长制工作及茹河水环境治理情况的现场观摩学习,听取精准扶贫户“公益岗位+民间河长”遴选模式和岗位管理情况、村级成立河长办公室介绍后,参训人员深受启发,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开拓了工作思路。
通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及十九大报告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使参训人员进一步明确和深刻理解了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及推行河长制工作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中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通过聆听自治区水利厅高级工程师王学明,结合实际进行河长制工作意义、作用及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内容讲解,对参训人员更进一步加深了河长制理解,提高河长制工作的认识,起到了极大的帮助作用。
参训人员能够认真的聆听、做笔记,严格遵守培训纪律,积极的进行交流发言,圆满的完成了观摩培训任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