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河长办开展2017年第三次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
2017年10月12日,中卫市河长办一行3人,对海原县河长制前一阶段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从召开总河长会议情况,县乡级方案、制度建立,河长公示、河湖名录建立、河长办公室机构建立、河长工作宣传、信息报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进展、重点任务推进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查阅,座谈交流。
督导检查组表示对海原县河长制工作进展,予以肯定,认为能够按照2017年河长制工作任务节点完成各项工作,档案资料整理较规范,图、表及制度上墙,内容全面。
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未能召开河长制联系会议,应加强各成员单位协调、沟通,协调整合各相关单位力量,真正当好河长的参谋助手。二是进一步抓好河长办督查力度,并督促各乡镇河长制工作,做好督查、巡查资料整理,三是加快推进“一河一策”方案及河长制工作手册编制工作。
四是逐步落实镇级检查治理、村级巡查养护等工作。五是加大重点治理工程的进展情况及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