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长办发〔2017〕7号
县河长办公室关于2017年河长制
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卫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17年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卫河长办发[2017]2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县11月中旬完成对全县17个乡镇2017年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河长制办公室备案。现就考核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组人员:
组长:乔占文
成员:吴平江、李自成、尚存珍。
二、时间安排:
11月14日:三河、七营、甘城、李旺、高崖
11月15日:西安、树台、关庄、红羊、
11月16日:李俊、九彩、郑旗、贾塘
11月17日:曹洼、史店、关桥、海城镇
三、考核验收内容
1、乡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四项制度、成立河长制办公室情况。
2、乡级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地点、制度上墙、办公配套及人员落实情况。
3、召开乡级河长制会议安排布置工作的图片、文件资料。
4、制定2017年河长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5、各条河流乡级河长巡查记录,提出各自管辖河流的存在问题、治理措施及管护、保洁方案。
6、信息报送情况。
7、乡级河长制工作总结材料。
请各乡镇认真做好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附:海原县2017年乡级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海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