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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河长办公室关于2017年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2/2017-00799 文号 海河长办发〔2017〕7号 生成日期 2017-11-12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水务局

河长办发〔2017〕7

 

县河长办公室关于2017年河长制

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卫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17年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卫河长办发[2017]2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县11月中旬完成对全县17个乡镇2017年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河长制办公室备案。现就考核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组人员:

    组长:乔占文

    成员:吴平江、李自成、尚存珍。

二、时间安排:

1114日:三河七营城、李旺高崖

1115日:西安、树台、关庄红羊、

1116日:李俊九彩郑旗贾塘

1117日:曹洼史店关桥、城镇

三、考核验收内容

1、乡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四项制度、成立河长制办公室情况。

2、乡级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地点、制度上墙、办公配套及人员落实情况。

3、召开乡级河长制会议安排布置工作的图片、文件资料。

4、制定2017年河长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5、各条河流乡级河长巡查记录,提出各自管辖河流的存在问题、治理措施及管护、保洁方案。

6、信息报送情况。

7、乡级河长制工作总结材料。

请各乡镇认真做好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附:海原县2017年乡级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

                

 

 

                                                  海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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