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党办发〔2017〕174号
中共海原县委办公室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海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县直及区(市)驻海原各单位,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
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海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邢连平 海原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 贾治林 海原县水务局党委书记 局长
副 主 任: 马海军 海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成礼 海原县国土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郑海明 海原县农牧局党委书记 局长
黄占斌 海原县林业局局长
刘凤武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 局长
杨占琦 海原县公安局副局长
专职副主任: 乔占文 海原县防汛抗旱办公室副主任(兼)
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水务局调整事业编制人员2人,国环局、农牧局、林业局、住建局各划转事业编制人员1人,调剂增加事业编制2名,共8人。
海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和河长的决定、决策和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巡查、处理、反馈、督查、考核等各项制度,监督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负责组织河长制联席会议,组织开展综合督导检查,评估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河长制实施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管理维护全县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现、落实和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负责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中共海原县委办公室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