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1/2017-7185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7-10-10 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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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政府办 |
10月9日,中卫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徐海宁主持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总河长第二次会议。县领导罗成玉、郭吉武、汪万文、丁志爱、金钟河、邢连平等参加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了自治区推行河长制工作观摩座谈会会议精神,副县长邢连平汇报了总河长第一次会议以来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县级各河长汇报了县级河道基本情况及综合整治对策,研究审定了海原县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海原县河长制河沟道巡查制度(试行),县级河道“一河一策”及综合整治方案。
自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以来,海原县共确定县级河流11条,乡级河流38条,落实乡级河段62段,村级河段146段,目前各项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正在稳步推进。
徐海宁强调,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乡村两级河长制工作人员要坚持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经常开展督查和巡查,定期报告工作进度,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河河有人管的工作制度;要结合秋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尽快开工已确定的建设项目,要按照扬黄灌区、库井灌区、山区分类开展工作;要因地制宜,抓好“一河一策”工作方案的落实,优先治理清水河,其10条河流治理按照方案要求逐步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职责,按照各自分工稳步推进工作,要有恒心、有决心,紧盯目标,稳扎稳打,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要强化学习、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支持、积极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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