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6/2020-0001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5-19 15:2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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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教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教体局 |
5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全区2020年春季学期小学生返校复课时间确定,5月27日小学四、五、六年级学生返校复课;5月31日小学一、二、三年级学生返校复课。幼儿园幼儿返园、特殊教育学校(机构)学生返校复课和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在小学返校复课观察一段时间后,由属地市、县(区)党委、政府针对疫情防控风险等级管理原则确定。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和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关于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秩序扎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学生健康。 (记者 张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