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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武汉来海原人员的一封信

索引号 640522017/2020-0000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1-24 18:3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各位武汉来海原人员:

    你们好!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按照区市县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已全面铺开。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您和您的家人的健康及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们倡议近1月从武汉来海原的人员协助我们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卫护全县人民健康安全。

    一、请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14天后如无症状可解除隔离。

    二、出现发热、咳嗽症状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到所在地医疗机构规范就诊。请直接到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不要到其他科室。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武汉旅居史。

    三、请做好其他家庭成员的防护,家人尽量不要参与聚集性活动,家中不待客。室内勤通风、勤换气,衣服被褥勤晒太阳,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和区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祝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新春快乐,身体健康!

 

    咨询电话:0955-4011808   0955-4015352

 

              海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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