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7/2020-0000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1-23 14:28: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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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各位武汉来宁、返宁人员:
为了配合做好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近期从武汉来宁、返宁的人员,提出以下健康提示。
一、请主动居家休息,最好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
二、做好个人防护,外出要戴口罩,要勤洗手。
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指定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预检分诊程序规范就诊。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武汉旅居史。
四、请做好其他家庭成员的防护,建议家人尽量不要参与社会活动,家中不待客。室内勤通风、勤换气,家具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
祝广大群众新春快乐,身体健康!
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