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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资格证本月起可申请寄送

索引号 640522015/2018-93874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10 17:33: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人社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人社局

12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获悉,自本月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可申请寄送。

考生领取各类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或补办证书,均可选择现场领取或EMS快递送达两种方式。按照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的相关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选择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按相关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选择快递送达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证书申领”栏目,下载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申请表》后,发送邮件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邮箱(nxrskszxfwdt@126.com),由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合格后,于5个工作日内寄送资格证书。寄出时由邮政快递向考生手机发送快递时间和单号等信息,考生可根据短信提示于一周内查收快递邮件。快递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资费标准为20元/人。快递签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确认,支付费用、开封验收后方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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