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20-0003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4-30 11:40: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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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2020年,海原县紧紧围绕农村环境整治中存在的突出和难点问题,重点抓好垃圾清理、环境整治、长效管理,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清”为突破口。围绕“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抓好以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沟渠道边、农业生产废弃物、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改变农民不良生活习惯,绿化村庄为主的“五清一改一绿化”,确保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实施设施蔬菜等示范基地有机肥替代化肥和农药减量行动,大力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大秸秆资源化利用,构建政府、企业、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推广秸秆收、储、运、用新模式。试点推广生物降解膜、保水剂等地膜减量增效和抗旱抗逆技术,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
“治”为着力点。逐步推行“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垃圾分类治理模式,加快构建以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新建海原县固废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海城镇垃圾中转站,按乡镇分区选址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在12个乡镇建设无动力生活垃圾磁化低温降解处理站12座。将农村污水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管理、统一运营维护”的原则,年内计划实施树台、红羊2个乡镇的污水处理站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
“管”为关键点。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长效机制;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制度,确保责任到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环境卫生的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和责任化,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健全县、乡(镇)、村、组四级责任体系,进一步调动乡镇和村组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内生动力,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工作格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实施以奖代补的办法,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和“有奖有罚”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