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9/2017-7597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7-05-16 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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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国环局 |
一、12369环保投诉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值班由环境信访投诉中心负责安排。
二、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岗,保证12369环保热线畅通,随时接听、接待、接受群众来电、来访、来信和网上投诉、举报。
三、对每一件环境污染投诉、举报,值班人员受理时必须做到热情礼貌,语言文明,吐字清楚,耐心询问投诉举报人的姓名、电话号码、地址、单位及污染内容。对举报投诉内容不属环保部门职责范围的必须当场解释清楚。
四、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要求内容详细、栏目齐全。中心统一负责填写《环境投诉登记表》,做到一事一单。
五、夜间、节假日值班同志应及时移交值班记录,作好有关事项交代。
六、接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后,应问清详细情况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应急处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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