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9/2017-64574 | 文号 | 海国土资环发〔2017〕295号 | 生成日期 | 2017-06-12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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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国环局 |
海原县树台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来《海原县树台乡红井村刘河美丽村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意见,并经我局局务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海原县树台乡红井村。
二、建设内容:总投资5159.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19%。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房屋改造:1、农房改造:房屋改造42户,采用青砖墙、红色琉璃瓦顶,共改造2100米;改造大门42个;2、新建住宅:新建住宅35户,其中包括住宅总建筑面积为2100平方米,工具房车库总建筑面积为1050平方米,养殖圈舍700平方米,新建院落大门35个,建设院落围墙总长度1750米。
(二)基础设施工程:1道路硬化:单侧50米间距,安装路灯47盏;灯杆高6米,路灯采用LED60W单叉太阳能路灯。2道路绿化:道路两侧绿化种树2150株。
(三)公共服务设施:文化广场:建设文化广场一处,地面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文化广场设置公厕一座。
(四)给排水工程:在村内安置拆迁户住宅建设区域沿路新建给水管1.2km,给水管管材为PE管,采用De100管径。增设管网主要为拆迁户新建屋舍供水。水源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项目用水量为45.68m3/d。沿主要道路铺设排水主管网,沿次要道路铺设排水支管网,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排水管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D500管径,建设管长1.8km。
(五)环保工程:1、生活废水:生活垃圾每日清运,旱厕采用干封农村旱厕,及时覆土,定期清掏还田。2、固体废物:本项目沿村内道路隔100m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箱,共设置29个垃圾箱,生活垃圾由中心村定期派车清运处置。项目采用的路灯为太阳能电池板供电,电池板寿命约为15年,产生的废光伏板由供应商回收至生产厂家。;3、绿化:村内主道路两侧实施绿化,相隔3m植一棵树,共2150株;新建院落内设置小花园,新建35户,共2450平方米。
三、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路径、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5年内未开工建设,如再次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前须报我局申请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按照规定接受海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的“三同时”监管工作。
海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