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9/2017-64569 | 文号 | 海国土资环发〔2017〕290号 | 生成日期 | 2017-06-12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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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国环局 |
海原县高崖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来《海原县高崖乡红岸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意见,并经我局局务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海原县高崖乡红岸村。
二、建设内容:总投资673.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5万元,占总投资的1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硬化工程、农宅整治工程、文化广场建设工程、路灯照明亮化工程、环卫设施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道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为3320平方米,其中在纬一路北侧种植三排果树形成经果林带,长1309米,需果树786株;纬一路、纬三路、经一路、经二路树种采用国槐,胸径6cm以上,道路绿化长度2408米,需种植963株;道路绿化共需1749株;
(二)道路硬化工程:扩建干路906米,道路红线宽6.5米,其中路面宽度为5米,人行道宽度为1.5米;在村庄现状已硬化的纬一路、纬二路北侧新建1.5米人行道2811米,人行道填方5576立方米;
(三)农宅整治工程91户;
(四)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新建文化广场一处,占地面积9500平方米,其中硬化面积8500平方米,绿化面积1000平方米,配置六角亭一个;
(五)路灯照明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沿主要道路按照50m一个双侧错位布置,共计安装太阳能路灯75盏;
(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环卫设施工程:村庄北侧公厕配套设置玻璃钢化粪池一座(容积为10立方米)、配置垃圾收集箱50个,公厕一处,环境卫生整治91户。
三、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路径、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5年内未开工建设,如再次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前须报我局申请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按照规定接受海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的“三同时”监管工作。
海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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