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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示

索引号 640522001/2021-0034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21 16:43: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对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

规划期限:2019-2035年。其中近期为2019-2025年,中期为2025-2030远期2030-2035年。

规划范围:本次海兴开发区规划总面积22.62平方公里,包括三大工业发展区块11.51平方公里,其中:

第一区块:规划总面积8.01平方公里,分为2个地块,第一地块四至为东至朝阳街、南至金源路、西至光明街、北至海兴街,规划用地面积6.86平方公里;第二地块四至为东至朝阳街、南至海通路、西至秀山路、北至疙瘩沟,规划用地面积1.15平方公里。

第二区块:位于海兴开发区的东南侧,范围:北至405 县道,南至规划一路,东至101省道,西至宝中铁路西侧500米处。总用地面积1.6平方公里。

第三区块:位于海原县城西南角,范围:北至产业园纬三路,南至产业园纬八路南400米,东至产业园经四路,西至产业园经一路西200米。总用地面积1.9平方公里。

规划布局:结合海兴开发区主城区规划用地布局和空间拓展趋势,未来开发区将逐步构建“一山、一河、两心、一轴、一带、五区”的城市功能空间结构。“一山”指海兴开发区北侧的凤凰山。“一河”指苋麻河生态景观休闲带,构建开发区水系生态景观。“两心”即北部综合服务中心和南部商贸综合服务中心。

“一轴”指以行政大道形成的开发区南北向发展轴,联系开发区南北两侧区域。

“一带”指以海兴街形成的开发区东西向发展带,联系开发区东西两侧区域。

“五区”指行政办公区、北部生活服务区、商贸物流区、生态休闲区、工业发展区(第一区块—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区、第二区块—农副产品深加工及仓储物流产业区、第三区块—轻工纺织产业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955880435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32号中国航天科技军民融合创新中心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29-88856173

电子邮箱:63228748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详见附件。请填写与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规划单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与您沟通和反馈相关信息,同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规划编制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不会将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请您放心。

附件: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环评公众意见表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1220

附件: 附件: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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