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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向阳安置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索引号 640522008/2019-00008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04 11:2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住建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住建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向阳安置区绿化工程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8】224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县自筹解决、国家补助、银行贷款及县财政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原县中静路以北,幸福巷以北,西邻海原一中区域内(具体建设地点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2.2招标内容:绿化、绿化给水、绿化土建工程;

2.3招标范围: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园林绿化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外地企业需提供壹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上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的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所有参与招投标的企业必须作出本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方可参与招投标。

3.6被列入海原县建筑市场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和宁夏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nxzfcg.gov.cn)进行网上同时报名。施工标段报名时须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廉洁投标承诺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二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建造师的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扫描件必须清晰)。所有提供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若未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会导致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

4.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7日,按系统提示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图纸每套1000元(投标人需要可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后,主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并持单位介绍信在规定领取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暗标相关资料,暗标资料领取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0日。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卫市办理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955-8597701。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600271按1号键咨询即可。 

4.5 投标时所有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无高利贷借贷行为承诺书及无其他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原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海原县

    联系人:  杰                                                     

  话:15709556180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高尔夫A座6楼  

联系人:贾海莉                                           

  话:0951-6712389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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