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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西安镇维宗小学综合教学楼及附属工程

索引号 640522008/2018-67194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8-21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住建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住建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西安镇维宗小学综合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已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发【2018】27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薄改专项资金及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原县西安镇维宗小学院内,新建教学楼一幢,建筑面积3153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新建砖混结构门房20平方米以及地下消防泵房、运动场、围墙、硬化、室外管网等附属工程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二个标段。

Ⅰ标段:海原县西安镇维宗小学综合教学楼;

Ⅱ标段:海原县西安镇维宗小学附属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 被列入海原县建筑市场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821日至201893, 每日8: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

4.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 821日至201894日,按系统提示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须于2018910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技术标专用封面、封底及密封纸。施工图纸投标人可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自行复印。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系统办理CA锁及联系方式: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中卫市办理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955-8597701。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和产权交易科联系。咨询电话:0955-7067693。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 海原县城区     

  联系人: 穆先生                  

  电  话: 0955-401782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长城东路238#             

  联系人:  王洪莹           

  电  话: 0951-4110004      

  电子邮件:640898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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