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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522020/2022-0003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18 16:2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文广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文广局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物遗址保护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非遗及文物保护良好社会氛围根据文旅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办非遗函〔2022〕82号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2宁夏“非遗购物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文旅函〔2022〕1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享,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非遗保护成果,以向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非遗宣传展示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努力打造黄河文化传承彰显区。进一步增强文化认同,坚定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原县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主题是:连接现代生活  绽放迷人光彩

宣传口号:1.人民的非遗 人民共享

          2. 激发非遗活力 创造美好生活

          3.乡村振兴 非遗同行

          4.喜迎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

          5.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6.文物融入生活 展现时代风采

          7.让文物活起来 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8.文物保护人人有责  文明薪火代代相传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今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展演工作的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促指导系列宣传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长:周玉宁  文广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田志鹏  文广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文广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员:宋国兵  文广局办公室主任  

王新林  文化馆馆长

马建东  文管所所长  

    文化馆副馆长

李晓霞  文管所副所长

各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

  四、活动安排

开展非遗系列宣传活动

  容:负责制作悬挂跨街横幅,制作摆放展板,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材料,发放带有宣传标语的宣传品,利用文化流动服务车在指定地点播放非遗专题片,设立咨询台,提高社会群众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间:20226月11日上午9:00—11:00

  点:海原县南门广场、三河镇、盐池管委会、甘城乡、曹洼、红羊等乡镇

(二)开展“云游非遗·畅享海原”影像展

  容:在文化馆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集中展播《海原传统酿醋技艺》《剁绣》《麦芽糖制作技艺》《海原民间社火春官词》《葫芦烙画》《燎疳》等各类优质非遗资源,让更多社会公众关注、了解生活中丰富多彩的非遗和生动的非遗保护实践,激发全社会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豪感,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实践的浓厚氛围。

  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5月31日

(三)举办花儿、曹氏武术等非遗展演展示展销活动

  容:举办花儿、皮影戏、口弦、砖雕、木雕、蛋雕、二毛皮、剪纸、刺绣、胡湾舞狮、曹氏武术、烙画、蛋雕等展演展示活动。

  间:2022611

  点:海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南门广场

(四)举办非遗购物节活动

  容:开展非遗购物节活动,以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为工作目标,以海原县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各企业为重点对象,通过抖音、快手、唯品会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销售活动。

  间: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

(五)举办“闽宁协作漳海情 不忘初心再扬帆”漳浦·海原艺术作品交流展

  容:征集我县剪纸、刺绣、书法、绘画、摄影等作品100余件,结合漳浦县剪纸、刺绣等作品,组织共计近200幅各类作品,开展漳浦海原艺术作品交流展。展出期间同时举办剪纸培训、交流、现场互动等活动。

  间:2022年6月—2022年7月

  点:海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

(六)举办海原县第五届方棋大赛

  容:组织方棋爱好者参与比赛,通过初赛、复赛、决赛等环节,最终组织选拔100余名方棋爱好者举办第五届方棋大赛。

  间:20226月10

  点:海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

(七)公布第四批海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容:对海原县人民政府公布的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部分传承点全面向社会公布,制作颁发传承人证书,打造提升三个县级非遗传承基地(点)并授牌

  间:2022年6月

  点:县花儿艺术演艺有限公司花儿传承点等

(八)举办新认定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

  容:对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第五批中卫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传承人的申报、传承人的义务、传承人的权力等为主,进一步提升传承人的履职能力。

  间:2022年6月6日

  点:海原县文化馆二楼

举办剪纸刺绣等非遗项目展示展览

  容:开放海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孵化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区、生产区,让观众在观展的同时,体验剪纸、刺绣加工、生产技艺,体验“活态”传承,同时免费开放海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博物馆两个非遗馆一个民俗馆进一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间:2022616月20日

  点:海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孵化园

(十)举办非遗进校园活动

    容:组织花儿、口弦、砖雕、木雕、蛋雕、二毛皮、剪纸、刺绣、胡湾舞狮、曹氏武术、葫芦烙画、蛋雕等非遗项目进校园展演展示活动。

    间:2022年6月5日

    点:海原二中、西安中心小学、关桥中心小学等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宣传展示工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文化馆(非遗中心)、文管所、各乡镇文化站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前后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关注非遗,人人珍视优秀传统文化及参与文物保护的社会氛围,做细做实各项工作

(二)主题鲜明,突出特色。文化馆(非遗中心)、文管所、各乡镇文化站要紧扣连接现代生活  绽放迷人光彩”这一主题,在主体框架下策划安排相关活动,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设计丰富多彩、融入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系列宣传、展演、展示活动。

(三)落实责任,确保安全。文化馆(非遗中心)、文管所、各乡镇文化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把活动内容和价值导向,防范意识形态风险。各项活动要有安全研判,落实安全责任。做好疫情管控,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四)拓宽渠道,创新形式。文化馆(非遗中心)、文管所、各乡镇文化站要通过联系县电视台、中卫日报等多种载体,开设非遗专栏等;注重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通过微信、直播平台等,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具有趣味性和互动性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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