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0/2024-0061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1-01 09: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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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按照《关于印发海原县2022年小杂粮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农办发〔2023〕22号)和《关于印发海原县2024年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与农业财政项目验收方案的通知》要求,2024年9、10月,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联合组成验收小组,对2024年我县实施的小杂粮绿色高质高效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经验收,海原县2022年小杂粮绿色高质高效项目荞麦种植合格面积1000亩,拟享受中央补助资金10万元。(详见附件1)
现将其验收结果及拟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与公示情况不符等问题,请于2024年11月7日下午18:00前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应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调查核实。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监督电话:0955-4011201
附件:1.海原县2022年小杂粮绿色高质高效项目拟享受财政补助资金表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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