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3/2024-00073 | 文号 | 海财(农)指标〔2024〕69号 | 生成日期 | 2024-06-10 17: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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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财政局 |
关于收回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李旺镇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的通知
李旺镇人民政府:
现依据你单位申请上缴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的函(详见附件),收回2023年你单位小额信贷贴息资金2471.2元,安排用于2024年统筹整合项目。
附件:关于上缴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的函
海原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