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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对海原县脱贫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索引号 640522013/2021-0000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07 10:15: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乡村振兴局


自治区党委第巡视组对海原县脱贫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2020421日至430日,自治区党委第六视组对县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巡视期间,巡视组通过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开展个别谈话下沉走访调研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受理移交来信来访等形式内容,于72日下发了《关于对盐池等9县(区)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的反馈意见》,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意见建议。为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要求和第六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我县对反馈点到的问题全部认领,共梳理了3个方面936个问题,列出了整改清单,建立了问题台账,压实整改责任,全面整改落实,全力解决影响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的突出问题,坚决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收官战。截止11月底,梳理的36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具体部署推进和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部署推进情况

(一)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


座谈会上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对巡视工作的总体要求,落实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72日收到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后,73日召开202016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全文传达学习了《关于对盐池等9县(区)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的反馈意见》,研究审定了《海原县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对海原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梳理的3个方面936个具体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123条,明确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在内的11名县级领导牵头、86个部门(单位)参与整改工作。同时,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将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面整改、坚决整改,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二)推进整改落实情况

我县坚决履行整改落实的县委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行业部门责任三个责任,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指导整改工作,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和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突出整改成效,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各部门、各乡镇严格按照县级责任领导负总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逐级传导压力,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县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压得还不够实问题整改情况

1.责任压力传导仍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未按要求落实工作,个别成员单位主体责任降格落实,将脱贫攻坚工作交由副职负责。《关于全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海扶组发1)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中明确农村公路建设方案和壮大汽车运输业方案,交通局作为牵头实施单位,但在当年的脱贫攻坚方案中并未涉及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办制定下发《关于报送重点工作专报的通知》,督促各单位按期上报各类工作专报40份,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县委、政府督查室统筹规范督查督办工作,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制定印发《海原县2020年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把牢督查督办定位,把各级各类巡视、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点,以四查四补为抓手,紧盯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推进,下发督办单129份,涉及督办整改问题221个,完成整改问题206个,配合纪委监委、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脱贫攻坚督查2次,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工作态度,坚决落实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采取重点工作一月一专报、定期调度、不定期督查等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四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检查,举一反三,重新完善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机构和任务分工,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主抓脱贫攻坚。交通部门重新研究制定了农村公路建设方案和壮大汽车运输业方案

2关于自满意识有所抬头,谈话中发现,大多数干部对巩固脱贫成果的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普遍对已有成果较为乐观,认为目前工作已经补齐了短板、补强了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要求,县委组织部配齐配全了乡镇缺配的8名领导干部,2020年对因工作调离出现空缺的2名乡镇副职、1名扶贫行业部门正职进行了补充配备,对2名表现优秀的驻村干部分别提拔为部门副职、乡镇副职并继续驻村工作,将13名挂职乡镇党委副书记挂职锻炼时间延长到2020年年底,进一步加强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乡镇脱贫攻坚力量不减、扶贫干部队伍相对稳定、帮扶工作不断,以有力的干部保障助推脱贫攻坚。二是加大公务员招考力度,在2019年招录选调生21名、公务员16名的基础上,2020年计划招考选调生8名、公务员25名,进一步充实乡镇和扶贫工作部门人员力量。三是县委编办继续保持县扶贫办现有43名编制(10名行政编制,33名事业编制)不变,保证扶贫工作机构和扶贫工作干部队伍稳定,确保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巩固脱贫成果。四是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通过集体学习、学习强国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区市县有关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县扶贫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强化指导,服务全局,扎实开展四查四补与挂牌督战工作及脱贫攻坚普查等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和问题整改落实,彻底解决影响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的突出问题,坚决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杜绝松劲懈怠现象发生。

2.部分问题整改还不够彻底方面

一是个别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不够。

3关于督导检查多次指出的扶贫数据不精准的问题没有举一反三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扶贫办指导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结合四查四补常态化和脱贫攻坚普查,随时对全县建档立卡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核准,及时修正问题数据,核准疑似问题数据,提升数据质量。二是我县定了《海原县建档立卡信息和项目库信息动态监测更新工作机制》,县、乡镇、村三级成立数据质量管理维护工作专班,实行数据质量三级联动监控管理,统一工作方法和要求,实时动态监测维护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和项目库信息数据,确保全县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和项目库信息数据维护及时、更新及时,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三是按照近期自治区扶贫办的工作部署,结合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进一步细化精准扶贫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县乡两级至少明确2名信息员,村级至少明确1名信息员,再压实责任,再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及时更新维护扶贫对象数据信息四是充分发挥帮扶责任人作用,利用建档立卡APP逐户逐人核实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及时更新维护,确保数据质量。

4关于村集体经济和合作社带动能力的问题举一反三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县农业农村部门积极认定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推荐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合作组织培育,目前全县126个贫困村实现专业合作组织、经济合作组织全覆盖,提高了组织化程度。二是我县建立健全畜牧三级管理体系和三级服务体系,组建了海原县肉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18个乡级肉牛产业工作站,57个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50头以上规模牛场60家,加强畜牧三级服务体现建设,选聘88名乡村兽医委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培训后,实行牛医网格化管理,围绕牛产业疫病防控、诊治、冷配、饲养管理等开展技术服务。三是我县采取龙头企业带动,光伏扶贫托底,扶持项目拉动,示范引领造血的模式,成立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制定印发了《海原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海农改(专)办发〔202014号)、《海原县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海农改(专)办发〔202015)和《海原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海农改(专)办发〔202016等规范性指导文件,通过华润托管代养、光伏扶贫电站、海原四季鲜等分红模式以及实施中央自治区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有效推动全县150个村村集体经济破壳发展,其中126个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益均达到5万元以上。四是我县先后争取和投入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600万元,扶持6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2019年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8个,每村扶持100万元,总资金1800万元。为扶持非贫困村自身发展能力,2019县财政筹资1000万元,扶持20个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每村50万元。2020年争取中央、自治区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20个,每村扶持100万元,总资金2000万元。今年,全县投入1.5亿对150个村实施一村一年一事项目。五是通过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引导村级有能力、懂管理的人才进入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进行管理,把政治思想觉悟高,为民服务意识强、有一定经营管理的纳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管理队伍,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董事长中村支书为董事长的有105个,占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70%今年7月,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村集体经济发展、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县组织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乡镇负责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及县委组织部、农经部门村集体经济管理人员35人,赴沙坡头区和平罗县考察学习村集体经济管理经验及发展模式。

6关于贷款逾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县财政部门采取一月一监测、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的措施,每月向各银行机构及相关部门发放《扶贫小额贷款监测预警通知书》,督促各银行机构采取手机短信、客服电话、书面通知等多种形式,通知借款人提前制定还款计划按时还款,对可能无法按期归还的贷款做好展期、续贷等工作,防范逾期风险。截至1030日,当年累计办理延期19549251万元、办理展期续贷2461228万元。二是加大扶贫小额逾期信贷资金清收力度,按照《关于印发海原县金融扶贫小额贷款逾期资金集中清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海扶组办发〔202022号)文件要求,财政部门积极联合县法院、扶贫、公安局、检察院、责任乡镇、责任银行等部门组成海原县扶贫小额贷款逾期资金清收工作组,对每月到期的贷款进行清收,建立清收常态化工作机制。截至10月底,全县逾期贷款存量46177万元,逾期率0.16%远低于全区、全市平均逾期率,逾期在可控范围之内。三是对无法收回的,及时启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进行代偿,代偿后进行追偿。对故意拖欠贷款恶意逃废债的,通过司法诉讼程序,依法起诉进行清收,确保贷款逾期率进一步下降。

8关于互助资金清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县扶贫办指导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加大互助资金管理使用政策的宣传力度,主动上门做群众思想工作,动员使用互助资金的群众按期归还。二是海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清收互助资金督办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快上缴和清收逾期互助资金的通知》,安排工作人员在乡镇分管领导的配合下,主动上门做贷户的思想工作,动员其归还逾期互助资金贷款。在乡镇及村组干部的大力协同配合下,截止20201118日,我县已累计清收互助资金4277.814万元,占自治区扶贫办原配置资金4015万元的106.5%,超收互助资金262.81万元,已全部完成了互助资金本金清收。

10关于项目资金滞留和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兑付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兑付按计划完成二是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即完工、即验收、即决算要求,制定了项目验收、决算工作方案,确保项目验收、决算和资金兑付的及时性三是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进行实时监督审计,大力推进扶贫资金结余结转清零行动,确保扶贫资金及时发挥效益。按十天一专报”“一月一通报要求,督促各单位加快存量资金消化进度,倒逼单位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扶贫资金支付效率。截止11月底,全县历年结余结转整合涉农资金已全部实现清零2020年整合涉农资金63449.35万元,全县实际支出60804.78万元,支付率95.83%,已达到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涉农整合资金支付进度要求。

3.“四查四补工作推进还不够扎实方面

14关于贯彻落实行动迟缓。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四查四补工作部署后,部分成员单位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有的部门一把手不清楚自身任务和责任主体,有的仍将涉及扶贫工作的议题代替四查四补工作的落实。发改局、交通局未制定四查四补工作方案,3月未按要求向县委报送相关资料,发改局4月的工作台账与进展报告内容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各部门(党委)认真对照《海原县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承担的工作任务、责任和完成时限,制定了本单位四查四补实施方案,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及时部署开展四查四补工作。二是逐级压实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四查四补的行业扶贫责任,乡村严格落实四查四补的主体责任。县发改局、交通局等部门已按县四查四补工作方案要求,重新制定了部门工作方案,补报了月度进展情况和整改资料。

15关于问题排查仍有漏统。对部分影响脱贫攻坚成色,群众反映强烈的深层次问题排查的不彻底,雨露计划等漏统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挨村挨户挨人深入细致地排查问题,坚持边查边补、查补结合,确保问题排查无死角、盲区,防止出现四漏现象,全县5月份新增53个问题、6月份新增54个问题、7月份新增175个问题、8月份普查发现67个问题二是全面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重点围绕漏统、漏项、漏扶、漏管四漏问题,全面深入查找,及时堵塞漏洞。安全住房上,共排查出返乡人员无安全住房1127户,820抗震房已全部竣工;330户危旧房屋已全部拆除;377户需回迁入住房屋,已回迁377户,回迁率100%安全饮水上,共排查出供水主支管网、入户管网因冬季封冻破损的36处、影响正常供水352户,联户井不能正常取水的92户,目前已全部完成维修正常通水,全县农村自来水累积入户76118户,普及率达到99%、集中供水率99.6%、水质达标率100%义务教育上,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高中、中职年级学生入学率100%,未出现因贫失学辍学现象。基本医疗保障上,排查出建档立卡中患病人口790410201人(患病已脱贫73609438人,未脱贫542760人),边缘户中患病人口552人,已全部纳入健康扶贫签约服务管理范围,并通过三个一批精准管理大病2101人,管理率100%;慢性病6722人,入院救治或签约管理6722人,管理率为100%;重病45人,已全部救治。对扶贫资金结余情况进行自查,该兑付的及时兑付到位,将形成净结余的242.4万元纳入2020年整合使用。同时强化建档立卡人口动态监管,针对全县外县区居住的863户,逐户进行核实,逐户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并由建档立卡户所在乡村两级实时监测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确保外县区居住建档立卡户有人管、有人帮。对因新生、婚假、死亡等致使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减变化的,逐户逐人建立台账,国办系统开放权限后,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及时落实医保等相关政策,确保建档立卡人口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全县摸排出2014-2019年因错过网上申报时间及系统推送漏统等原因造成漏报”542人次,经学籍审核和系统信息比对,最终确定有448人次符合雨露计划资金条件;有100人次因病辍学、学籍未注销及中途退学或已经享受扶贫补助等原因不符合雨露计划项目资助条件。截止65日,县扶贫办为符合雨露计划资助的448人次学生,兑付扶贫助学补助资金67.20万元;对不符合条件100人次,由乡村两级做好解释、答复工作。举一反三,完善雨露计划扶贫资助长效机制。我办积极主动与自治区扶贫办对接,及时向各乡镇推送2020年春季国办反馈拟享受雨露计划扶贫资助人员名单,下发《海原县2020年春季雨露计划扶贫助学审核兑付工作的通知》。截止6月底,扶贫办分两批又为系统漏统96名符合雨露计划补贴政策的学生兑现扶贫助学补贴。逐步形成个人申请与组织排查相结合、分期分批资助方式的堵漏长效机制,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应享尽享不漏一人。

16关于查损补失难度较大,截至427日只完成培训1138人,完成全年3350人的培训任务难度大,全县一季度外出务工相比去年同期减少1万人,时间延迟1个月,农民工资性收入同比减少约320元,给今年脱贫攻坚、收入增长带来压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自开展线下培训以来,我精心组织,及时召开会议,积极组织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同时,采取督查+回访的方式对各类培训班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截止目前,共完成各类技能培训4312人,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3350人的128.7%其中,开展城乡劳动力中级电工、电焊工培训588人;根据以工代训培训政策,制定了《海原县关于实施扶贫车间稳岗扩岗支持计划的通知》,为闽宁纺织公司等6家企业443名员工兑付以工代训补贴66.45万元;完成驾驶员培训1922人;精准脱贫能力培训1359人。二是结合四查四补,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发布线上线下招聘信息、点对点集中统一免费输送、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扶贫车间吸纳就业、本地企业复工复产吸纳、深入乡镇宣传动员督导截至目前,全县务工就业8.87万人,劳务创收11.74亿元。三是制定出台了《关于海原县2020年采摘枸杞季节性务工就业扶持方案》,外出采摘枸杞人员给予免费交通补贴,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给予1000-10000元人力资源服务补贴,鼓励劳务经纪人带动输出。2020年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预计1580元,占可支配收入3560元的44.4%。农民工资性收入同比基本持平,预计2020年我县转移就业9万人,创收15亿元以上,预计工资性收入比2019年增加10%

(二)关于纪委监委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整改情况

3.巡察助力脱贫攻坚成效不够明显方面

19关于主体责任压得还不够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全覆盖规划还不够科学,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不够及时、规范,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及时召开2020年第2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书记专题会,研究第九轮巡察整改情况和第十轮巡察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县委书记对第十轮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了详细点评,并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县委巡察办将书记点人点事原汁原味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压实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县委科学安排第十一轮巡察工作,稳步推进全覆盖任务。截止目前,已完成对57个党组织进行巡察,完成全覆盖任务的85.07%。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对卫健局进行回头看,对医保局进行常规巡察,与自治区同步开展巡视巡察,同频共振,形成合力。三是我县制定了《关于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巡察实施方案》,对尚未巡察到的党组织,统筹安排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从第十轮巡察工作开始,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双反馈双报告双公开制度,持续强化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20关于发现问题能力不够强。对政治巡察理解和把握不够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广度、深度仍需加强。个别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报告问题部分仅有388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巡察办提高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能力。举办巡察干部集中学习培训班,对全县巡察两库人员和第十一轮抽调巡察人员共80余人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有效解决了不会巡、巡不好、不深的问题。二是县委巡察办修订完善了《海原县委巡察工作资料汇编》,共548项内容,进一步规范巡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明确巡察报告副组长审核、组长把关、组办再审定的责任制,进一步确保了巡察报告的质量。三是县委巡察办印制了《海原县委巡察办机关制度汇编》,内容包括15项工作制度和8项内部制度,进一步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进程。

21关于综合保障不够好。协调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强化日常监督机制尚不够健全,经费、办公场所、车辆保障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委巡察办协调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参加了第十轮巡察反馈会议,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纪委监委和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抽调参加第十一轮巡察人员,选优配强了第十一轮巡察队伍。二是县委巡察办主动申请,财政局积极回应,县领导亲自审批,增加巡察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保障抽调干部差旅费、下乡补助、培训费等工作经费。

()关于“‘三保障中仍有薄弱环节整改情况

1.义务教育保障尚有不足方面

22关于控辍保学重量轻质。虽然做到了数量上的一个都没有少,但从2018年以来769名劝返学生成绩单分析,成绩普遍不理想,如20201100名劝返学生考试及格率仅为6;部分学生仍没有实现要我学我要学的思想转变,厌学思想较为严重,存在辍学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县教体局安排各学校建立完善一对一帮扶机制,通过开展教师家访、谈心交流、单独辅导等活动,帮助劝返学生克服学习困难,树立学习信心,有效化解厌学情绪,让劝返学生充分感受到老师的关爱、学校的温暖和学习的乐趣,实现要我我要的思想转变,有效化解了学生辍学风险,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实现了动态清零。二是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各学校健全分类施教措施,根据劝返学生辍学时间长短、学习层次、健康状况等,科学合理制定一人一案”“一生一策”,帮助提高学习成绩,从上学期期末成绩来看,劝返学生成绩有明显提高。

23关于教育资源冷热不均、义务教育仍存在城镇挤、乡村弱,大班额、择校热,农村学校点多面广、学科不全现象还比较普遍,全县338所学校中有55个教学点师资力量薄弱,不到10名学生且覆盖多个年级,农村学校教育质量不高问题客观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县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原则,细化了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规范各学校招生行为,逐步化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现象二是依据《海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整合全县教育资源,教体部门于20209月份向县人民政府提请了《关于提请研究撤销海原县曹洼乡冶套等11所教学点的请示》,并于第86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撤销海原县曹洼乡冶套等11所教学点妥善解决学校撤并后离家较远学生需求,积极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保障学校设施设备配置达到基本办学标准要求三是认真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严格执行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提拔任用校(园)长22名,调整交流校长8名,调优结构,激发活力。招聘特岗教师50名,全部补充到农村学校,城乡之间、校校之间交流校长及管理人员116名,交流比例21.11%,交流教师541名,交流比例13.88%,有效加强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开足开齐课程,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四是充分利用在线互动课堂、专递课堂线上教学,制定印发《海原县专递课堂教学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海原县专递课堂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安排,通过县城学校拖乡镇中心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拖辖区各教学点,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教育资源共享和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

2.基本医疗保障仍有短板方面

25关于一是存在因病返贫风险。全县贫困人口中,患主要慢性病的6722人,只有57.1%办理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疗证;非建档立卡户中仍有7631人未办理医疗保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县医保局抽调专人成立工作组各基层医疗机构协调配合,排查摸清贫困患者未办理慢病门诊大病医疗证的底数,对符合办理门诊慢病门诊大病医疗证的贫困患者,按照简化程序、优化服务、便捷办理的原则,采取边摸排、边登记、边录入的一站式集中办理的方式全部予以办理。截止720日,全县贫困人口中,新增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4299人,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门诊全覆盖。二是我县紧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脱贫攻坚目标标准,加强医保脱贫数据调度,加大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紧盯新生儿落地参保、非建档立卡户参保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清零,做好贫困人口信息排查、补缴核定、督促参保,全面监测医保脱贫政策落实落地截止720,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103334人,参保率达到100%经县医保局督促指导各乡镇加大工作力度,非建档立卡户由4月底巡视反馈时的7631人未参保,减少到4791人,主要未参保的原因有:死亡的572人、服刑的232人、参军的295人、参加区外居民医保的836人、重户销户的1204人、参加职工医保的1652人。

26)关于乡村医疗服务能力不足,个别村级卫生室药品种类未达到规定标准,部分长期慢性病签约医生服务走过场,签而不约的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县卫健局将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和150种非基本药物目录全部下沉乡、村两级使用,村卫生室在确保配备120种基本药物的基础上,根据辖区群众患病情况选择性配备30种非基本药物。同时,积极与药品配送企业对接,确保对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药品配送率及配送及时率均达到100%二是县卫健局组建了签约服务团队144个,对一般贫困人口和核准患病人口全部建立了健康扶贫记录卡,对贫困患者住院费用、随访记录、用药指导、健康评估等进行详实记录,并针对不同管理人群分别按月、按季落实面对面随访机制。

3.脱贫质效还有弱项方面

一是乡村振兴基础需不断巩固。

27)关于对标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40项监测指标,海原县实现程度在95%以下的指标就有22项,在全区22个县()中排名垫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我县采取稳固达标指标争取必保指标提升弱项指标的推进举措,特别是针对9项弱项指标,严格按照《海原县一带两廊发展规划(2018-2035)》和《海原县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要求,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打好五大攻坚战,打赢五场硬仗,实施十大行动,全面落实社会帮扶四项计划,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立足自然禀赋、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精准培育稳定可持续脱贫产业,补齐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扶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弱项,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2020年我县与全国、全区、全市基本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是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海原县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中卫市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卫市一带两廊总体布局和三带两园六基地规划,印发了《关于印发海原县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海原县2020年农业产业化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一主四特特色优势产业为主,围绕三大攻坚战,强弱项、补短板,加快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全力抓好高效种养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713日派员参加中卫市乡村振兴战略培训班,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县发改局缩小人均GDP指标差距。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整合产业、生态、环保等专项规划,优化经济结构,发挥消费对县域经济的拉动作用,确保年底缩小人均GDP指标差距。稳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开拓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消费增长,发展非营利性服务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活全县消费品市场。2019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64.00%,目标值≥50%,评价值为100%。控制恩格尔系数。鼓励居民通过自身技能创造财富,适当增加固定工资收入群体以及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增强居民实际购买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医疗、失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2019年恩格尔系数为28.50%,目标值≤30%,评价值为100%县教体局根据现有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人数,测算出需要提升学历年限的任务总量,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方案截止目前,全县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2年,已达到目标值,预计到2020年底达到10.85县科技局创新财政科研投入方式,广泛引导规上企业开展研发,2019年归集规上企业投入研发714.4万元,R&D投入强度为0.1%;本级财政R&D投入完成670万元,增长率为34%今年县级财政计划科研投入预算为880万元,继续鼓励现有规上工业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力争完成区、市下达的R&D投入任务县工信商务局对三河镇3家技改新型环保机砖厂投产运营,年可使用煤矸石50000吨,进一步提高我县固废使用率,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固废利用指标落实。县民政局制定了《民政局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达标工作推进措施实施方案》,2020年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达35张以上;基层民主参选率达到90%以上,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达到100%;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7.5个。我县现已注册登记51家,培育备案255家,已超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6.5个指标任务县司法局全县现有32名律师担任全县161个村(居)的法律顾问,人数不足、补贴过低,等待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外地律师来我县办所执业今年在我县具体工作安排中,安排司法局增加律师人数6人,律师万人比0.68增至0.78现已申请办理6截止目前,已完成既定目标县财政局开好前门,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58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84亿元,支持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杜绝新增政府债务;严堵后门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化解政府存量债务。2020预算安排政府债务本息偿还资金3.12亿元,目前已全部偿还到位。预计年底全县限额内政府性债务余额27.91亿元GDP年末81.12亿元),政府负债率为34.4%,年底完成2020年政府负债率≤40%目标值。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考核要求,2020年我县人均公共文化支出需达到220元,目前已筹集到位资金5432万元,年底完成2020年人均公共文化支出≥220目标值县人社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不变价),我县目标任务9073元(2019年不变价计算为9620元),截止11月初完成值9155元,评价值100.9%降低城乡居民收入比目标值≤2.69,截止当前完成值3.01,评价值89.3%;预计2020年底完成值2.69,评价值100%提高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目标值100%,截止当前完成值109%,评价值109%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5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9.3万人的101.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9.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 39.1万人的100.5%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建立了海原县基本农田保护九项制度及《海原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同时,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地长制,设立地长制公示牌,将地长姓名、职责、监督电话、耕地面积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生态移民迁出区旧村庄进行拆除复垦,降低建设用地总量今年完成南华山外围水源涵养林建设提升工程9万亩,完成经济林1.6万亩,完成县城绿化700亩,完成乡村绿化4000亩以上,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县住建局村镇站负责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推进落实,目前我县城镇户籍人口12.87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31.7%2020城镇人口比重达到34%住房保障和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实现城乡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达标率的推进落实目前,我县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标率为57%2020年底预计达到60%水暖办负责提高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的推进落实目前海原县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7%2020年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负责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指数和城市建成区绿化指标的推进落实目前我县城市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厂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202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目前县城规划区面积14.48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0.93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地率35%2020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内通公交线路7条,建成公交候车亭3264个,县城规划区实现了500米公交线路全覆盖,开通城市公交24辆,为城市居民日常出行提供着运输服务保障;乡村交通服务方面通过延伸线路、调整车辆的措施,解决了树台乡二百户村等8个建制村通客车通返不通问题,实现了全县150个建制村100%通客车;印发了《海原县2020年公共交通补短板实施方案》,下一步计划新开通县城公交线路3条,新增及更新6.6米规格纯电动公交车44辆,建设充电桩27座,进一步提升全县公共交通服务指数。县水务局根据《海原县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中卫市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降低单位GDP用水量。通过工程措施、节水型社会建设及节水宣传等方式,全面降低全县单位GDP用水量,根据宁政办发201747号和卫政办发2017192号文件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3%2015年用水量244方,2017-2019年用水量分别为187182.2185方,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率24%,已完成文件下达目标值23%;降低饮水安全指标。紧盯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四个指标标准,充分利用当地地下水、地表水和中南部连通三种水源,采取自来水入户、建集中供水点、分散式供水三种措施,对具备自来水安装条件的农户进行补入户(能入尽入),不具备入户的农户建集中供水点解决,居住分散且饮水工程无法覆盖到的群众利用分散式供水解决,切实保障全县饮水安全,努力提升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截止目前,全县累积完成自来水入户77052户,建成集中供水点49个,解决503户,分散式供水337户,常住户自来水普及率达99%,供水保证率达90%以上,集中供水率达99.6%,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确保全县群众用上稳定、安全、方便的饮用水县文广局按照各自分管工作,督促文化馆、图书馆、文管所、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股室具体负责提高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三馆一站覆盖率和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提高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等指标的推进落实县卫健局通过加大婴幼儿看护意识宣传,增强家长对婴幼儿安全保护能力,避免儿童突发疾病导致死亡,截止目前,全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未6.65%;通过改善全县医疗机构功能,增加医疗机构床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全科医生待遇,再县域内招聘具有职业医师资格或职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医师,截止目前,全县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66人(标准2.5人)。下一步通过招聘、定向培养引进全科医生等措施,有效缓解我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我县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922020年度自治区为我县下达的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指标为0.23,为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2020年度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要控制在0.107以内。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生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其中道路交通类1起、农业机械类1起,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37,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下降趋势县扶贫办指导各乡镇(管委会)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对标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逐户分析致贫原因,逐户落实一户一策脱贫方案,按照边查边改、边查边补的原则,采取人盯人”“一对一办法,逐户逐人、逐条逐项落实帮扶政策,逐户逐人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能外出务工而没有外出的,积极动员,鼓励外出务工增加收入,无法外出务工的,在把握政策界限的基础上,通过安排公益性岗位、鼓励发展种养殖、到扶贫车间就近务工等多种渠道增加收入,逐户逐人保脱贫。特别是对梳理出的141454人特殊困难群体,在帮扶责任人帮扶的基础上,再安排35个相关部门(单位)结对帮扶。截止10月底,我县全面完成10353314人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退出,贫困发生率清零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2020年海原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紧盯PM2.5PM10和优良天数等指标,扎实开展扬尘、煤尘、烟尘、汽尘污染4项整治,强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相对2015年海原县十三五以来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长比例20.05%。紧盯《2020年海原县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目标任务,全力实施清水河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和国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有效改善了河道水域岸线环境,相对2015年海原县十三五以来水体达标情况,老城区地下水水源地、南坪水库地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制定印发了《2020年海原县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参照河长制管理模式,创新实施地长制,配备县乡村组四级地长人,实现240万亩耕地网格化管护全覆盖,相对2015年海原县十三五以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率为化学需氧量64.87%,氨氮55.97%,总氮76.95%,总磷87.12%

二是部分问题需动态清零。

28)关于还有剩余贫困对象10473375人、965户边缘户、431户脱监测户需要动态监测、持续帮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县针对剩余贫困对象,逐户分析致贫原因,逐户制定一户一策脱贫方案,按照边查边改、边查边补的原则,采取人盯人”“一对一办法,逐户逐人、逐条逐项落实帮扶政策,逐户逐人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能外出务工而没有外出的,积极动员,鼓励外出务工增加收入,无法外出务工的,在把握政策界限的基础上,通过安排公益性岗位、鼓励发展种养殖、到扶贫车间就近务工等多种渠道增加收入,逐户逐人保脱贫。特别是对梳理出的141454人特殊困难群体,在帮扶责任人帮扶的基础上,再安排35个相关部门(单位)结对帮扶,确保剩余贫困人口稳定高质量脱贫。二是制定下发《关于海原县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机制》和《关于印发海原县边缘户扶持方案的通知》,加大补齐边缘户及脱贫监测户的短板弱项,扶持边缘户及脱贫监测户发展项目资金826.5201万元,其中:扶持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6万元,扶持学生补贴资金41.4万元,扶持产业发展补贴资金416.3705万元,扶持就业补贴资金145.06万元,扶持小额信贷贴息补贴资金61.8896万元,扶持公益性岗位工资115.8万元。三是全县摸排出1000户重点户,户均3头牛,由华润托管代养,每年给农户分红6000元,连续分红3年,帮助群众实现收入稳定。四是我县制定印发了《海原县2020防贫保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每人每年60元定额标准,已筹措县财政资金156.3万元,为26051人防贫对象购买防贫保险,目前对申请人员组织核实。五是强化监测和动态帮扶,坚持逐月排查、逐月分析研判、逐月动态调整的预警监测机制,该纳入监测范围的要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实时动态监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动态帮扶,坚决防止返贫致贫,对因疫造成家庭困难,收入骤减的,综合运用临时救助等措施助其渡过难关,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目标问题实现,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9关于1392户住房需要改造,330户危房需要拆除,377户需要回迁入驻,危房建新不拆旧、建新还住旧问题解决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我县住建部门严格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解决农村危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特殊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动员农户加快危房改造进度,及时组织验收,兑付资金。确保今年危房改造任务按时完成;二是督促各乡镇驻乡危房改造联络员全程监督。目前,各乡镇返乡无房户和抗震房改造提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各乡镇返乡无房户改造(1127户)和抗震房提升改造(820户)开工率均为100%,返乡无房户竣工1127户,竣工率100%,竣工验收1127户,验收率100%;抗震房竣工820户,竣工率100%,竣工验收820户,验收率100%;需拆除危房(330户)已拆除330户,拆除率100%,历年需回迁入住(377户)已回迁377户,回迁率100%

30关于352户自来水供水不正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县水务局于年初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在认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2020年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方案,明确攻坚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量打赢全县2020年农村饮水歼灭战,切实巩固提升饮水攻坚成效,保障全县饮水安全。目前已完成新建院落、回迁户自来水补入户934户,铺设配水管道70公里,完成蓄水池9座。二是县水务局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扶组发〔202010号)要求,制定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保障饮水安全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对全县18个乡镇(管委会)挨乡、挨村、挨户进行全面排查,对农村供水工程水源、管道、蓄水池、机井泵站等供水设施的摸排、巡查,与各乡镇紧密配合,及时掌握饮水问题,深入落实饮水安全四查四补的行业扶贫责任,实行边查边改、举一反三,在确保各类问题及时清零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排查问题回头看工作,及时全面整改落实,切实补齐饮水短板弱项,全力保障全县饮水安全。目前以对排查出的546处(2972户)全面整改落实,共排查出供水主支管道冻点、跑水漏水维修等70处,入户管道存在冻点、供水设备损坏等430处,各类阀井维修38处,泵站维修3处,供水水量不足管网延伸5处,累积维修、管网延伸各类主支管道10.2km,维修更换各类管件、闸阀及水泵1183个(套)。三是进一步深入落实网格化管理,明确职责、范围和具体任务,夯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与水投公司的联动机制,监督指导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工作,加快水费收缴力度,提高水费收缴率,以水费收缴促四查四补工作,以水费收缴促运行管理,以水费收缴促供水保障,提升工程管理服务能力,理顺工程管理,健全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四查四补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四查四补成效,巩固饮水攻坚成果,全力保障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四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四查四补工作,将工作贯穿全年水利脱贫攻坚工作,坚持边查边补,举一反三,即查即改,确保问题排查全面、整改彻底,切实补齐饮水短板弱项,巩固饮水攻坚成果,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奠定坚实的水利保障。五是进一步组织各乡镇、网格员加大饮水宣传力度,对全县农村用水户发放明白卡、饮水安全管理办法、标准及问题解答等政策,让广大群众知晓饮水安全相关政策及自来水入户部分设施的管护责任,真正让广大用水户吃上安全水、交明白费,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34关于17个村集体收入在4.27万元以下,8个村无村集体收入,27个行政村无专业合作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17个村集体收入在4.27万元以下的村,已安排李旺镇红圈村、团庄村、韩府村、北滩村实施2020年中央自治区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饲草料配送中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其余村2021年优先安排实施自治区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现全县村集体收益都在5万元以上。高崖乡草场村通过扶持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收益10万元,三河镇六窑村通过扶持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收益20万元;二是督导李旺镇红圈村、团庄村、韩府村、北滩村、三河镇黑城村、苋麻村、唐堡村、四营村8个村,加快县级财政投资每村50万元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目前除唐堡村外其余村已取得效益;三是制定印发《海原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海农改(专)办发〔202014号)、《海原县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海农改(专)办发〔202015)和《海原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海农改(专)办发〔202016}等相关文件。四是县农业农村局组织20192020年实施中央自治区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村负责人到中卫市沙坡头区、平罗县改革成功村学习壮大村集体经济经验;配合县委组织部,对村级干部能力素质专题培训,共培训340人。县农经站派专人深入乡镇开展培训指导,规范指导村集体收益资金使用。五是指导成立专业合作社14家,通过组建村级集体组织经济组织合作社,实现了150个村合作组织全覆盖。

三是思想认识需持续提高。

35)关于仍有群众向入户的巡视组成员要钱要物、索要救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县制定并落实《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宣传方案》,突出一月一主题,采取制作专题、刊发专版等形式,形成中央、区市县四级联动的大宣传格局,并组织县融媒体中心深入挖掘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脱贫攻坚中的亮点经验和典型个人。二是县融媒体中心通过扶贫要闻”“扶贫一线”“扶贫先锋扶贫路上等系列专栏,及时准确解读中央和区市县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及时转载宣传各项政策方针。决战西海固脱贫攻坚看宁夏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主题采访活动等,主动邀请中央及区市新闻媒体30余家,深入脱贫攻坚一线,深入挖掘基层脱贫攻坚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全县工作亮点,在新华网、人民网、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级媒体刊发我县脱贫攻坚相关报道50余篇。三是加大推进移风易俗,持之以恒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提升宣传教育引导实效,提升红白理事会工作成效,提升村规民约制度约束力为着力点,以试点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载体,通过理论宣讲、文化活动、志愿服务等引导广大群众抵制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着力培育文明乡风。组织编排完成一批精品文艺节目,组织专业人员共分5个小分队全面开展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活动,目前已下乡演出100场,农村数字电影放映1400场次,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思想意识,持续提升群众内生动力。

36)关于谈话中,干部群众对国家扶贫政策渐退后可能导致的返贫风险普遍感到担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县农业部门坚持发展一主四特农业产业模式,建立稳定可持续脱贫机制。持续实行造血式扶贫,着力培育到户产业,稳步推行基础母牛+银行模式,扶持鼓励农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使有劳动能力的群众户户有致富产业。二是县农业农村局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参与经营规模化发展农业产业,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发展优势产业,助农增收,截至目前已复工复产22家,解决就业1004人,其中建档立卡户315人,月平均工资1800元以上三是县就创局多渠道开辟就业岗位,强化技能培训,保障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助农稳定增收,截止目前,开展各类技能培训3731人,其中城乡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198人,驾驶员培训1542人,精准脱贫能力培训1420人,以工代训571人,完成自治区培训任务3350人的111%。全县务工就业73397人,完成全年转移就业目标任务8万人的91.7%(贫困劳动力就业29145人,完成全年任务27935人的104%),劳务创收5.25亿元,收入同比减少0.37亿元下降6.55%四是我县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通过强化驻村帮扶、提升技能培训、宣传教育等方式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确保脱贫稳定可持续。五是研究探索乡村振兴与全面脱贫的有效衔接,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干部学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

下一步,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关于对盐池等9县(区)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的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紧盯问题防反弹,长期坚持不放松,巩固和运用好整改成果,用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中央和区市党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坚决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中共海原县委员会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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