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3/2020-00085 | 文号 | 海扶贫组办发〔2020〕16号 | 生成日期 | 2020-05-08 10: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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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扶贫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扶贫办 |
根据政府督查室转办许正清县长对财政局《海原县历年结余结转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资金清查情况专报》上的批示,为了加快历年结余结转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的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按照《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政规发〔2019〕4号)文件精神,为加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整合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制定了定项目、定资金、定完成时限、定责任单位和定责任人的“五定”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中央和区、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县2020年脱贫摘帽目标,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树立资金绩效意识,按照统筹整合涉农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细化资金支出任务,压实资金支出责任,加快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全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进度目标顺利完成,促进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圆满落实,为我县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提供财力保障。
二、结余结转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情况
(一)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结余资金情况
1、县直部门:2019年底,县直部门2018年整合涉农资金结余10.04万元,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
2、乡镇(管委会):2019年底,各乡镇(管委会)2018年整合涉农资金结余539.35万元。截止今年3月底完成支出3万元,仍结余536.35万元。结余资金涉及4个乡镇,其中贾塘乡115.45万元,主要为2018年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关桥乡305.26万元,主要为2018年示范村建设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曹洼乡111.35万元,主要为2018年示范村建设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海城镇4.29万元,主要为2018年贫困村综合整治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
(二)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结余资金情况
1、县直部门:2019年,县直部门到位2019年整合涉农资金75677.05万元,当年支出72872.18万元(含拨付乡镇23658.34万元),2019年底结余2804.87万元。截止今年3月底相关部门完成支出428.83万元,仍结余2376.04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涉及交通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含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就创局、统战部等单位。
2、乡镇(管委会):2019年,各乡镇(管委会)到位2019年整合资金23658.34万元,当年支出22641.91万元,2019年底结余1016.43万元。截止今年3月底完成支出574.19万元,仍结余442.25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312.8万元、到户产业补贴资金43.58万元、技能培训生活补贴资金18.18万元、劳务奖补资金30.61万元、项目管理费32.46万元、以奖代补资金4.61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结余结转资金支出工作。各部门、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梳理分析结余结转资金形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倒逼机制,消化存量资金。补贴类资金要严格兑现“清零”目标,建设类资金除未到期的质保金外,全部要完成支出任务。对需要调整的项目尽给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打报告申请调整,但必须要求时限完成支付任务。2018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务必于5月底前支出完毕,2019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务必于6月底前支出完毕。
(二)切实加快2020年资金支出进度。要紧盯全县脱贫摘帽工作任务推进计划,严格按照整合方案安排的项目及资金计划,全面加快项目实施、公示、验收、决算等工作进度,严格执行扶贫信息“三级公开”制度,确保财政涉农资金精准使用并及时发挥效益,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各项任务顺利推进。2020年整合资金支付率在6月底前必须达到50%以上,9月底前必须达到90%以上。
(三)牢固树立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要严格按照《海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海脱贫组办发〔2019〕3号)文件精神,强化预算绩效理念,积极推进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已完成的2019年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要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对2020年项目要及时填报绩效目标,待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绩效自评。
(四)压紧压实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责任。各部门、乡镇要对标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资金支出主体责任。对拨付乡镇的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要主动督促加快资金支付。严格执行整合涉农资金支出“月通报”制度,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建立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对整合资金支出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项目推进不力、资金支付不及时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1、海原县2018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五定”任务分解表;
2、海原县2019年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支出“五定”任务分解表;
3、海原县2019年乡镇结转结余资金支出“五定”任务分解表;
海原县扶贫办
2020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