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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原县2020年教育扶贫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3/2020-00082 文号 海扶组发〔2020〕30号 生成日期 2020-04-21 09:5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扶贫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扶贫办

2020年是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巩固提高教育精准扶贫成果持续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思路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海原县脱贫攻坚“55104”责任分工,结合全县教育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中央、区、市、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教育政策宣传到户、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到位、教育资助资金兑现到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到村”的四到扶贫攻坚工程,充分发挥教育强民、政策惠民的作用,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任务,坚持责任上再压实、力度上再加强、措施上再细化、精准上再提升,全力抓好教育扶贫四项重点工作,持续巩固提升教育扶贫成果。

(一)巩固提升教育扶贫政策知晓率。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向学生和家长深入宣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确保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政策更好的惠及民生,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巩固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辍学。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强化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完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就学信息台账,准确跟踪学生就学情况,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成果,实现辍学学生动态清零。

(三)巩固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面。重点针对建档立卡户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建立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资助体系,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

(四)巩固提升贫困村学校办学吸引力。整合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幼儿园建设等教育建设项目,坚持科学规划、重点倾斜贫困村所在学校,切实改善农村学校特别是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所有学生上好学。

三、重点工作

(一)巩固提升教育扶贫政策知晓率。切实提高对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教育扶贫政策宣传经常化、常态化。部门、乡镇和学校要结合各自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协作配合,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确保各项教育扶贫和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帮助群众提振发展精神、鼓舞致富志气,营造群众理解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良好局面,让教育扶贫政策更好的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1.紧紧抓住新学期开学有利时机,有效利用新生入学报名、班队会、家长会等多种途径,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开展政策解答、校园网、校讯通、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深入宣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组织教师通过家访、入户劝学等方式,开展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在学生、家长中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激发群众立志脱贫,学生立志成才的内生动力。

2.利用乡镇集日、群众集会、召开村民会议等途径,发放教育扶贫政策宣传材料,开展集中宣传。在乡镇办公地点、村委会院内、公交站点等群众比较集中的地点设置教育扶贫政策宣传栏,拓宽宣传面。组织乡镇、村组干部深入农户面对面开展政策宣传,强化宣传效果。

3.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性质,在工作中开展教育扶贫政策宣传。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团委、县残联、县工会、扶贫办、民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3月份、9月份利用开学时间集中开展,其他时间长期坚持

(二)巩固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辍学。坚持“依法控辍、管理控辍、质量控辍、扶贫控辍、情感控辍”总体思路,落实好《海原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意见》,不断强化“七长负责制”“双线控辍制”“四包四保制”等行之有效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责、学校尽责、监护人履责和社会各方支持的控辍保学体系,加强59827名(小学39317人、初中20510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情况动态监测,发现辍学学生及时劝返,持续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辍学”成果。

1.依托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全面建立在校学生入学登记台账,加强学生流动情况监测,规范学籍管理,准确掌握学生就学信息。开学后,各学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劝返生稳定就学,提高控辍保学的效果。制定具体的复辍劝返预案,配合乡镇、村组及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无辍学现象发生。

2.加强学生日常监管,掌握学生每天到校情况和思想状况,对有辍学动向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并做好登记工作。做到随时掌握去向,随时开展劝返,严防产生新的辍学对象。

3.建立贫困生家访制度,组织教师及班主任定期深入可能辍学的贫困生、学困生及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家访,做好监护人及学生思想工作,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4.加强学校管理,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研究制定解决“学困、厌学”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确保学生“进的来、留得住”。加大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让其感受到学校的温暖、教师的关爱,以真情留住每一位学生。

5.落实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就读情况,逐村逐户宣传动员,扎实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发放入学通知书,及时督促监护人按时送被监护人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学校提供的辍学学生摸底情况,协调乡镇、村组、学校、当地司法所、派出所等,依法开展劝返工作,确保辍学学生及时返校。对不履行监护人法定职责,屡次劝返仍拒绝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采取措施,强制入学。对典型违法案件,依法处理、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6.对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招工用工情况加强管理和监督,严禁违法使用未成年人务工和经商。对全县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工情况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对违法用工企业和个人依法从严处罚。

7.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介,加强控辍保学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教育扶贫工作氛围。完善对辍学失学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依法追责机制。

8.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对校园周边影响学生健康成长和教学秩序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摆摊设点、出租房屋等进行全面治理,净化育人环境。各派出所向所在乡镇和学校提供辖区0-18周岁人口户籍信息,协助乡镇、学校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摸底。

9.加大对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寺念经行为的监管,打击宗教渗透活动,杜绝适龄儿童少年因入寺念经而失学。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宣传部、民宗局、公安局、文广局、司法局、市管局、人社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4月,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面。认真落实国家及社会各界普惠性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在精准上下功夫,坚持资助政策和资助资金落实到人,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1. 严格按照各类教育资助政策要求,落实学前教育“一免一补”、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免学费、发放助学金,职业教育免学费、发放助学金,高职学生“雨露计划”资助,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离土”计划、燕宝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学前阶段对1716名建档立卡户和农村残疾儿童落实一免一补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对所有在校学生免学费、免教材费,对23861名四类家庭学生落实一补政策;普通高中对3820名四类家庭学生免学费,为4169名四类家庭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职业高中对2337名在校生全部免学费,对1844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发放助学金;大学及以上阶段,对所有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建档立卡户高职学生全部发放“雨露计划”助学金,对二本以上大学新生和研究生新生发放燕宝助学金,并对1750名建档立卡户二本以上在校生发放“离土计划”资助金。

2.利用海原县厚德慈善基金,对全县三本新生(含三本预),一、二本预科新生给予资助。

3. 发挥部门优势,拓宽渠道,联系爱心企业和人士,积极争取捐资助学资金,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资助力度,解决贫困学生实际困难,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政协办(厚德慈善基金会)、团县委、工会、妇联、扶贫办、民政局

完成时限:各类资助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按照时间节点及时落实。捐资助学活动长期坚持。

(四)巩固提升贫困村学校办学吸引力。积极对接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等部门,加大项目争取力度,重点向贫困村学校倾斜,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特别是贫困村延伸扩面,不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1.利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等项目,加快乡村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和改造,优化师生工作、学习和生化环境。

2.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配置必要的课桌凳、高低床、电脑和实验器材及生活设施设备等,提升乡村学校设备配置水平。

3.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建设,重点考虑农村学校,建设在线互动教室161间,配置一体机320套,为海原一小、三小、五小等“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安装人工智能创客中心2个、智慧教室3间、VR教室3间、智慧音乐教室2间,智慧美术教室2间等,建立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将优质教育资源输送到贫困乡村学校,提升贫困村学校办学水平,保证贫困村学生上好学。

4.做好教育项目规划、招标、施工、监理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资金安全和施工安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已完工,并且具备投入使用条件的项目,要积极筹备,尽早投入使用,确保发挥效益。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全县教育扶贫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推进合力,推动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确保教育扶贫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夯实工作责任。对教育扶贫所涉及的各项内容分别建立工作任务清单,按时间节点推进。加强过程档案管理,保证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情况等信息进入贫困家庭档案,做到精准扶贫可查询、可追溯、可考核。

(三)加强督导检查。定期不定期抽查核实教育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按照任务清单,进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并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大力宣传教育扶贫的重大意义、教育资助相关政策、教育扶贫工作成果、经验,凝聚各方智慧,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教育、投入教育、兴办教育,形成工作合力,凝聚正能量,营造好氛围。

 

附件:教育扶贫重点工作包保 “五定”责任表

海原县扶贫办

2020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教育扶贫重点工作包保 “五定”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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