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3/2020-00027 | 文号 | 海扶组发〔2020〕10号 | 生成日期 | 2020-03-06 10:10:0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扶贫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扶贫办 |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3月-5月在全县开展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全面排查解决影响脱贫质量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要义,持续发力防松劲,严把标准防闯关,巩固成果防返贫。在认真整改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的基础上,挨乡、挨村、挨户全面开展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四查四补”,切实把损失、漏洞、短板、弱项找出来,针对问题精准施策,巩固提升脱贫质量,让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群众评判、经得起考核评估、经得起舆论监督,坚决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四查四补”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查损补失”。重点查找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造成的冲击和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
1.排查辖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移民就业情况,摸清贫困群众外出务工意愿和务工难点、本地能否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满足群众需求等。重点排查因疫情影响未开工复工而滞留在家情况,县内移民无法复工上岗情况。
措 施:一是摸清疫情对群众外出务工和就业的影响,积极主动与本地用工企业对接,掌握企业招工需求,鼓励用工企业优先录用贫困劳动力,促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就业(包括临时公益性岗位),增加务工收入;二是积极与区内外用工紧缺企业精准对接,及时提供用工信息,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务工收入;三是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无法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加务工收入。统筹好农村环境保洁员、防疫消杀员、值班值守员、居家隔离守护服务员等临时性公益岗位,点对点帮助出不去的就业困难人员、未脱贫贫困人口、监测户和边缘户等特殊困难群众就近安置就业,增加务工收入。
牵头领导:丁 芳
牵头单位:人社局(就创局)
配合单位:工信商务局、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3月底前
2.排查疫情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影响,以及群众发展生产和产品销售遇到的难题。重点排查特色农产品、蔬菜瓜果、畜禽产品滞销情况,养殖场、养殖户饲草料贮备与供应情况,牛羊猪等补栏出栏情况。
措 施:一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放开农贸交易市场和活畜交易市场,既要保障农产品和生产资料供应畅通,也要保障农畜产品销售渠道畅通,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业收入;二是精准掌握春耕备耕农资、种子缺口情况,采取有效举措积极调配农资、种子供应,确保春耕备耕工作准备充分;三是深入推进消费扶贫,推进“九进九销”,多渠道解决贫困户农畜产品滞销卖难的问题。
牵头领导:孙占宏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3月底前
3.排查疫情对全县企业、合作社造成的影响,防范化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扶贫保”等扶贫惠农金融产品服务,满足生产发展需求。
措 施:一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出台的减税降费、信贷支持、财政支持、缓缴社保资金等,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二是各金融机构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三是要聚焦合作社、养殖大户、货运个体户产业发展需求,对新发放贷款、续贷和展期需求要简化业务流程手续,引导贫困户通过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络银行等线上方式和村村通金融服务点申请贷款和自助还款,切实满足贫困群众生产发展需求。四是积极做好“扶贫保”续保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产业发展潜在风险。
牵头领导:薛军勇
牵头单位:财政局(金融服务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排查疫情对特殊贫困群体和边缘户稳定增收带来的影响。重点排查脱贫不稳定户、监测户、边缘户等特殊群众因疫情影响务工就业和产业发展等,出现的返贫致贫风险。
措 施:对未脱贫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户、残疾贫困户、监测户、边缘户等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生活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分析,全面落实低保、医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保障政策,建立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动态管理、动态帮扶,确保不出现返贫致贫风险。
牵头领导:金钟河
牵头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民政局、卫健局、医保局、残联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5.排查疫情对学生上学的影响,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疫情期间的学习情况,尤其是山区网络信号弱、家庭条件差的贫困学生疫情期间的学习情况。
措 施:精准摸清参与“空中课堂”学习的学生数和未参与“空中课堂”学习的学生数,对信号不稳定的,要积极与政府办对接,通过增设网络设备等措施,确保能正常接收网络信号;对因家庭困难没有接收终端的,要采取捐赠、临时救助等方式予以解决,确保正常参与学习,降低因疫误课误学风险。
牵头领导:丁 芳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政府办、民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6.排查疫情对贫困群众就医带来的风险点。重点排查村级卫生室运行情况,村医值班值守情况,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的正常接诊情况。
措 施:一是积极发挥村级标准化卫生室的作用,强化村医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贫困群众能看病、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二是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要优化医疗卫生人员配置,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慢性病签约服务、大病救治、新冠肺炎治愈后续跟踪等基本医疗服务,统筹做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大病救助等社会保障服务。
牵头领导:郭玉峰
责任单位:卫健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结束
7.排查疫情对基本医疗保险收缴的影响。重点排查建档立卡户、边缘户、非建档立卡常住户基本医疗保险收缴情况。
措 施:一是对贫困群众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困难的,要综合采取临时救助等方式,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难的问题;二是加大基本医疗保险收缴的宣传力度,加快征缴进度,对疫情影响无法返回的,要综合运用微信、手机银行等及时征缴,确保建档立卡户、边缘户、非建档立卡常住户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牵头领导:郭玉峰
牵头单位: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8.排查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情况,尤其是2017年以来项目库建设情况。
措 施:一是对历年项目库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对没有录入项目库的要及时录入项目库,对录入项目库没有组织实施的,要与项目实施单位对接,督促加快实施进度;二是统筹考虑疫情影响,精准制定《海原县2020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方案》等扶贫项目方案,确保项目库项目有可操作性。三是针对疫情影响,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及时优化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对有利于增加贫困户收入的项目优先入库,优先安排资金支持。
牵头领导:金钟河
牵头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9.排查疫情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重点排查已安排的脱贫攻坚项目受影响情况。
措 施:一是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强服务补保障,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做好项目用地、用人、规划、审批等服务保障,加快推进扶贫项目招投标和开工复工;二是小微扶贫项目可按规定程序“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用工优先安排贫困户劳动力;暂时不能开工的,要尽快做好项目前期准备,优化采购流程,加快采购进度,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项目工期的影响。三是做好已建成项目的验收等工作。
牵头领导:薛军勇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扶贫办、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3月底前
(二)“查漏补缺”。对照脱贫标准查找漏洞,解决漏统、漏项、漏扶、漏管“四漏”问题。
1.漏统。排查漏评、错评、错退的问题,包括吊庄移民、生态移民、劳务移民、自发移民中有没有漏统的问题。
措 施:对标“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组织对辖区内常住人口进行摸排,及时做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对漏评错退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对错评的作脱贫处理立即纠正,及时更新、修正、完善建档立卡信息数据。
牵头领导:丁志爱
牵头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教体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2.漏项。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查找饮水、住房、医疗、教育方面的问题。
(1)安全饮水方面,对标饮水安全“四项指标”,排查供水主支管网、入户管网是否因冬季封冻破损,联户井是否能正常取水,水质是否达标,供水保证率是否达标,是否存在自来水“应入未入”等情况。
措 施:一是强化动态监测,及时查漏补缺,在实现安全饮水存量问题清零的基础上,建立实时监测和动态清零长效机制,监管并重,确保不留死角、盲区。二是积极争取区市水务部门人财物支持,加快推进“互联网+农村供水”工程,逐步实现人饮工程从水源地到用户末端的自动化、信息化管理,提升人饮工程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对破损管网进行维修,对新增住户及时补入,确保群众喝上安全水。
牵头领导:孙占宏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9月底前
(2)安全住房保障方面。重点排查返乡人口、新分户新增危房情况,已改造房屋回迁入住情况,C级危房加固情况,D级危房拆除情况。
措 施:在实现安全住房保障存量问题清零的基础上,建立实时监测和动态清零机制,全力保障贫困群众不住危房。对2019年改造回迁入住条件不达标的进行摸排,列出清单,一户一户盯着抓简装;对全县改造后仍未回迁入住的空置房屋全面摸排,逐户建立台账,一户一户盯着入住;对返乡无安全住房、自然增量危房户进行摸排,逐户建立台账,列出改造计划,一户一户盯着改造;对劳务移民人员增加导致住房面积不足的,要科学选择安置途径,一户一户盯着抓安置;对全县C、D级危房进行全面摸排,分类建立台账,C级危房该加固的一户一户盯着加固,愿意拆除翻建的,积极鼓励翻建,D级危房坚决予以拆除,确保贫困群众危房实时清零。
牵头领导:罗永珍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医疗保障方面,重点排查村级标准化卫生室运行情况,慢性病签约服务情况,大病集中救治情况,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措 施:一是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和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乡级下沉,确保“有地方有人看病”。二是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贫保+政府兜底”多重保障网,优化分级诊疗制度,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和大病集中救治、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重病兜底保障“三个一批”机制,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34种大病集中救治,防止小病拖大、大病难治;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年度住院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年内累计个人支付不超过5000元,确保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好病”。
牵头领导:郭玉峰
责任单位:卫健局
配合单位:医保局、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教育保障方面,重点排查因疫辍学失学情况。
措 施:一是精准摸排“空中课堂”参学情况,掌握学生学习动态,鼓励积极参与网络学习,确保不因疫失学;二是严格落实“七长负责制”“双线控辍制”和“四包责任制”,重点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适龄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三是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精准信息库,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策”制定帮扶计划,确保不因贫失学、辍学。四是继续落实好燕宝基金、中卫市“离土”计划等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困难家庭学生上得起学、上好学。
牵头领导:丁 芳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3.漏扶。排查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持项目、扶贫资金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未兑现、项目未完成、政策打折扣,是否存在到户项目资金“一发了之”“一补了之”“一股了之”,扶持没成效,群众不认可。
措 施:开展扶贫资金结余结转问题自查自纠,解决趴在账上、长期闲置和优亲厚友、克扣截留、挪用私分等问题;对历年扶贫资金计划完成情况和脱贫攻坚项目实施验收情况开展“回头看”,选准选优产业,实现项目到户到人,做到层层有致富产业,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薛军勇
牵头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漏管。排查兜底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是否做到动态监测、动态管理、精准帮扶。
措 施:建立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特别是疫情发生以后,对因疫返贫的人口要及时纳入,继续实行精准帮扶。对存在返贫风险的人口,要加强重点监测,有人跟踪,帮助其实现稳定脱贫。
牵头领导:金钟河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三)“查短补齐”。紧扣全面脱贫摘帽和“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查找和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基层治理、乡村建设等方面的短板。
1.排查乡村小规模学校设置、师资力量配置与办学条件,是否方便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措 施:对全县所有乡村小规模学校建立学校设置、师资力量配置与办学条件进行摸排,建立台账。一是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半径,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二是采取送教下乡的方式,积极组织县城各学校优质教育资源下沉乡村学校,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持续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优化教学环境,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加强乡村师资队伍建设。
责任领导:丁 芳
责任部门:教体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2.排查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医疗技术人员配置与常用药配备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措 施: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对人口基数大、村级卫生室服务覆盖不到位的,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增设卫生室的方式予以解决;对村医服务能力弱的,要积极抽调县、乡医疗机构骨干,采取定点接诊的方式,加大对村医的指导培训,解决村医服务能力弱的问题。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
牵头领导:郭玉峰
责任单位:卫健局
配合单位:医保局,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3.排查贫困村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是否健全且发挥作用。
措 施:对全县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室进行摸排,对建设不达标、设施配备不齐全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争取项目支持,予以补齐,确保村级文化活动室达到标准要求;加强对对贫困村文化活动引导,对不能正常开展村级文化活动的,要积极鼓励组建“文化大院”、广场舞表演队、卡拉OK演唱队等,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文化活动,以文化活动推动贫困村移风易俗、乡风和村规民约等文明建设。
牵头领导:郭玉峰
牵头单位:文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排查农村低保、敬老院等兜底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发挥作用。
措 施:落实新调整的农村低保标准,加强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敬老院管理服务,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养老服务需求,完善“三留守”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牵头领导:丁 芳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5.排查乡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情况是否方便群众出行,通村道路硬化是否全覆盖,自然村道硬化或砂砾化是否全覆盖。
措 施:一是加大对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力度,保障农村公路畅通;二是对全县乡村通客车情况进行摸排,对没有通客车的要结合实际,采取增设班线的方式,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二是对通村道路没有硬化,自然村道没有硬化或砂砾化的进行摸排,列入2020年项目建设计划,逐步组织实施,确保通村道路硬化全覆盖,通自然村道硬化或砂砾户全覆盖,彻底消除盲点、死角。
牵头领导:薛军勇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6.排查行政村通动力电情况,有发展需求农户通动力电情况。
措 施:加快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重点对动力电覆盖还不到位村的高低压线路、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提高供电质量,确保有需求的自然村全部接通动力电,有产业发展需求的农户全部通动力电。
牵头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国网海原供电公司、国网海兴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7.排查通信网络是否按需覆盖到位。
措 施:一是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在加快实现贫困村通光纤宽带、4G网络的基础上,开展5G网络建设,继续推进向自然村和农户延伸,提供更加丰富、更加稳定、更加可靠的电信普遍服务;完善“四化一满意”服务群众工作平台数据,建立社会综合治理和网络扶贫信息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基层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二是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要根据各自片区,加大力度对网络信号不强,覆盖有死角、盲区的村进行摸排,通过新建基站、升级基站等方式予以解决,确保网络信号全覆盖。
牵头领导:罗永珍
牵头单位:政府办
责任单位: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8.排查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社区)或撤并建制村基层党组织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以及基层阵地建设是否健全且发挥作用,方便群众办事;排查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和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是否配置到位且发挥作用、群众认可。
措 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移民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持续推进“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村级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管理,提高县以上机关派出干部比例,精准选配第一书记,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见成效。
牵头领导:刘淑芳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政法委、民政局、扶贫办,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9.排查贫困村是否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是否建立健全乡村卫生保洁制度和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清理处理制度。
措 施:一是集中组织对辖区内存量危旧院落、残垣断壁彻底拆除,对辖区内主干道沿线、村道两侧、村庄内“五堆”、“散点垃圾”及时清理,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进行有效治理,对道路两侧、房前屋后进行绿化,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治理,对农膜等白色污染物进行回收再利用。二是建立完善村庄保洁管理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设立的保洁员,使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率、卫生厕所普及率明显提高,“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牵头领导:孙占宏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配合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0.排查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达到5万元以上(2020年)且能发挥公益作用。
措 施:一是推进“支部+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村+农户”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产业组织化规模化水平。二是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华润、四季鲜、光伏电站等村集体经济分红模式,发挥扶贫效益。三是加强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正常运转。四是加大对贫困村村集体经济项目规范运营指导,实施好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
牵头领导:孙占宏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5月底前
(四)“查弱补强”。重点对照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标准,查找发现一些弱项,对不达标的要保证达标,对已达标的要巩固提升,确保脱贫质量过得硬。
1.排查农村所有建档立卡户与边缘户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4100元(2020年),其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否稳定可持续(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兜底人员除外)。
措 施: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扶持培育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减贫带贫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电商扶贫,开展消费扶贫,深化资产收益扶贫和光伏扶贫,拓展增收渠道。
牵头领导:金钟河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配合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
完成时限:5月底前
2.排查移民后续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是否有力支持移民群众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县内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存在的短板弱项。
措 施:建立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移民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多渠道开辟就业岗位,引导移民群众从事种养加工、商贸物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旅游服务等或就近在扶贫车间工作,开发设立卫生保洁、绿化管护、水暖电力维修等岗位,提高就业组织化程度,确保不出现零就业家庭。加强移民村(社区)管理服务,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尽快落实综合保障政策,促进移民群众融入当地社会。采取一点一策的办法,精准实施产业扶持和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确保实现移民贫困人口脱贫清零、移民零就业家庭清零、“十二五”劳务移民“多代多人”住房困难家庭清零、劳务移民土地确权清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清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清零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清零等“七个清零”目标,实现移民“稳得住”
牵头领导:丁志爱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人社局(就创局)、民政局、残联
完成时限:5月底前
3.排查所有非贫困村是否达到脱贫标准。
措 施: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存在的弱项,加大扶持力度,因村施策,确保非贫困村全部达标。
牵头领导:丁志爱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住建局、教体局、卫健局、交通局、文广局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排查贫困村贫困户能否实现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问题。
措 施:一是强化扶贫政策宣传。深入宣讲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区、市、县“两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知晓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广泛宣传区、市、县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讲好海原脱贫攻坚故事,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二是深入开展为民服务解难题“十个一”活动,万名干部进村入户,加大政策讲解,推动移风易俗,培树先进典型,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高满意度。三是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发挥“扶贫要闻”“扶贫一线”“扶贫先锋”“扶贫路上”等系列专栏作用,全方位宣传政策,选树表彰脱贫攻坚工作先进,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牵头领导:刘淑芳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配合单位:扶贫办、农业农村局、文广局
完成时限:5月底前
三、“四查四补”工作方式与进度
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要挨乡、挨村、挨户开展“四查四补”,做到不漏乡、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行业部门职责,切实抓好“四查四补”相关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3月—5月,全面开展“四查四补”和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边查边补、边查边改、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对账销号。6月,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实地督查“四查四补”、中央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与脱贫攻坚“回头看”整改情况。下半年,持续巩固“四查四补”成果,迎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和全面验收。
(一)坚持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统筹推进。在分区分级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密切跟踪分析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分类精准施策,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确保收官之战有序推进。
(二)坚持自查自纠与挂牌督战相结合。对照“四查四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发挥乡村主体作用,建立健全防贫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落实分级挂牌督战,对自治区挂牌督战的11个村“四查四补”与挂牌督战情况,实行月报告月调度。
(三)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在认真整改“四查四补”和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排查解决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以及“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扶贫项目开工复工、防止返贫等影响脱贫质量与目标实现的突出问题。
(四)坚持实地排查与数据比对相结合。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数据共享,强化信息比对,组织驻村帮扶干部和村“两委”及时排查核实、解决问题。自治区上半年将组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第三方评估,下半年开展脱贫攻坚普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都是重大政治任务,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区、市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乡镇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扶贫责任。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缓一缓、等一等的想法,在持续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推进驻村干部全面入户,到村到户项目全面铺开,帮扶措施全面落实,切实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决战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细,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坚持目标标准。坚持“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绝对贫困,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脱贫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严格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程序,坚决克服扩大脱贫攻坚范围、拔高扶贫标准的倾向,坚决纠正行业部门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搭车”任务,坚决取消超出“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任务指标。
(三)狠抓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将“四查四补”与巡视巡察、考核评估、督查暗访、审计检查等反馈问题和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整改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对查找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即查即补,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决不能等问题扎堆,对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问题必须彻底解决,一时解决不了且带有探索创新性质的问题,要建立推进整改机制,涉及长远发展的问题要有阶段性成效,确保整改不留空白、不留盲区。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导向,既查找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也查找疫情带来的影响,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在制度和政策上进一步改进完善。坚持不懈抓好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月对“四查四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一次调度,跟踪问效工作推进情况,统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2020年5月底前整改任务全见底、反馈问题全清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以过硬举措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让脱贫质量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五)强化监督检查。坚持边查边改,根据时限要求,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盯人、盯事、盯结果,确保发现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两个县级督查组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及时纠正纠错,切实提高“四查四补”成效。
海原县扶贫办
2019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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