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3/2019-00065 | 文号 | 海扶组办发〔2019〕64号 | 生成日期 | 2019-11-01 10:10:0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扶贫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扶贫办 |
为全面高质量整改10月22日至28日脱贫摘帽县级自评自验反馈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县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整理,切实提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要严把贫困退出关,严格执行退出的标准和程序,确保脱真贫、真脱贫。要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适时组织对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办《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6]13号)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通知》(宁开办发[2019]5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核实核准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进一步规范县、乡、村、户档案资料整理,确保全县建档立卡信息数据精准、真实,各级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二、建档立卡信息核准及修正
(一)数据修正总体原则
一要打印建档立卡信息对照表,组织人员进村入户,逐村逐户逐人核准基础信息及相关信息(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务工情况等)。
二要按照核实核准的建档立卡真实信息进行修正,录入时要防止缺项、漏项、不完整项,避免出现空格、标点符号等无用字符。
三要切实理清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入户核实核准和录入时要精准掌握,防止出现顾此失彼,逻辑关系异常项。
四要强化乡镇与部门(单位)间协作,核实准项目库信息数据,及时采集录入,防止漏项。
(二)数据修正办法
1.贫困人口基础信息修正
(1)证件号码(证件号码重复、位数异常、不符合校验规则),比对户籍信息,要确保系统身份证号无误且与扶贫手册填写一致,无冻结情况(需注意家庭成员的迁入迁出,并及时在系统中做人员增减,对应扶贫手册也要反应增减过程),如新生儿增加,要精准采集信息并在系统中做人员增加,同时要在扶贫手册中添加并备注哪一年的新生儿。
(2)“健康状况”、“劳动技能”不能为空,16岁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劳动技能”为无劳动力;16-65岁健康非在校生为普通劳动力。“劳动技能”必须入户核实,以实际为基础,65岁以上确实种养殖,则劳动技能为弱劳动力;一、二级肢体残疾,劳动技能为丧失劳动力或无劳动力,若实际有劳动能力(开小商店、辅导班等)则劳动技能为技能劳动力或弱劳动力,需写情况说明;16岁以上在校生寒暑假打工,则“劳动技能”为弱劳动力,对应的务工地点、时间等务工信息不能为空,且务工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3)“在校生状况”、“文化程度”不能同时为空。6-16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生状况”不得为空,若存在义务教育阶段(6-16岁)失学、辍学,则“在校生状况”为空,但需要标注辍学原因(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因病”或“因残”不在校儿童“健康状况”必须对应为“大病、慢性病”或“残疾”);6岁以下非在校生“文化程度”为学龄前儿童,不得为文盲或半文盲;16岁以上非在校生,“文化程度”不得为空,不得为学龄前儿童;8岁以上儿童,“文化程度”不得为空,不得为学龄前儿童。
(4)“是否会讲普通话”不能为空。聋哑人、新生儿、年龄大方言重无法与人正常交流则为否;其他能够与人正常交流均为是。
(5)“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能为空。16岁以上非在校生“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均为是,16岁以下在校生均为否。
(6)“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能为空,全部为是。
(7)“是否参加大病保险”不能为空,全部为是(只要参加医疗保险,一定参加大病保险)。
(8)“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不能为空。按照实际情况,谁享受“低保”对应谁为是,其他为否。若家庭成员均无人享受低保,则对应贫困户属性不得为低保户,收入信息中低保金不得大于零(如果今年取消该户低保,则低保信息明年修改,如:贫困户张三家的张三2019年8月之前享受低保,8月以后取消低保,则收入中低保金计2018年10月至2019年7月,对应张三是否享受低保为是,贫困户属性为低保户,2020年将是否享受低保改为否。)。
(9)“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否享受人身意外保险补贴”不得为空,均为是(扶贫保)。
(10)若贫困户收入情况中有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大于零),则该户至少有一人为健康、普通劳动力且在外务工或公益性岗位人员,对应的“务工区域”、“务工时间”、“所属行业”、“就业渠道”、“公益性岗位”、“聘用月数”均不得为空。
(11)“与户主关系”与“性别”逻辑关系错误(如:张三,“性别”为男,但“与户主关系”为“之女”或“之儿媳”);贫困户家庭成员“与户主关系”3人及以上为“其他”,此类常识性错误一定要杜绝,必须核实核准,精准录入系统。
2.贫困户基础信息修正
(1)“耕地面积”、“牧草地面积”、“水面面积”、“林地面积”、“退耕还林面积”、“林果面积”不能为空。其中,“耕地面积”以土地确权证为准,没有确权证的为“0”,不包括代他人临时耕种或租入的土地或二次承包土地;“牧草地面积”指退牧还草面积,如果生态补偿金(草原奖补)大于“0”,则与之对应的“牧草地面积”不得为“0”;“水面面积”指养殖水产品的水面面积,没有为“0”,否则大于“0”,不得为空;林地面积”等于“退耕还林面积”加上“林果面积”,其中退耕还林面积大于“0”,对应的扶贫手册、其他转移性收入里退耕还林补贴大于“0”;“林果面积”指水果、花卉、种苗等特色经济林面积。
(2)“入户路类型”、“与村主干路距离”、“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危房等级”、“住房面积”、“是否通生活用电”、“是否有卫生厕所”、“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主要燃料类型”不能为空。其中,“危房等级”、“住房面积”以住房鉴定表为准。
(3)贫困户享受过危房改造项目,则要在对应的改造年度下将是否危房户更改为否。(如:张三2017年享受危房改造,则在2017年度下“是否危房户”为否,2017年以前是否危房户为是。)
(4)“有无卫生厕所”不得为空,卫生厕所不是专指水冲式厕所,贫困户厕所相对较于建档时有所改变、卫生干净的旱厕也视为卫生厕所。
3.致贫原因
(1)主要致贫原因为“缺土地”,则该户人均耕地面积不得大于2亩。
(2)主要致贫原因为“因学”,则该户家庭成员中必须含有两个及以上学生“在校生状况”为“高中及以上”。
(3)主要致贫原因为“缺劳力”,则该户家庭成员“劳动技能”为普通劳动力或技能劳动力必须小于等于1个。
(4)主要致贫原因为“因病”,则该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健康状况”为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
(5)兜底(无力脱贫,无业可扶)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不得为“缺资金”、“缺技术”、“缺土地”。
(6)主要致贫原因为“因残”,则该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健康状况”为残疾且对应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必须为残疾证及残疾证号。如果,家庭成员有明显残疾但无残疾证,则需要写情况说明并装入一户一档中。
(7)主要致贫原因为“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则家庭成员劳动技能不能均为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致贫原因为“自身发展动力不足”表现在“等靠要”方面,不建议作为主要致贫原因)。
4.贫困村基础信息修正
(1)贫困村基本情况、人口信息、收入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信息化建设、签约医疗团队、驻村工作队不得有空项,实际没有可以为“0”。
(2)已出列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必须大于等于5.534万元;未出列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不得超过100万元。
(3)乡村人口超过800人的贫困村卫生室个数不得为空,不得为“0”,必须大于等于1。
5.驻村帮扶及帮扶责任人信息修正
(1)贫困村驻村工作队不得少于3人,必须有第一书记或队长;驻村时间不得断档,不得重复驻村。
(2)贫困户帮扶责任人不得断档,不得“多帮一”,必须与扶贫手册帮扶责任人签字一致;帮扶责任人联系电话不得为空,而且要正确,防止出现空格等无用字符,建档立卡APP已开放帮扶责任人注册账号,查看贫困户信息的权限,注册账号时以手机号为准,若手机号错误,则帮扶责任人无法注册账号;帮扶责任人信息要准确,不得犯常识性错误(如:帮扶责任人张三性别为男,国办系统为女)。
(3)帮扶责任人必须结对帮扶贫困户,且不得断档。
6.项目库信息修正
(1)项目库建设,按照“项目库维护——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的流程,“谁花钱谁录入”的原则依次录入项目信息,能详尽详,不留空项。
(2)项目录入要及时、实时、准确(项目名称必须要加入年度和行政村名称,方便使用建档立卡APP查看时清楚项目扶持年度)。如:2019年产业、劳务奖补已经兑付,并填入扶贫手册,该项目却未录入项目库或在该项目中未关联受益户。
(3)已实施项目必须录入实际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并且完成的项目必须精准关联受益户。
(4)所有整合项目、扶贫保、闽宁项目、公益性岗位、护林员等项目也要录入项目库。
7.易地扶贫搬迁信息修正
(1)已搬迁入住贫困户“是否危房户”不得为是。
(2)非计划搬迁户享受“十三五易地搬迁项目”、在2018年脱贫的计划搬迁户未享受“易地搬迁项目”在动态调整期间,要及时对接区办开放相关功能,并做好标记。
(3)已验收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受益户人均补助资金超过6万元,要及时在项目库修正,注意小数点位置。
(4)已脱贫后搬迁的劳务移民,各移民点进行核实脱贫时间及脱贫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扶贫办汇总核定后上报区扶贫办。
8.扶贫小额信贷信息修正
“同期贴息利率高于贷款基准利率”、“小额信贷单笔贷款超过10万元”必须要核实核准贷款金额及贴息金额,并精准录入项目库。
9.兜底户信息修正
“兜底户享受产业扶贫项目”、“整户无劳动力的搬迁入住户无社保保障兜底政策”,建议增加劳动力,以实际为基础,65岁以上确实有劳动能力且发展种养殖的贫困人口,劳动技能调整为弱劳动力。
10.其他信息修正
(1)贫困人口务工时间非0-12之间的数字,系统录入人员一定要细心,杜绝小数点、空格等无效字符的存在。
(2)贫困村各类土地面积小于村内贫困户该类土地面积之和,系统录入员要及时修正贫困村及贫困户信息,其中耕地面积严格按照土地确权证面积录入。
(3)“贫困户享受入户路改造项目但该户历年入户路类型为泥土路”、“贫困户享受通生活、生产用电项目但该村历年未通生活、生产用电”、“贫困户享受光纤宽带接入项目但该村历年未通光纤宽带”等贫困户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类的逻辑错误,一定要核实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并及时维护录入项目受益户,切记基础设施类项目关联受益户时不能将全村贫困户全选了之。
(4)建档立卡户国办系统人口与家庭实际人口不一致。对死亡、嫁出等户籍未注销或未迁出的,要督促注销或迁出户籍,并在国办系统中作人员减少处理;对本县内不足结婚年龄已结婚且实际共同生活的农村户籍人口,要精准摸清底数和身份信息,并在国办系统中做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处理;对外省区或外县区嫁入我县或其他原因共同生活的农村户籍人口,要及时核实身份信息,并在国办系统做人员自然增加(重点核实违法犯罪等信息)。
(三)修正后数据监测
1.国办系统自定义监测
(1)空项监测。按照“查询——基础信息查询——贫困户查询或贫困人口查询——自定义条件”(选择指标类型,操作符为空,指标值为任意值,但不得为“无”)的流程监测。
(2)其他指标监测。
“脱贫户人均纯收入低于2995元”监测。按照“查询——基础信息查询——贫困户查询——脱贫状态为“已脱贫享受政策”——自定义条件(选择指标类型为“人均纯收入”,操作符为“小于等于”,指标值为“2995”。)——查询”的流程监测。
“脱贫户住危房”监测。按照“查询——基础信息查询——贫困户查询——脱贫状态为“已脱贫享受政策”——自定义条件(选择指标类型为“是否危房户”,操作符为“等于”,指标值为“是”,)——查询”的流程监测。
“贫困户有低保金但贫困户属性为一般户”监测。按照“查询——基础信息查询——贫困户查询——贫困户属性为“一般贫困户、一般脱贫户”——自定义条件(选择指标类型为“低保金”,操作符为“大于”,指标值为“0”,)——查询”的流程监测。
“未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监测。按照“查询——基础信息查询——贫困人口查询——自定义条件(选择指标类型为“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操作符为“等于”,指标值为“否”,)——查询”的流程监测。
“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监测。按照“查询—基础信息查询——贫困人口查询——自定义条件(选择指标类型为“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操作符为“等于”,指标值为“否”,)——查询”的流程监测。
2.导出花名册筛选监测。
“贫困户有工资性收入但无务工人员”监测。先按照“查询——基础信息查询——贫困户查询——自定义条件(选择指标类型为“工资性收入”,操作符为“大于”,指标值为“0”,)——查询——服务器端导出”的流程导出花名册,然后筛选出务工地点、务工时间为空贫困户。
“一二级肢体残疾人有劳动能力”监测。先按照“查询——基础信息查询——贫困户查询——查询——服务器端导出”的流程导出花名册,然后按照“在证件号码后插入一列——将证件号码一列按照字符长度分出18位身份证号与残疾证号后两位两列——筛选出后两位为41,42,41B1,42B1——再筛选劳动技能为普通劳动力、技能劳动力、弱劳动力”的顺序筛选出一二级肢体残疾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
(四)责任分工
1.涉及贫困人口基础信息、贫困户基础信息、致贫原因、贫困村基础信息、驻村帮扶及帮扶责任人信息、易地扶贫搬迁信息修正、扶贫小额信贷信息、兜底户信息和其他信息数据修正。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责任领导:各包乡镇县级领导
责 任 人: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5日
2.涉及项目库信息数据修正
责任单位:项目实施部门(单位)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责任领导:分管县级领导,包乡县级领导
责 任 人:各部(单位)负责人,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5日
三、档案资料规范整理
(一)户留存资料
①《扶贫手册》,②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宣传册(页/卡),各类宣传内容必须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整合审定,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记忆。
建档立卡户享受政策、项目、资金等相关资料,分别采取①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采集,②实施单位留存,③所在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备存,④所在村留存受益户花名册等方式存档。
(二)村级档案资料整理
1.精准识别类资料
①贫困申请书,②村民小组评议,③村民代表评议会议记录和表决结果,④信息比对(2017以后分年度留存),⑤村级公示资料及照片(含公示异议复核资料),⑥贫困申请审核确认报告,⑦乡镇政府批复,⑧识别《贫困户(贫困村/自然村)信息采集表》。
2.精准退出类资料
①村民小组提名,②村民代表评议会议记录和表决结果,③村级公示资料及照片(含公示异议复核资料),④贫困退出申请审核确认报告,⑤乡镇政府批复,⑥2014年、2015年贫困退出村委会盖章或2016年至2019年贫困退出实行“445”45”签字。
识别退出资料包括①2014年建档立卡初始资料,②历年度动态调整(上半年)和动态管理(下半年)资料(含2017年动态调整查漏补缺),③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建档立卡“回头看”资料,④2019年脱贫人口“回头看”资料。
3.精准施策类资料
①整村推进实施方案(或脱贫规划计划)②村级脱贫项目实施统计表和脱贫攻坚受益户(受益人口)花名册。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涉及需留影像资料的,注明项目时间、名称与摘要,或采集至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或以电子格式存档,原则上不得打印纸质留存。
4.综合类资料
村两委学习研究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等会议记录。
(三)乡(镇)级留存资料
1.精准识别类资料
户识别资料:①各村拟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报告附花名册,②乡镇审核会议记录,③乡镇政府贫困户审核确认公示附花名册(含公示异议复核资料),④贫困户复审报告,⑤县级批复,⑥乡镇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批复附花名册。
村识别资料:①各行政村贫困村申请书,②乡镇审核会议记录,③审核确认公示(含公示异议复核资料)④贫困村复审报告,⑤县级批复,⑥乡镇行政村建档立卡批复。
2.精准退出类资料
户退出资料:①各村拟退出人员申请报告附花名册,②乡镇组织入户普查资料,③乡镇审核会议记录,④乡(镇)公示附花名册(含公示异议复核资料),⑤拟退出贫困户复审报告附花名册,⑥县级批复,⑦乡镇行政村贫困退出人口批复附花名册(或转发县级批复)。
村退出资料:①贫困村退出申请书,②乡镇组织调查核实资料,③乡镇审核会议记录,④乡镇政府贫困村审核确认公示(含公示异议复核资料),⑤贫困村复审报告,⑥县级批复,⑦乡镇行政村贫困退出批复(或转发县级批复)。
3.精准施策类资料
①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生态扶贫、综合保障兜底、资产收益扶贫、金融扶贫、科技扶贫等贫困人口精准扶持,②交通、水利、电力、信息网络、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等贫困乡村基础建设,③闽宁协作、定点扶贫、驻村帮扶等社会扶贫,所形成的重要材料,④行业部门实施的到村到户项目花名册等。
4.综合类资料
乡镇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监督管理组织保障等形成的文件材料,其中包括乡镇脱贫攻坚规划年度计划与项目实施、资金计划、驻村与帮扶安排等方案与年度工作总结,乡镇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方面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以及能够反映遍访贫困对象情况材料。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责任领导:各包乡县级领导
责 任 人: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5日
(四)《扶贫手册》的填写
1.填写原则
一是填写内容要尽可能的细化,帮扶措施必须填写细致,数据填写要准确,填写要及时,系统、表册、手册、户说明数据必须一致,逻辑关系正确,扶贫手册填写一定要明确各项措施的主要内容及相关细节。
二是填写要重点突出特惠政策。普惠制和特惠制都要进行填写,但要尽量淡化普惠政策,重点突出特惠政策。
三是填写要确保“应填尽填”。对于已经享受的政策和措施要根据相关落实情况全面填写,不得漏填、错填。
2.填写要求
(1)首页填写
1、户编码:6400000106325***或近年新识别5500000*********的户编号;2、户主照片:必须张贴清晰的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发证机关:海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4、持卡人姓名: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主如马**或田**;5、所在地址:填写xx镇xx行政村xx组;6、贫困户属性:只能填写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三种类型中的一种,不能填写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7、贫困程度:2014年是别的分为,特困贫困户(家中有肢体残疾丧失劳动力、大病患者、高龄老人等)、重点贫困户(家中有低保、常年患病、残疾、孤儿、五保等)、一般贫困户;8、识别标准:统一填写“国家标准”,不得填写“国标”;9、统一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年度填写(2014年识别的建档立卡户填写扶贫手册按照2014年6月、2015年“回头看”识别的建档立卡户填写扶贫手册按照2016年3月,2017年以来新纳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县级下达批复后填写扶贫手册)。
(2)家庭情况。户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一卡通号、家庭人口、劳动力、耕地面积(按照第一轮土地确权证书上的面积填写)、退耕面积(按实际面积填写)、灌溉面积(按实际面积填写)。
(3)生产生活条件
1、燃料类型:填写煤炭;2、饮水情况:填写当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实际饮水情况(窖水、井水、泉水、自来水);3、是否通广播电视:填写是;4、住房类型与面积:按照当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房屋类型及面积(类型、土坯房、砖木结构、窑洞等,面积按照实际填写)。
(4)主要致贫原因。主要致贫原因填写导致该户贫困的主要原因,可以填写1-2条,应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及贫困户登记表保持一致。主要致贫原因主要有: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劳力、缺资金、缺技术、缺土地、缺水、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等,不得填写“其他”(填写主要致贫原因只选一项,一般情况下缺水、缺土地不允许填写)。
1、因病,注明患者姓名和病种,年均医疗费用,如信息系统中家庭成员全部健康,主要致贫原因则不能选择因病。如张三户主要致贫原因填写为:因病:张三患心脏病,年均医药费用5000元。
2、因残,注明残疾人姓名、残疾类型及等级,如家庭成员均没有办理残疾证,主要致贫原因不能选择因残。如李四户主要致贫原因填写为:因残:李四肢体残疾二级。
3、因学,主要是指大中专、本科及研究生等非九年义务教育。注明学生姓名、就读学校,年支出费用,如家庭成员均为非在校生及只有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则主要致贫原因不能选择因学。如王五户主要致贫原因填写为:因学:王小五就读于安徽大学,年花费约1.5万元。
4、因灾,何时受何灾害,损失情况。如:2016年6月遭受洪涝灾害,房屋倒塌。
5、缺劳力,应详细叙述缺劳动力的具体情况,注明缺劳力的原因。如:张三为高龄老人或智力残疾,劳动能力低下。
6、缺资金,缺少哪方面的资金(如遇缺乏进行产业发展启动资金、且符合授信标准的贫困户,帮扶措施中应为其协调办理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如:该户养殖土鸡,资金不足。
7、缺技术,缺什么样的技术(帮扶措施中应对其进行相关技术培训或联系相关部门进行上门技术指导等)。如:该户缺少养牛、羊、养鸡、种植等技术。
8、缺土地:一般指没有耕地的贫困户。
9、缺水:一般指缺乏安全的饮用水或取水比较远。
10、交通条件落后:一般指地处深山区交通不便的贫困户。我县基本上没有此类情况。
11、自身发展动力不足:一般指有劳动能力但缺乏脱贫致富意愿的贫困户。
(5)家庭成员
1、家庭成员认定:家庭成员是指与该户共同生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所有家庭成员,包括由本家庭供养的在外学生、未分家农村外出从业人员或随同家属、因探亲访友等原因临时外出人员;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已分家子女、出嫁人员、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已应征入伍者、服刑人员。
2、家庭成员填写:家庭成员第一栏必须填写户主,其他家庭成员依次填写。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填写,有残疾证的必须填写残疾证号。与户主关系填写户主、配偶、之子、之女、之儿媳、之女婿、之孙子、之孙女、之外孙子、之外孙女、之父、之母、之岳父、之岳母、之公公、之婆婆、之祖父、之祖母、之外祖父、之外祖母、其他等,必须按要求填写,不得填写女儿、儿子、爸、妈等。
3、文化程度:按照家庭成员接受教育程度填写,最低填写小学,不得填写文盲。
4、劳动能力界定:劳动能力填写普通劳动力、技能劳动力、丧失劳动力、无劳动力,要完整填写,不得简写为普劳、丧劳、无劳等。普通劳动力指16-65周岁身体健康的成人,如65周岁以上及部分残疾人尚有劳动能力的,可以据实填写为弱劳动力;技能劳动力指有专业技术的人员;丧失劳动力指16-65周岁因肢体残疾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无劳动力指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5、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填写是。
6、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0-16岁未成年人填写否、16岁以上非在校生全部填写是。
7、家庭人员增减在家庭成员一栏填写,并作增减说明,增加,如:新生儿、嫁入、上学、复转军人、服刑人员转入等,在空格中填写;减少,如:嫁出、死亡、上学、入伍、服刑等,在人员信息后注明年度、减少原因。
四、帮扶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帮扶措施的类别主要有: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及其他类型等扶贫方式。
(一)专项扶贫(包括雨露计划、产业补贴、危房改造、棚圈建设、金融扶贫、技能培训、劳务奖补、公益性岗位,离土计划,扶贫保等)。
(1)雨露计划:主要有高、中职、职业教育补助,按照当年的补贴标准填写(2014-2015年度补贴别准为一学年补贴1500元,2016年以后补贴别准为一学年补贴3000元),补贴资金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教育得到保障。
(2)产业发展:包括养殖业,基础母牛补栏、基础母羊补栏、见犊补母、滩羊选育、养鸡、养猪、中蜂养殖、养兔、养驴等;种植业,特色种植、秋杂粮、马铃薯、玉米、中药材等,属于带动发展的产业扶持到户项目补贴,补贴别准依据当年文件,按补贴资金兑付到户时间填写,补贴资金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3)危房改造:要注明建设年度,兑付扶持资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依据当年下发文件,补贴资金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住房安全得到保障。
(4)棚圈建设:主要填写兑付扶持资金,帮扶时间,棚圈建设自2014年至今补贴标准为3500元,补贴资金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5)金融扶贫:主要填写兑付贴息资金,帮扶时间,补贴资金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保障资金,发展产业。
(6)技能培训:主要填写培训专业,兑付扶持资金,帮扶年度,补贴标准依照当年下发文件,补贴资金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提升劳动力,拓宽就业。
(7)劳务奖补:输出人员提供就业岗位,时间、地点、月收入等证明材料,由乡村两级审核,兑付劳务奖补资金,补贴标准依照当年下发文件,补贴资金一年填写一次。 帮扶成效:就业创业,增加收入。
(8)公益性岗位:主要注明就业岗位,兑付扶持资金,帮扶时间,公益性岗位补贴计入家庭工资性收入,补贴资金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就业创业,增加收入。
(9)中卫市“离土计划”:一二三本建档立卡家庭在校大学生、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补贴资金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教育得到保障。
(10)扶贫保:主要填写补贴兑付资金,扶持年度。(扶贫保包括大病医疗补充险、家庭意外伤害险、农业保险)。2016-2017年,家庭意外伤害险补贴标准100元/户,大病医疗补充险补贴标准45元/人;2018-2019年,家庭意外伤害险补贴标准25元/人,大病医疗补充险补贴标准45元/人;2018年实施的爱妮保,补贴标准为100元/人;农业保险依照县级下发有关文件,补贴资金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基本医疗得到保障。
(二)行业扶贫(包括生态奖补、退耕还林、农资补贴、养老金、低保金、五保金、残疾人补贴、孤儿补贴、燕宝基金、厚德慈善基金、生源地贷款、学前教育、两免一补、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两后生培训、健康扶贫等,以上补贴资金都作为家庭收入计算)。
(1)生态奖补:依据全县生态奖补项目的统一补贴标准填写,填写时间按照补贴资金兑付后当月,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生态补偿增加收入。
(2)退耕还林:按照贫困户实际的退耕面积,兑付补贴资金填写,填写时间按照资金兑付后当月,一年填写一次。 帮扶成效:生态补偿增加收入。
(3)农资补贴:按贫困户的土地面积,依照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填写时间兑付资金当月,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4)养老金:依据当年建档立卡贫困户领取的养老金补贴填写,补贴标准由各乡镇民政助理员提供,填写时间兑付资金当月,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得到社会保障。
(5)低保金:依据民政部门当年的低保金补贴,包括饺子费,取暖费一并计入补贴资金,具体补贴资金由各乡镇民政助理员提供,填写时间兑付资金当月,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得到社会保障。
(6)五保金:依据民政部门当年的五保金补贴标准按年填写,具体补贴资金由各乡镇民政助理员提供,填写时间兑付资金当月,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得到社会保障。
(7)残疾人补贴:依据民政部门当年的残疾人补贴资金,包括残疾补贴,护理费合并填写,具体补贴资金由各乡镇民政助理员提供,填写时间兑付资金当月,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得到社会保障。
(8)孤儿补贴:对父母双亡的儿童养育,依据民政部门对孤儿当年补助标准填写,具体补贴资金由各乡镇民政助理员提供,填写时间兑付资金当月,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得到社会保障。
(9)燕宝基金:燕宝慈善基金为一二本建档立卡家庭在校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连续4年,填写时间每年12月份,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教育得到保障。
(10)厚德慈善基金:为海原籍一二本,预科新生一次性发放资助金每人2000元,为三本大学新生一次性发放资助金每人3000元,填写时间每年12月份,一年填写一次。 帮扶成效:教育得到保障。
(11)学前教育:建档立卡户儿童享受“一免一补”政策,每生每学年免除保教费1500元,伙食补助900元,补贴资金为2400元,填写时间每年12月份,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完成义务教育。
(12)两免一补: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对公办学校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小学生每生每年8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000元,填写时间每年12月份,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完成义务教育。
(13)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的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减免学费800元,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填写时间每年12月份,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完成义务教育。
(14)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每生每年免除2000元学费,填写时间每年12月份,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完成教育保障。
(15)两后生培训:主要培训初中毕业未升高中、高中毕业未升入普通高校的应届学生,在技工院校开展为期一个学期(4个月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照6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建档立卡户贫困户家庭子女给予3000元/人的生活费补助,填写时间每年12月份,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完成教育保障。
(16)健康扶贫:如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补贴、签约的家庭医生、大病救助、重点救助措施,或帮助其落实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甚至组织上门对贫困户进行“签约服务”体验等也应填入帮扶措施,填写时间每年12月份,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基本医疗保障。
(三)社会扶贫(包括临时救助、慰问金、社会捐助等)。
社会扶贫主要指政府、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等的政策性救助,节日慰问金,社会团体的捐助、企业的资助,个人的捐助等;如政府救助,政府的临时救助、节日慰问金等;社会团体的捐助,为贫困户送去生活用品(米面油等)或生产材料(种子或肥料)等折合资金,为建档立卡户解决生活困难的救助金等;企业的资助,华润集团“一帮一”行动、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茅台集团“希望工程”行动、闽宁“芙蓉”大学生资助计划,为海原籍一二本,预科新生一次性发放资助金,“百企帮百村”的精准扶贫行动等,个人捐助,志愿者扶贫行动、公益性扶贫行动、帮扶责任人捐助等,填写时间每年12月份,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社会保障。
(四)其他扶贫(包括光伏扶贫、土地流转等)。无论措施大小,只要是对贫困户进行的到户帮扶项目或措施,如光伏发电收入,土地流转收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入户费用的免除或优惠等投入,填写时间每年12月份,一年填写一次。帮扶成效:社会保障。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
责任领导:各包乡县级领导
责 任 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党(工)委书记,村两委及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5日
五、进度安排
(一)信息数据核准及档案资料规范整理。10月31日-5日,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对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再组织人员结合建档立卡户信息采集对照表再核准,对乡村户三级档案资料再筛查、再规范整理。
(二)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11月5日至8日,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组织人员按照入户核实核准结果,在系统中录入。录入时要厘清数据间的逻辑关系,避免出现新的错误数据。
(三)档案资料自查和信息数据监测。11月9日-10日,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要通过系统对录入数据进行监测,再核实核准问题数据,及时修正;要对乡村户三级档案资料规范整理情况进行全面自验,查漏补缺,确保乡村户三级档案资料整理规范。
(四)反馈问题整改。11月11日-18日,结合全县脱贫摘帽中卫市复审反馈问题,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档立卡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和档案资料规范整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和业务性都很强,是实现“六个精准”的第一粒扣子,事关全县脱贫成色。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相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配有配强人员力量,划片包干,责任到村到户到人,既要整改反馈的问题,也要举一反三,抓好类似问题整改。
(二)严把工作质量。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要始终把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在档案质量规范整理上要精准把握程序和标准,在信息数据修正上要精准核实建档立卡实际信息,在系统录入时要厘清逻辑关系,确保建档立卡实际信息、国办系统数据信息和档案资料信息相统一、相互印证。
(三)强化统筹协调。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按时高质量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需要入户核实核准的要及时入户核实核准,需要乡镇和部门协调配合的要加强配合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统筹推进,乡镇和部门数据信息一致、统一。
(四)加强工作督导。县委、政府督查和和两个县级督导组要对档案质量的规范整理和信息数据修正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县扶贫办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工作的指导,坚决防止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层层加码、过度留痕、搭车任务、过多过滥,严禁增加基层负担。切实提升工作实效和工作质量。对工作中敷衍塞责、不认真履职的要严肃问责。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