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8/2019-00142 | 文号 | 海民发〔2019〕149号 | 生成日期 | 2019-06-28 17: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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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民政局 |
为切实做好民政兜底保障工作,确保2019年全县如期脱贫摘帽,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核查组对乡镇重点民政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19年7月中上旬
二、核查内容
1.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社会保障兜底核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3.2019年民政救助对象年检工作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未脱贫建档立卡户中重病重残人员的漏保、低保备案及问题线索摸排和典型案例上报);
4.核查2019年1月以来新申请纳入低保对象(深度贫困村及未脱贫建档立卡兜底对象100%入户核查,其他对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
5.2019年1月以来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民政云救助管理系统临时救助信息录入情况、临时救助申请审核档案资料建立情况、在校一、二本大学生和高职学生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及入户核查大病大额临时救助对象家庭情况。
6.县检察院检查老饭桌反馈问题和民政局会同市监局检查老饭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7.动员散居特困供养对象中失能失智人员入住敬老院情况;
8.儿童之家运行、孤儿及困境儿童救助情况;
9.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工作情况。
三、核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冯国虎
工作人员:李彦彪、李成芳、杨万珍、田国栋
乡 镇:海城镇、贾塘乡、曹洼乡、九彩乡、李俊乡
第二组:
组 长:买玉株
工作人员:李成奎、李志明、马少文、卢彦菊
乡 镇:街道办、郑旗乡、三河镇、七营镇、甘城乡
第三组:
组 长:麦 荣
工作人员:杨有峰、马 军、马千万、卢 润
乡 镇:史店乡、西安镇、树台乡、关庄乡、红羊乡
第四组:
组 长:田彦有
工作人员:单惠智、杨树青、李 斌、田 萍
乡 镇:李旺镇、高崖乡、关桥乡、甘盐池管委会
四、核查要求
(一)要认真开展核查。各核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根据核查内容,认真查找问题,核查结束后形成专题核查报告汇报局党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反馈乡镇进行整改。核查期间有关入户核查表等文件资料报救助中心存档。
(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开展核查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不得接受乡镇的招待,全部自行用餐。除特殊情况外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请假。
海原县民政局
2019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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