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扶贫救灾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扶贫救灾

教育扶贫政策

索引号 640522013/2018-77213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3-19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扶贫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扶贫办

1.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儿童享受“一免一补”政策,每生每学年免除保教费1500元;伙食补助9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免一补”政策,即:免除杂费、课本费对公办学校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小学生每生每年8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000元。

3.普通高中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减免学费800元;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每生每年免除2000元学费;

2)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每生每学年免除住宿费800元、书本费400元、增补生活费500元

3)中高职学生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每学年3000/人;(流程:在手机上下载雨露百事通APP—网上申请(上传学籍、身份证、联系电话、信用卡或社保科卡号),牢记申请密码,期间最好不要变更电话及银行卡号。

4)全区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院校)生源为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减免学费4200元

5.大学生政策

1按应贷尽贷的原则,为海原户籍专科本科、预科生、研究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专科、本科和预科贷款金额上限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研究生贷款金额上限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2)中卫市“离土”计划:为海原籍一、二、三本建档立卡家庭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发放资助金,每生每年5000元。

3)燕宝奖学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为海原户籍一二本在校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连续资助4年。

4)海原县“厚德慈善基金”资助:为海原籍一二本预科新生一次性发放资助金每人2000元,为三本大学新生一次性发放资助金每人300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