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3/2018-7721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03-19 00:00:00 |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扶贫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扶贫办 |
1.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儿童享受“一免一补”政策,每生每学年免除保教费1500元;伙食补助9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杂费、课本费;对公办学校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小学生每生每年8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000元。
3.普通高中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减免学费800元;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每生每年免除2000元学费;
(2)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每生每学年免除住宿费800元、书本费400元、增补生活费500元
(3)中高职学生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每学年3000元/人;(流程:在手机上下载雨露百事通APP—网上申请(上传学籍、身份证、联系电话、信用卡或社保科卡号),牢记申请密码,期间最好不要变更电话及银行卡号。
(4)全区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院校)生源为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减免学费4200元
5.大学生政策:
(1)按应贷尽贷的原则,为海原户籍专科、本科、预科生、研究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专科、本科和预科贷款金额上限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研究生贷款金额上限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2)中卫市“离土”计划:为海原籍一、二、三本建档立卡家庭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发放资助金,每生每年5000元。
(3)燕宝奖学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为海原户籍一二本在校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连续资助4年。
(4)海原县“厚德慈善基金”资助:为海原籍一二本预科新生一次性发放资助金每人2000元,为三本大学新生一次性发放资助金每人3000元。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