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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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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培训政策

索引号 640522013/2018-77205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3-19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扶贫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扶贫办

1.政府通过培训学校在各乡镇免费为建档立卡户培训剪纸刺绣、电焊、挖机、砖瓦工等。建档立卡户自主参加培训、企业职工中的建档立卡户,培训合格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中、高级工,分别给予1000元、1200元、1500元培训鉴定补贴。

2.在闽宁纺织园培训的学员生活补贴35元/天,住宿、交通补贴每人50元/天,在乡镇扶贫车间培训学员享受生活补贴35元/天。培训时间为2个月。

3.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年龄在15周岁至22周岁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给予每人6000元培训补助3000元生活费补助。

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流程:

1)建档立卡户到驾校领取申请表—乡镇初审—县扶贫办审核—驾校组织培训;

2)县外培训的建档立卡户学员持当年驾驶证书到县扶贫办或所在乡镇领取申请表—县交警队、乡镇初审—县扶贫办审核落实。

5.雨露计划标准及流程:补助标准为每学年3000/人;(项目流程:在手机上下载雨露百事通APP网上申请(上传学籍、身份证、联系电话、信用卡或社保科卡号),牢记申请密码,期间最好不要变更电话及银行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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