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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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40522013/2018-77175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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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8-03-19 00:00:0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扶贫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扶贫办 |
1.保险对象:16-60周岁的建档立卡户健康女性
2.产品名称:国寿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A 款)
3. 保额及保费标准:保费收取标准为100元/人,保障女性7种重大疾病,包括卵巢癌,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输卵管癌,阴道癌症,子宫肉瘤,一经确诊立即给付50000元,另外乳腺癌双倍赔付100000元,子宫摘除或卵巢摘除赔付5000元。观察期90天。
4.承保规则:采用团单形式承保,投保人统一为县扶贫办。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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