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救灾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扶贫救灾
| 索引号 |
640522013/2018-77172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8-03-19 00:00:0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扶贫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扶贫办 |
1.保险对象:发生借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保险期限:与贷款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3.保险金额:借款人实际借款金额。
4.投保方案及费率:
|
保障内容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率
|
|
借款人意外身故、伤残,疾病死亡、
|
借款金额
|
1.8‰
|
注:意外伤残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执行,一到十个伤残等级,赔付比例100%到10%。
5.承保规则:建档立卡户在各家银行贷款坚持“谁借款谁购买”保险的原则。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