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站所(中心):
《李旺镇2018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李旺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6日
李旺镇2018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通知》(宁开办发〔2018〕2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巩固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精准度,按照“在精准识别、精准退出上再精准,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真正把底数摸实、摸透、摸准”的要求,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大意义
这次调整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扶贫思想、“精准识别精准脱贫”方略的具体体现,事关2020年全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这次调整意味着以后再出现“错评、漏评、错退”的问题,将会受到严厉的追责、问责。各中心、站、所、行政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调整的极端重要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压茬实施,扣好“第一粒纽扣”,夯实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在现有建档立卡系统库的基础上进行动态调整,凡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且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都应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2、坚持标准,综合研判。贫困人口识别建档和脱贫退出要坚持国家现行扶贫标准,既不能提高也不能降低。凡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且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都应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凡收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且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都应按照规定脱贫退出。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户申请、两评议、一比对、两公示、一公告”的精准识别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识别建档。
4、坚持逐户甄别,整户纳入。对于已分户的单老双老户,子女只要不是五类人员,符合建档立卡的鼓励合户,并将符合条件的子女纳入建档立卡户;对建档立卡以后分户的不予认可,只认可建档以前的户。
5、坚持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认真做好非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凡收入未达到国家扶贫标准,且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非贫困村的贫困户,也要严格按照识别程序识别建档,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三、认真做好“档外”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
按照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线(2017年底国家扶贫标准2952元/人.年)且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和“户申请、两评议、一比对、两公示、一公告”的识别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整户进行识别建档,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对于自主迁徙居民由现居住地按照建档立卡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对家庭成员中有以下“五类人员”的,不能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一是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含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二是家庭成员名下有小轿车或大型货运车辆、大型农机具等交通运输设备的;三是家庭成员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或楼房的;四是家庭成员是公司法人、企业股东的;五是家庭成员是非农户且享受城镇居民相关政策或失地农户但已享受城镇居民相关政策的。
四、工作步骤
本次建档立卡必须严格按照“户申请、两评议、一比对、两公示、一公告”的程序识别建档。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5月11日—5月17日:召开动态调整工作动员部署会,以镇为单位对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进行培训。
(二)5月18日—6月20日:完成“户申请、组提名、村初评”三项工作。村“三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负责逐户摸清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底数,以行政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对确定的拟建档立卡户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6月21日—7月10日:完成“入户查、乡复审”两项工作。包村干部、村“三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负责对确定的拟建档立卡户逐一入户核查,结果汇总上报镇党委会复审,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由镇扶贫站上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完成(一对比:7月11日—7月15日、一公告7月16日—7月25日)工作。
(四)7月26日—8月20日:完成“信息系统录入”工作。镇扶贫站负责将批复后的建档立卡户录入信息系统。同时,数据核查修改、帮扶责任人调整录入、纸质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层层动员。为加强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层层动员部署,层层培训指导,把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做细做实,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按照职责对照方案,扎实做好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不得简化,不得合并步骤。要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要以排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严禁“走过场”,确实做到“应纳尽纳、应退进退”。
(三)强化作风,确保进度。各中心、站、所、行政村要切实树立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部署和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狠抓落实。镇督查组要对动态调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整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缓慢、识别不精准的,将追责问责,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