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中心(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海脱贫组发〔2018〕61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巩固提高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为指导,以项目建设为支撑,立足实际,充分发挥本村资源优势,按照“因村施策、因户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思路,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着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不断提高产业化水平,切实改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民增收。
(二)发展目标。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全面铺开、重点突出、整村推进”的要求,以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以发展养殖、种植、劳务输出扶贫为途径,进一步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切实增强建档立卡贫困户造血功能,增加收入,打赢脱贫攻坚战。计划对11各巩固提高村的757头基础母牛、190只基础母羊,新建棚圈197座,种植的705亩马铃薯、2060亩秋杂粮、2470亩饲草、1110亩特色种植继续进行补贴等一系列产业扶贫措施,使巩固提高村的脱贫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资金来源
严格按照《海原县2018年脱贫销号村“两规划”项目建设方案》(海党办发[2018]19号)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海脱贫组发[2018]61号)文件精神,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产业项目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母牛补栏、基础母羊补栏、棚圈建设、种植业等项目。总投资346.62万元。
三、特色产业计划
1、基础母牛补栏。补贴基础母牛757头,补贴资金151.4万元。
项目单位:县农牧局
实施单位:李旺镇人民政府
2、 基础母羊补栏。补贴基础母羊补栏190只,补贴资金5.7万元。
项目单位:县农牧局
实施单位:李旺镇人民政府
3、标准化棚圈建设。新建棚圈197座,补贴资金68.95万元。
项目单位:县农牧局
实施单位:李旺镇人民政府
4、特色种植。种植马铃薯705亩、补贴资金14.1万元;
秋杂粮2060亩,补贴资金30.9万元;
饲草2470亩,补贴资金39.52万元。
特色种植1110亩,补贴资金36.05万元。
项目单位:县农牧局
实施单位:李旺镇人民政府
四、具体要求
(一)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要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宣传力度,宣传动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牛羊补栏力度,督促指导棚圈建设,驻村工作队及村组干部进村入户,详实登记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情况及棚圈建设情况,每月30日前向乡扶贫工作站上报进度。
(二)严格补贴标准。在资金兑付工作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不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降低建设标准、更换建设内容、提高补贴标准,确保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
(三)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实行专账、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项目真正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按照项目方案,本着建成一批,验收一批,资金兑付一批的要求,乡党委、政府成立验收组,对各村贫困户实施验收和资金兑付。
(四)明确奖罚措施。脱贫攻坚事关全县、全镇和全村工作大局,各项目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完成。年终将根据项目规划制定、实施进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优罚劣,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质量高,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效率低下、认识不到位、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项目建设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18年巩固提高村产业资金分配表
李旺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