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3/2018-45032 | 文号 | 海脱贫组办发〔2018〕21号 | 生成日期 | 2018-03-15 00:00:0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扶贫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海城镇人民政府:
《海城镇堡子村等6个村巩固提高方案及王井村脱贫销号方案》收悉,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原则同意本方案,请严格按照本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海城镇巩固提高村基本情况统计表
2、海城镇堡子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3、海城镇段塬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4、海城镇高台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5、海城镇山门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6、海城镇水洼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7、海城镇武塬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8、海城镇王井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特此批复。
海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海城镇堡子村巩固提高方案
根据海原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对已脱贫销号村、脱贫建档立卡户按照达到“五通八有”目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即可的脱贫退出标准,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我村巩固提高资金99.09万元。按照我镇脱贫攻坚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区、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为指导,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我村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困难,重点用于解决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产业发展资金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易返贫和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资金不足等难题,以及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在没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支撑下安排扶贫资金补齐短板和弱项。以“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抓手,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基本情况
堡子村位于海原的西南方向,距离海原县城3公里。辖区有11个自然村,区域总面积为50120亩,其中耕地面积为31027亩,常驻农业人口为1271户4691人;五保户7户,9人;孤儿4户,7人;低保户432户,486人。截止2017年底,全村还有建档立卡户140户469人,全村牛存栏1800头,羊存栏约5000只,紫花苜蓿留床8000亩,标准化棚圈500座。杂粮种植稳定在10000亩左右,劳务输出大约1300人次,主要从事建筑、餐饮、运输等行业,2017年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5600元左右。由于堡子村自然资源匮乏、自然环境恶劣、农业生产受阻,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商业投资基本没有。
三、项目规划及投资
堡子村计划投入巩固提高扶贫资金99.0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4万元,产业发展项目资金75.09万元。
(一)产业发展项目
秋杂粮种植:计划种植秋杂粮5006亩,每亩150元,共计资金75.09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砂砾路:计划村道项目砂化 2条4公里,投入扶贫资金24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巩固提高村资金项目设施建设工作,特成立堡子村巩固提高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镇长具体负责协调配合落实各类扶贫项目。
(二)严格规划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降低建设标准、更换建设内容,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项目全部落地建成。所有基建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有关要求必须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实施。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严谨挤占挪用该项目资金,加强脱贫销号村扶贫资金的监管,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脱贫销号村扶贫项目真正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乡镇自验后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
(四)明确奖罚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脱贫攻坚事关全县、全镇和全村工作大局,各项目单位及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的项目要求及时限,认真完成。年终将根据项目规划制定、实施进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优罚劣,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质量高,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效率低下、不到位、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脱贫攻坚方案中所列项目建设的项目村,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海城镇段塬村巩固提高方案
根据海原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对已脱贫销号村、脱贫建档立卡户按照达到“五通八有”目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即可的脱贫退出标准,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我村巩固提高资金99.995万元。按照我镇脱贫攻坚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区、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为指导,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我村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困难,重点用于解决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产业发展资金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易返贫和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资金不足等难题,以及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在没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支撑下安排扶贫资金补齐短板和弱项。以“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抓手,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基本情况
段塬村地处县城北部11公里处,属城郊结合部。区域总面积2.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9632亩。行政村下辖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46户2373人,常住人口1965人;劳动力总数795人,其中外出劳动力451人。全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13户732人,占总人数的30%,2016年已脱贫199户,678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4户,54人;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农户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外出务工、牛羊养殖业及传统种植业,优势产业为马铃薯。全村牛饲养量587头,羊3800只,2017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40元。全村实现“五通”,即通水、通电、通路、通网络、通客车。
三、项目规模及投资
段塬村共计划投入巩固提高扶贫资金99.995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69.99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万元。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硬化路:共1公里,计划投入扶贫资金30万元。
(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项目
1、秋杂粮种植:计划种植糜谷荞等秋杂粮1333亩,每亩补贴150元,共计19.995万元。
2、基础母牛补栏:计划250头,共投资50万元,每头补贴2000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巩固提高村资金项目设施建设工作,特成立段塬村巩固提高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镇长具体负责协调配合落实各类扶贫项目。
(二)严格规划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降低建设标准、更换建设内容,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项目全部落地建成。所有基建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有关要求必须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实施。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严谨挤占挪用该项目资金,加强脱贫销号村扶贫资金的监管,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脱贫销号村扶贫项目真正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乡镇自验后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
(四)明确奖罚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脱贫攻坚事关全县、全镇和全村工作大局,各项目单位及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的项目要求及时限,认真完成。年终将根据项目规划制定、实施进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优罚劣,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质量高,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效率低下、不到位、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脱贫攻坚方案中所列项目建设的项目村,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海城镇高台村巩固提高方案
根据海原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对已脱贫销号村、脱贫建档立卡户按照达到“五通八有”目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即可的脱贫退出标准,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我村巩固提高资金99.99万元。按照我镇脱贫攻坚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区、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为指导,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我村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困难,重点用于解决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产业发展资金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易返贫和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资金不足等难题,以及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在没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支撑下安排扶贫资金补齐短板和弱项。以“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抓手,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基本情况
高台村地处县城西部10公里处,区域总面积4.8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8万亩。行政村下辖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260户4808人,常住人口4680人;劳动力总数2650人,其中外出劳动力200人。全村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4户145人;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农户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外出务工、牛羊养殖业及传统种植业,全村养殖牛约1250头,羊约4850只,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500元。全村实现“五通”,即通水、通客车、通路、通信息、通广播电视。农作物主要有玉米、紫花苜蓿、蔬菜等。由于自然条件恶劣,农业生产严重受阻,经济发展相对缓慢。
三、项目规模及投资
高台村共计划投入巩固提高扶贫资金99.99万元,全部用于产业发展。
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种植秋杂粮6666.6亩,每亩补贴150元,共计资金99.99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巩固提高村资金项目设施建设工作,特成立高台村巩固提高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镇长具体负责协调配合落实各类扶贫项目。
(二)严格规划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降低建设标准、更换建设内容,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项目全部落地建成。所有基建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有关要求必须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实施。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严谨挤占挪用该项目资金,加强脱贫销号村扶贫资金的监管,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脱贫销号村扶贫项目真正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乡镇自验后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
(四)明确奖罚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脱贫攻坚事关全县、全镇和全村工作大局,各项目单位及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的项目要求及时限,认真完成。年终将根据项目规划制定、实施进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优罚劣,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质量高,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效率低下、不到位、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脱贫攻坚方案中所列项目建设的项目村,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海城镇山门村巩固提高方案
根据海原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对已脱贫销号村、脱贫建档立卡户按照达到“五通八有”目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即可的脱贫退出标准,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我村巩固提高资金 100万元。按照我镇脱贫攻坚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区、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为指导,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我村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困难,重点用于解决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产业发展资金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易返贫和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资金不足等难题;以及基础设施方面制约我村村集体经济薄弱、设施落后等问题,在没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支撑下安排扶贫资金补齐短板和弱项。以“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抓手,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基本情况
山门村地处县城北部5公里处,属城郊结合部。区域总面积3.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8万亩。行政村下辖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745户2745人,常住人口2700人;劳动力总数936人,其中外出劳动力260人。全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14户1129人,占总户数的42%,2016年脱贫277户,1013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5户42人;无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农户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外出务工、牛羊养殖业及传统种植业,全村养殖牛约540头,羊约2300只,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290元。全村基本实现“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农作物主要有红葱、马铃薯、秋杂粮等。由于自然条件恶劣,农业生产严重受阻,经济发展相对缓慢。
三、项目规模及投资
山门村计划投入资金10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资金7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万元。
(一)产业发展项目
1、红葱种植项目:计划种植红葱1350亩,每亩补贴300元,共计投入资金40.5万元。
2、马铃薯种植项目:计划种植马铃薯1475亩,每亩补贴200元,共计投入资金29.5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垃圾中转站:计划投入资金30万元,在山门新村建设一座垃圾中转站,妥善解决山门新村垃圾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巩固提高村资金项目设施建设工作,特成立山门村巩固提高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镇长具体负责协调配合落实各类扶贫项目。
(二)严格规划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降低建设标准、更换建设内容,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项目全部落地建成。所有基建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有关要求必须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实施。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严谨挤占挪用该项目资金,加强脱贫销号村扶贫资金的监管,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脱贫销号村扶贫项目真正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乡镇自验后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
(四)明确奖罚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脱贫攻坚事关全县、全镇和全村工作大局,各项目单位及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的项目要求及时限,认真完成。年终将根据项目规划制定、实施进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优罚劣,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质量高,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效率低下、不到位、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脱贫攻坚方案中所列项目建设的项目村,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海城镇武塬村巩固提高方案
根据海原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对已脱贫销号村、脱贫建档立卡户按照达到“五通八有”目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即可的脱贫退出标准,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我村巩固提高资金100万元。按照我镇脱贫攻坚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区、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为指导,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我村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困难,重点用于解决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产业发展资金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易返贫和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资金不足等难题,以及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在没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支撑下安排扶贫资金补齐短板和弱项。以“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抓手,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基本情况
武塬村位于海原的西北方向,距离海原县城10公里。辖区有12个自然村,区域总面积为52000亩,其中耕地面积为32000亩,常驻农业人口为1170户4286人;五保户10户,12人;残疾187户,219人;孤儿4户,5人;低保户456户,46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为540户1966人,全村以养殖业、运输业、务工业、种植业等经济来源。2015年全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300元。目前,已经脱贫356户1414人,现有191户725人未脱贫。
三、项目规划及投资
武塬村计划投入巩固提高扶贫资金10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70万元,环境生态建设30万元。
(一)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70万元。
1、养殖棚圈:计划建设养殖棚圈50座,每座补贴3500元,共补贴资金17.5万元。
2、秋杂粮种植:计划种植糜谷荞等秋杂粮2300亩,每亩补贴150元,共计投入资金34.5万元。
3、马铃薯种植:计划种植马铃薯900亩,每亩补贴200元,共计投入资金18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30万元。
计划安装太阳能路灯60盏,共计投入资金3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巩固提高村资金项目设施建设工作,特成立武塬村巩固提高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镇长具体负责协调配合落实各类扶贫项目。
(二)严格规划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降低建设标准、更换建设内容,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项目全部落地建成。所有基建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有关要求必须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实施。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严谨挤占挪用该项目资金,加强脱贫销号村扶贫资金的监管,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脱贫销号村扶贫项目真正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乡镇自验后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
(四)明确奖罚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脱贫攻坚事关全县、全镇和全村工作大局,各项目单位及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的项目要求及时限,认真完成。年终将根据项目规划制定、实施进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优罚劣,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质量高,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效率低下、不到位、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脱贫攻坚方案中所列项目建设的项目村,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海城镇水洼村巩固提高方案
根据海原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对已脱贫销号村、脱贫建档立卡户按照达到“五通八有”目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即可的脱贫退出标准,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我村巩固提高资金100万元。按照我镇脱贫攻坚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区、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为指导,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我村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困难,重点用于解决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产业发展资金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易返贫和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资金不足等难题,以及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在没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支撑下安排扶贫资金补齐短板和弱项。以“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抓手,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基本情况
水洼村位于海城镇东北部,距镇政府2公里,属城郊结合部。区域总面积7.2万亩,耕地面积1.5142万亩,退耕还林地5000亩。行政村下辖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996户3808人,常住人口3193人;劳动力总数1344人,其中外出劳动力615人,属纯回族村。全村现有农村低保户545户683人,城市低保户64户145人;五保户6户8人;孤儿2户3人;重度残疾46户57人;高龄老人16人;享受养老金待遇168人;全村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65户972人,占总户数的40%;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农户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为外出务工、牛羊养殖及农业种植,全村养殖牛约390头,羊约2620只,年人均收入3800元。村级有文体活动场所1处,客车招呼站1个,集中供水点6处,安全饮水人数3808人,参加合作医疗人数3808人,村级卫生室一处、完小一所,现有学生126人。全村基本实现“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农作物种植有马铃薯、玉米、糜谷荞等。由于自然条件恶劣,干旱缺水严重制约我村农业生产,经济发展十分缓慢。
三、项目规划及投资
水洼村计划投入巩固提高扶贫资金100万元,其中环境生态建设项目资金20万元,产业发展项目资金80万元。
(一)产业发展项目
1、基础母牛补栏80头,共投资16万元
2、基础母羊补栏700只,共投资21万元。
3、新建牛羊棚20座,共需投入7万元。
4、玉米种植400亩,共需投入8万元。
5、种植秋杂粮600亩,共需投入9万元。
6、种植饲草500亩,共需投入8万元。
7、种植马铃薯550亩,共需投入11万元。
(二)环境生态建设项目
太阳能路灯40盏,共需投入2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巩固提高村资金项目设施建设工作,特成立水洼村巩固提高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镇长具体负责协调配合落实各类扶贫项目。
(二)严格规划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降低建设标准、更换建设内容,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项目全部落地建成。所有基建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有关要求必须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实施。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严谨挤占挪用该项目资金,加强脱贫销号村扶贫资金的监管,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脱贫销号村扶贫项目真正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乡镇自验后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
(四)明确奖罚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脱贫攻坚事关全县、全镇和全村工作大局,各项目单位及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的项目要求及时限,认真完成。年终将根据项目规划制定、实施进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优罚劣,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质量高,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效率低下、不到位、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脱贫攻坚方案中所列项目建设的项目村,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海城镇王井村脱贫销号方案
根据《海原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海原县2018年脱贫销号村“两规划”项目建设方案》文件精神,结合王井村实际情况,计划投入3657.4万元,精准投向贫困村、贫困户,集中解决影响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精准扶持,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区、市和全县脱贫攻坚大会的整体安排,紧盯脱贫目标,充分发挥乡镇(管委会)的主体作用和县直部门(单位)的指导作用,按照“统一部署、全面铺开、突出重点、整村推进”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精准识别、精准发力,培育产业、完善基础、压茬推进,确保年内王井村317户1225人如期脱贫。
二、基本情况
王井村地处县城北部2公里处,属城郊结合部。区域总面积7.5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8万亩。行政村下辖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841户3425人,常住人口750户3195人;劳动力总数1365人,其中外出劳动力230人。全村现有农村低保户312户,361人;五保户18户34人;孤儿6户11人;重度残疾82户89人;高龄老人34人;享受养老金待652人;全村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17户1225人,占总户数的35.7%;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农户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外出务工、牛羊养殖业及传统种植业,全村养殖牛约500头,羊约4650只,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750元。村级有文体活动场所2处,客车招呼站1个,集中供水点3处,安全饮水人数3425人,参加合作医疗人数3425人,完小2所,现有学生380人。村级卫生室一处。全村基本实现“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农作物主要有玉米、紫花苜蓿、蔬菜等。由于自然条件恶劣,农业生产严重受阻,经济发展相对缓慢。
三、投资规模及项目规划
王井村计划投入脱贫销号资金3657.4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600.6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056.72万元。
(一)基础设施建设,共投资2056.72万元。
1、通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项目)3.18公里,共需投入126.58万元。
2、通村公路建设(财政“一事一议”项目)5.5公里,共需投入165万元。
3、水利设施建设2处,共需投入423.39万元。
4、危房改造72户,共需投入216万元。
5、美丽村庄建设1处,共需投入100万元。
6、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共需投入200万元。
7、太阳能热水器528台,共需投入52.8万元。
8、绿化(村道和庭院林)1500株,共需投入9.95万元。
9、学校建设(幼儿园)1处,共需投入679.5万元。
10、农村社区建设1处,共需投入62万元。
11、安装太阳能路灯40盏,共需投入20万元。
12、垃圾箱10个,共需投入1.5万元。
(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排产业项目,共投资317.55万元。
1、基础母牛补栏350头,共投资70万元。
2、基础母羊补栏羊1500只,共投45万元。
3、生猪养殖100头,共需投入5万元。
4、种植玉米1600亩,共需投入32万元。
5、种植秋杂粮1000亩,共需投入15万元。
6、种植饲草2000亩,共需投入32万元。
7、种植马铃薯1500亩,共需投入30万元。
8、种植西芹180亩,共需投入9万元。
9、新建蔬菜拱棚160座,共需投入32万元。
10、劳务奖补300人,共需投入30万元。对外出务工一年以上并有劳务合同、收入证明的建档立卡人员,每人按照1000元发放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
11、驾驶员培训25人次,共需投入6.75万元。
12、实用技术培训80人次,共需投入2.4万元。
13、其他技能培训60人次,共需投入8.4万元。
(三)金融扶贫产业项目,扶持3-5万元产业贷款317户,共投资909.79万元。
(四)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安排产业项目,共投资373.34万元。
1、见犊补母200头,共需投入10万元。
2、滩羊选育1585只,共需投入15.85万元。
3、秸秆收储100吨,共需投入1.5万元。
4、红葱种植1460亩,共需投入43.8万元。
5、生态护林员7人,共需投入7万元。
6、退耕还林3012.1亩,共需投入295.19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为确保王井村脱贫销号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王井村脱贫销号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各包村领导为直接领导,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为具体领导,村支书、主任、村监会主任和各小组组长为具体实施人,将项目任务具体划分,层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手上有工作,对工作不尽力、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我镇结合易风移俗、先进典型和扶贫到户政策,广泛宣传扶贫开发脱贫销号整村推进工作的重大意义,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整合项目,形成合力。按照渠道不乱、各司其职、集中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海原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提高各类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不得偿还旧账、滞帐,镇领导小组要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项目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镇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项目并进行验收后申请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镇财务所负责资金兑付。
附件: 海城镇巩固提高村基本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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