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3/2018-44428 | 文号 | 海脱贫组办发〔2018〕20号 | 生成日期 | 2018-03-29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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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乡村振兴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海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
全县中北部各乡镇脱贫攻坚第一季度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的报告
县委督查室:
现将《全县中北部各乡镇脱贫攻坚第一季度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随文上报,请审示。
海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全县中北部各乡镇脱贫攻坚第一季度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为顺利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为找准各乡镇当前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3月19日至2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成宝同志带领县脱贫攻坚第一督导检查组成员,先后深入曹洼乡、九彩乡、李俊乡、树台乡、关庄乡、红羊乡、甘盐池管委会和海城镇9个乡镇(管委会),对第一季度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一督导组通过在乡镇召开座谈会、查阅乡村两级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和随机入户调查等方式,对2018年以来乡镇对督查反馈的“16个问题”整改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档案资料归整、2017年项目自查验收、2018年项目规划设计、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产业培育、金融扶贫情况、社会帮扶情况、扶贫资金监管、村级组织建设、脱贫攻坚宣传和群众满意度等13个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掌握了解,走访2018年脱贫销号村、深度贫困村11个,入户调查90户,现场发现问题59个,对发现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时限和内容,要求被督查乡镇15日内全部整改完成。整体来看,各乡镇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程度高、责任靠的实、行动快速、措施有力,在全县形成了全面动员、合力攻坚的良好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脱贫攻坚责任进一步夯实。从督查情况来看,各乡镇都能将脱贫攻坚作为2018年“一号工程”来抓,均召开了2018年脱贫攻坚安排部署会议,对今年的脱贫攻坚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与包村领导、各行政村、驻村第一书记签订了脱贫目标管理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西安镇采取乡镇干部包保5-10户贫困户方式,对贫困户基本信息再摸底、再核实,完善档案资料,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红羊乡还建立月考核、季通报和定期约谈的机制,有效促进了各项脱贫攻坚任务落实。
(二)主要问题基本整改完成。各乡镇严格按照海政办发〔2017〕187号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7〕160号-162号、〔2017〕164号-166号、〔2017〕168号-175号和海教发〔2017〕135号文件精神,对巡视和督查反馈的16个方面的问题,思想上极为重视,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召开乡村两级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全面进行了整改落实,目前,被督查乡镇都能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完成了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三)档案资料逐步规范。督查发现,去年以来,大部分乡镇能按照县扶贫办制定的档案目录清单对2014-2017年已脱贫销号和贫困村、贫困人口识别、退出资料等档案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在乡镇和村部各留存一份,绝大部分乡镇档案资料信息填写完整,逻辑关系正确,而且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较为规范。
(四)、“两规划”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各乡镇能够按照县委办、政府办印发的《海原县2018年脱贫销号村“两规划”项目建设方案》《海原县2018年巩固提高村项目建设方案》《海原县2018年深度贫困村项目建设方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村实际,完成了脱贫销号村、深度贫困村和巩固提高村建设方案,各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部分乡镇还大胆创新,建立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如,西安镇依托天都民生养殖专业合作社推行“互助资金入股、合作社经营、贫困户分红、劳务增收”的模式,通过互助资金贷款购置猪仔入股贫困户55户,预计年每户分红1800元,贫困户还通过在合作社务工增加收入;甘盐池利用集体土地征地款为683户购置基础母羊,提高群众收入;关庄乡依托鸿鑫养殖合作社,流转土地20亩建设专业化养殖场,吸纳20户农户(其中建档立卡户11户)入股分红,目前正在基础设施建设阶段。
(五)金融扶贫开局良好。目前9个乡镇计划扶贫小额贷款10983户、38878万元,截至2月底已经获得扶贫小额贷款的建档立卡户2073户、8979.9万元,分别占计划任务的19%、23%。其中九彩乡由于宣传到位,截至2月底,建档立卡户贷款覆盖面和贷款金额分别达到31%和37%。
(六)帮扶工作全面展开。在社会帮扶方面:各帮扶部门特别是区、市有关部门和企业一方面捐款捐物,开展春节慰问送温暖活动,解决村民生活困难;另一方面提供产业帮扶资金,为帮扶村群众解决春耕生产困难。区农牧厅为脱烈、硝沟村帮扶产业扶贫资金各70万元;中卫市人大为白崖村环境整治帮扶资金7万元:市发改委在春节期间慰问李俊村贫困户共2.88万元(300元/户),宁夏百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李俊村孤寡老人和孤儿捐助慰问金4.05万元,服装25套;中国银行宁夏分行给九彩村捐赠图书1100套,电脑6台,结对帮扶14名小学生:宁夏麦乐电器公司、县国税局、县安监局、县人寿保险公司等也都在春节期间为帮扶村贫困户捐衣捐物,发放慰问金;曹洼乡脱烈村第一书记李维军同志还联系江苏爱心人士姚卫春为脱烈小学36名学生每人每年资助500元,一直到高中毕业。在驻村工作队方面:各乡镇都按照海党办发[2018]16号文件要求加强了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的管理,绝大多数驻村工作队都能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驻村开展工作。其中区、市部门下派的工作队帮扶工作措施实,有成效,第一书记对驻村工作情况明、底数清,民情日记详细,驻村工作开展好。如区农牧厅派驻曹洼脱烈村工作队、自治区科技厅派驻关庄高台村工作队、市规划局派驻西安付套村工作队等。在干部帮扶方面:市发改委、县安监局、国税局等部门、单位组织职工在春节前后开展进村入户走访慰问,宣传国家扶贫政策,开展社情调查和第一季度扶贫检测,积极联系解决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大多数帮扶单位也正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入户走访。
(七)扶贫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各乡镇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管理,严格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按照报账制文件要求,完善会计档案资料。同时,部分乡镇还通过下发催缴通知书等方式,做好违规资金收缴工作。
(八)村级组织建设逐步加强。各乡镇都按海党办发〔2018〕40号文件要求开展了村级“两委”班子配备不齐问题集中整治,目前海城镇水洼村缺额的村“两委”委员正在选配中,计划3月底前完成。阵地建设中,新建和改、扩建的村部正在按计划实施,现有活动室硬、软件设施基本配备到位,村办公经费、驻村工作队办公经费以及村干部工资都及时发放到位。“三大三强”脱贫富民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全面开展,各乡镇基本上都建立了相应的台账,部分村也建立了相应的档案。
(九)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各乡镇将政策宣传作为脱贫攻坚的主要抓手之一,一是通过制定宣传手册、以会代训等方式,提高了村干部对脱贫政策的知晓度和熟练度。同时,还结合“快乐寒假、情系家乡、助力脱贫”主题活动,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等,进一步给贫困户宣讲相关扶贫政策。红羊乡还建立了红羊微信公众平台,利用网络宣传各类扶贫政策;李俊乡组织全乡140余名妇女开展了“爱润万家、好家风好家教”宣讲活动,提高了扶贫政策知晓率,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各乡镇均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但乡镇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也存在一些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不平衡问题,有的乡(镇)工作主动、扶贫政策,创新工作方法,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如西安镇、红羊乡等,也有少数乡(镇)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贫困村工作力度不够,进展慢,成效不理想,如九彩乡马圈村,村干部对本村脱贫攻坚一些基本数据掌握不准确,村级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缺失、管理不规范。
(二)项目建设推进慢。从督查情况来看,个别乡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还未完工,部分乡镇2017年围墙、大门、圈棚等基础设施项目未验收、劳务补贴、贴息资金还未及时兑付。2018年基础实施续建工程除树台韩庄村庄道路工程开工外,其他乡镇村庄都处在准备开工阶段,所有乡镇基础设施项目基本上处于建设方案的编制及报批阶段,有些乡镇在落实项目、资金上与业务局沟通力度不够,项目前期进度相对滞后。危房改造项目基本处于第三方检测评估阶段,没有有效利用农闲时间开工建设危房。
(三)干部结对帮扶不到位。从入户情况来看,区、市干部帮扶好于县、乡干部帮扶,入户的大部分贫困户基本都能回答出自己结对帮扶责任人是谁、来了几次、干了那些事情,但个别贫困户目前还不能熟记帮扶责任人的姓名、所在单位等基本信息,说明帮扶干部经常性走访贫困户不到位,没有采取具体帮扶措施,没有尽到帮扶责任人应有的责任。同时,因人员变动等原因,部分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暂时空缺。
(四)互助资金闲置突出。近期自治区将对互助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但从督查情况来看,被督查的9个乡镇均有互助资金闲置和逾期的问题,闲置互助资金达到462.3万元,其中关庄乡112万元、九彩乡140万元、树台乡91.4万元、西安镇91.9万元;逾期资金达到258.2万元,其中树台乡128.6万元、西安镇88.1万元,这样会对全县年终考核有影响。
(五)个别村档案填写和管理不规范。个别贫困村档案管理混乱、内容缺失、逻辑关系不正确;有些村的贫困户评选、退出等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无签到册、照片等资料,参会人数和签到人数不符,建档立卡户退出贫困户的申请为同一日期、内容与登记信息不符等问题。如树台乡二百户2014年度脱贫户中,马风成建档前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69元,“脱贫”后收入为130元;九彩乡马圈村村部脱贫攻坚档案资料不完整、管理混乱。
(六)移民搬迁遗留问题较多。全县“十二五”生态移民规划搬迁范围内已搬迁村组遗留农户涉及17个乡镇,67个行政村,171个自然村,1634户4805人。其中2009年12月31日以后分户的367 户1099人;2009年12月31日以后新迁入规划迁出区的 12户13人;60岁以上老年户 201户 402人;一人一户344户344人;非农户161户375人;不愿搬迁549户2572人。督查中发现,大部分乡镇存在移民搬出区旧房拆除不彻底、户籍核转不及时等问题,同时,大部分移民村无产业配套,群众要求配套产业的愿望强烈,如盐池村移民村。
(七)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督查发现,个别贫困户思想守旧,对部分扶贫项目和措施甚至有抵触情绪,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依然严重,村级“两个带头人”带头作用发挥不好。移风易俗工作成效不明显,农村彩礼重、人情重的局面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八)华润基础母牛赊销工作有待加强。从被督查乡镇来看,各乡镇均存在有华润基础母牛死亡、受孕率不高、技术服务跟不上等问题,尤其个别死亡华润基础母牛因保险未及时跟进,对贫困户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因华润基础母牛牛源短缺等问题,被督查的9个乡镇华润基础母牛均没有全部到位。
三、几点建议
(一)要切实做实帮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将加大对结对帮扶干部管理考核,市委组织部将采取实地调查和电话随机抽查方式,对帮扶干部进行督查,组织部、扶贫办要加快帮扶干部调整充实,尽快落实因人员变动造成空缺的帮扶干部。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帮扶责任,对农户需求再摸底,对帮扶措施、工作台账再细化、再完善,扎实细致地开展好精准脱贫工作,积极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尤其各单位要保障驻村第一书记与本单位工作脱钩,不得为驻村第一书记安排与脱贫攻坚无关的工作。各乡镇(管委会)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考核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区党委组织部和县委组织部、扶贫办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对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驻村干部长期不驻村、帮扶单位管理不到位的,要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扶贫办反馈,不得为驻村干部 “打掩护”。
(二)要着力解决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问题。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扶贫政策宣传,全面开展“送政策、抓落实、促脱贫”活动,采取包户、结对方式,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宣传到贫困户中。各级干部特别是扶贫干部要全面掌握区、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采取当面讲解宣传、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将相关政策传达给贫困户,真正做到目标明、对象清、政策熟、措施实,引导贫困户借助政策创业致富,消除贫困户等、靠、要思想,激发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调动贫困户脱贫攻坚积极性,选择好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子脱贫致富。同时,要大力开展农村高额彩礼、大额人情整治行动,由宣传部、组织部牵头,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和各乡镇配合,凡今后所有红白事都严格审批,全部备案,并进行现场监管,从根源上杜绝高额彩礼、大额人情行为发生。
(三)要切实加快“两规划”项目建设进度。一年之计在于春,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加快完成2017年未竣工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组织未验收项目的自查验收工作,尽快将未兑付资金按程序发放给贫困户。同时,要抓紧做好2018年“两规划”项目建设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落实产业政策,靠实项目建设内容,全面展开各项建设任务。各扶贫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工作调度,助力乡镇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四)要切实用活用好互助资金。各乡镇、扶贫办要对全县互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运行不好的互助社,要求其退社,将资金用于运行较好的互助社,确保资金发挥好扶贫效益。同时,各乡镇要尽快将逾期和账户闲置资金上缴扶贫办,由扶贫办根据上缴情况转入海原惠民担保公司作为产业担保基金或对运行好的互助社进行增资。
(五)要严厉打击“钉子户”“老赖户”。随着扶贫小额贷款的不断深入,目前在海原农行已贷款的建档立卡户出现逾期150万元,互助资金逾期457.8万元,其中大部分人员有偿还能力但存在恶意拖欠的问题。建议成立海原县逾期资金清收领导小组,由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司法配合,对“钉子户”“老赖户”进行严厉打击,起到震慑作用,确保金融扶贫顺利推进。
(六)要切实抓好华润母牛赊销工作。农牧局、扶贫办要加强与华润公司协调配合,着力解决牛源不足问题,加大基础母牛引进力度。农牧局要采取技术人员包乡、包片的方式,加大基础母牛技术服务指导,也可采取聘请经验丰富、群众认可的农村“土兽医”担任技术员的方式,解决技术服务跟进不到位的问题。农牧局、各乡镇要督促保险公司做好保险跟进服务,对华润基础母牛保险要“即赊即买”,避免牛只死亡给贫困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七)要着力解决移民遗留问题。对既不符合“十二五”移民政策,也不符合“十三五”移民政策的遗留户,建议积极争取自治区政策支持,结合实际出台差异化政策,彻底解决遗留问题。对截至2009年12月31日,符合“十二五”移民政策但不愿搬迁的农户,积极动员享受“十二五”移民政策搬迁安置;对有搬迁意愿的且符合“十三五”移民政策建档立卡户,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通知》(宁政发〔2016〕66号)精神,全部纳入“十三五”易地扶贫移民搬迁范围内,同时积极动员“单人单户”投亲靠友,享受“单人单户”搬迁政策,每户给予补助2万元。在移民区后续产业发展上,结合脱贫攻坚政策项目,通过统一规划建设扶贫车间、养殖园区、高效农业基地,解决后续产业发展问题。
(八)要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各乡镇要结合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对照涉及我县10个方面20个主要问题,认真梳理本乡镇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集中开展整改落实。要严格各类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审批和使用等,确保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本次实地督查反馈的59个方面的问题,督查组已现场反馈给被督查乡镇,并要求被督查乡镇限期15日内容完成,各乡镇要对照此次督查中反馈的整改通知单,及时抓好整改。同时,各乡镇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不隐瞒回避任何一个问题,以点带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督查组将针对发现的问题择期开展暗访,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九)要切实提高项目科学性。李俊乡永丰村为2018年脱贫销号村,但因该村先后向中卫市沙坡头、渠口太阳梁、海兴开发区进行了移民,目前仅有老龄户、单人单户等11户人,已不适宜就地脱贫销号,建议就近统一规划建设安置区进行安置。同时,红羊乡刘套等村为2019年深度贫困村,但今年暂未安排任何项目资金,为避免集中突击脱贫,持续科学推进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建议全面启动全县44个深度贫困村“两规划”项目,逐年分步实施,达标后按要求逐年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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