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3/2018-44423 | 文号 | 海脱贫组办发〔2018〕8号 | 生成日期 | 2018-03-07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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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扶贫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自治区扶贫办主任梁积裕在全区扶贫办主任座谈会上的讲话通知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在全区扶贫办主任座谈会上的讲话》转发给你们,为贯彻落实好2月28日召开的全区扶贫办主任会议精神,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脱贫攻坚任务,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梁积裕主任在全区扶贫办主任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对照有关要求抓紧抓实脱贫攻坚工作,规划设计好脱贫攻坚项目,为完成全年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县脱贫攻坚2个督导检查组3月10日起对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落实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会议、《海原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好精准脱贫攻坚座谈会贯彻落实意见》和区办梁积裕主任在全区扶贫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海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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