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3/2018-42933 | 文号 | 海脱贫组办发〔2018〕30号 | 生成日期 | 2018-03-27 00:00:0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扶贫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三河镇人民政府:
《三河镇丘陵村等4个村巩固提高方案及小河村、坪路村脱贫销号方案》收悉,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原则同意本方案,请严格按照本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批复。
附件:1、三河镇巩固提高村基本情况统计表
2、三河镇丘陵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3、三河镇辽坡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4、三河镇代店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5、三河镇学梁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6、三河镇小河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7、三河镇坪路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海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三河镇代店村巩固提高方案
根据海原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对已脱贫销号村、脱贫建档立卡户按照达到“五通八有”目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即可的脱贫退出标准,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我村巩固提高资金100万元。按照我镇脱贫攻坚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为指导,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我村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困难,重点用于解决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产业发展资金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易返贫和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资金不足等难题,以及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在没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支撑下安排扶贫资金补齐短板和弱项。以“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抓手,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基本情况
代店村位于镇政府西南7公里处,辖7个自然村1224户5056人,常住4437人,区域面积16829亩,全村耕地面积11980.23亩,人均2.37亩,退耕还林(草)1126亩,全村2600余劳动力,其中518人外出务工。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养殖和劳务输出为主,全村牛存栏912余头,羊存栏2802只。2016年全村人均纯收入4895元。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98户820人,占总人口的16.2%,其中一般贫困户124户,低保贫困户72户,五保贫困户2户。因病致贫61户,因残29户,因学18户,缺技术8户,缺资金72户,缺劳力10户。已脱贫140户612人,未脱贫58户208人。
三、项目规划及投资
代店村计划投入巩固提高扶贫资金1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产业发展项目资金70万元。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30万元
1.渠系配套5公里①闫海治家至闫永吉家700米;②何福林家至羊市场1.5公里;③中巷道500米;④代店四组机井东至代店四组机井西1.5公里;⑤代店五组机井西至代店五组机井东800米。需资金30万元;
(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项目,总投资70万元
1.玉米种植1400亩,需资金21万元;
2.枸杞种植400亩,需资金8万元;
3.基础母羊700只,需资金21万元;
4.基础母牛100头,需资金2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巩固提高村资金项目设施建设工作,特成立代店村巩固提高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镇长具体负责协调配合落实各类扶贫项目。
(二)严格规划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降低建设标准、更换建设内容,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项目全部落地建成。所有基建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有关要求必须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实施。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严谨挤占挪用该项目资金,加强脱贫销号村扶贫资金的监管,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脱贫销号村扶贫项目真正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乡镇自验后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
(四)明确奖罚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脱贫攻坚事关全县、全镇和全村工作大局,各项目单位及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的项目要求及时限,认真完成。年终将根据项目规划制定、实施进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优罚劣,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质量高,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效率低下、不到位、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脱贫攻坚方案中所列项目建设的项目村,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河镇辽坡村巩固提高方案
根据海原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对已脱贫销号村、脱贫建档立卡户按照达到“五通八有”目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即可的脱贫退出标准,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我村巩固提高资金100万元。按照我镇脱贫攻坚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为指导,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我村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困难,重点用于解决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产业发展资金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易返贫和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资金不足等难题,以及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在没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支撑下安排扶贫资金补齐短板和弱项。以“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抓手,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基本情况
辽坡村位于三河镇西南部,距离海兴开发区行政中心5.5公里,属纯回民村。全村辖区面积22.1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2620.25亩(水地4566亩),退耕还林地4547.85亩。全村有人口1285户5800人,其中贫困人口195户825人,劳动力3520人(妇女劳力1500人)。全村从事养殖业986户,其中养牛590户,养羊396户,牛存栏1500头,羊存栏4100只。2017年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375元,减贫746人,全村完成“五通八有”建设,基本实现了脱贫目标。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95户825人,占总人口的14.2%,2017年动态调整新增13户建档立卡户,,其中一般贫困户113户,低保贫困户82户。因病致贫22户,因残19户,因学18户,缺技术72户,缺资金25户,缺劳力39户。
三、项目规划及投资
辽坡村计划投入巩固提高扶贫资金1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产业发展项目资金70万元。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30万元
硬化路:①、辽坡七组柯具林家以南50米至辽坡村招木庄以北50米共735米;②、辽坡十二组南洼清真寺以北至三个岔路口共260米1公里,需资金30万元;
(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项目,总投资70万元
1.基础母牛补栏262头,需资金52.4万元;
3.玉米种植1173亩,需资金17.6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巩固提高村资金项目设施建设工作,特成立辽坡村巩固提高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镇长具体负责协调配合落实各类扶贫项目。
(二)严格规划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降低建设标准、更换建设内容,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项目全部落地建成。所有基建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有关要求必须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实施。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严谨挤占挪用该项目资金,加强脱贫销号村扶贫资金的监管,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脱贫销号村扶贫项目真正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乡镇自验后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
(四)明确奖罚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脱贫攻坚事关全县、全镇和全村工作大局,各项目单位及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的项目要求及时限,认真完成。年终将根据项目规划制定、实施进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优罚劣,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质量高,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效率低下、不到位、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脱贫攻坚方案中所列项目建设的项目村,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河镇丘陵村巩固提高方案
根据海原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对已脱贫销号村、脱贫建档立卡户按照达到“五通八有”目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即可的脱贫退出标准,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我村巩固提高资金100万元。按照我镇脱贫攻坚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为指导,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我村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困难,重点用于解决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产业发展资金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易返贫和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资金不足等难题,以及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在没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支撑下安排扶贫资金补齐短板和弱项。以“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抓手,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基本情况
丘陵村辖三个自然村,365户137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05户839人,计划2018年对符合条件农户全部搬迁至富陵移民安置点。全村地域面积18平方公里,有耕地7094亩,其中,坡改梯建设5000亩。退耕还林面积4473.3亩。主导产业为种养殖业和劳务输出,其中,种植业主要为玉米、马铃薯、油料、秋杂粮等,养殖业主要为种基础母羊、肉牛养殖,劳务输出主要以建筑、服务行业以及季节性临时务工为主。
三、项目规划及投资
丘陵村计划投入巩固提高扶贫资金1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产业发展项目资金70万元。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30万元
在富陵安置点建设村集体杂粮、油料加工厂一处、200㎡左右,总投资30万元。
(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项目,总投资70万元
1.基础母牛补栏150头,需资金30万元;
2.基础母羊补栏700只,需资金21万元;
3.马铃薯种植300亩,需资金6万元;
4.秋杂粮种植867亩,需资金13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巩固提高村资金项目设施建设工作,特成立丘陵村巩固提高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镇长具体负责协调配合落实各类扶贫项目。
(二)严格规划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降低建设标准、更换建设内容,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项目全部落地建成。所有基建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有关要求必须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实施。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严谨挤占挪用该项目资金,加强脱贫销号村扶贫资金的监管,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脱贫销号村扶贫项目真正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乡镇自验后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
(四)明确奖罚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脱贫攻坚事关全县、全镇和全村工作大局,各项目单位及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的项目要求及时限,认真完成。年终将根据项目规划制定、实施进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优罚劣,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质量高,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效率低下、不到位、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脱贫攻坚方案中所列项目建设的项目村,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河镇学梁村巩固提高方案
根据海原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对已脱贫销号村、脱贫建档立卡户按照达到“五通八有”目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即可的脱贫退出标准,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我村巩固提高资金280.9万元。按照我镇脱贫攻坚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为指导,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我村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困难,重点用于解决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产业发展资金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易返贫和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资金不足等难题,以及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在没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支撑下安排扶贫资金补齐短板和弱项。以“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抓手,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基本情况
学梁村地处三河镇政府南5公里处,辖五个自然村,属于回汉杂居村。现有451户1598人,现外出务工528人,常住875人。现有耕地 7500亩,退耕还林2999.7亩。牛存栏257头,羊存栏1300余只。近年来农作物以种植饲草为主。2017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45元。2017年建档立卡261户1023人,2017年脱贫222户928人,未脱贫39户97人,其中一般贫困户218户,低保户61户(重度残疾18户,五保户1户)。因病致贫41户,因残致贫28户,因学致贫28户,缺技术34户,缺劳力20户,缺资金110户。
三、项目规划及投资
学梁村计划投入巩固提高扶贫资金235.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7万元,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23.9万元。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7万元
1.硬化路:鹭海新村南区断头路0.3公里,需资金9万元;
2.沙砾路:丘陵村余家梁到学梁村赵园队学校8公里,需资金48万元。
(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项目,总投资178.9万元
1.基础母牛补栏100头,需资金20万元;
2.基础母羊补栏800只,需资金24万元;
3.饲草种植2000亩,需资金32万元;
4.劳动力转移就业奖补550人,需资金55万元;
5.建档立卡户贷款180万元,需资金47.9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巩固提高村资金项目设施建设工作,特成立学梁村巩固提高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镇长具体负责协调配合落实各类扶贫项目。
(二)严格规划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降低建设标准、更换建设内容,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项目全部落地建成。所有基建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有关要求必须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实施。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严谨挤占挪用该项目资金,加强脱贫销号村扶贫资金的监管,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脱贫销号村扶贫项目真正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乡镇自验后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
(四)明确奖罚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脱贫攻坚事关全县、全镇和全村工作大局,各项目单位及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的项目要求及时限,认真完成。年终将根据项目规划制定、实施进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优罚劣,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质量高,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效率低下、不到位、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脱贫攻坚方案中所列项目建设的项目村,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河镇坪路村脱贫销号方案
根据《海原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海原县2018年脱贫销号村“两规划”项目建设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坪路村实际情况,计划投入3478.49万元,精准投向贫困村、贫困户,集中解决影响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精准扶持,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区、市和全县脱贫攻坚大会的整体安排,紧盯脱贫目标,充分发挥乡镇(管委会)的主体作用和县直部门(单位)的指导作用,按照“统一部署、全面铺开、突出重点、整村推进”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精准识别、精准发力,培育产业、完善基础、压茬推进,确保年内坪路村946户3785人如期脱贫。
二、基本情况
坪路村位于银平公路东西两侧,村部距离镇政府2公里,全村共辖11个自然村,946户3785人(常住户825户3205人),其中,低保户265户443人(失地农民城市低保141户263人,农村低保124户180人)。全村地域面积21平方公里,有耕地14036亩,均为水浇地,退耕还林1295.3亩。群众家庭经济收入以农业为主,外出务工、非农业为辅。枸杞作为农民增收致富的特色产业,全村种植2000亩,玉米为传统产业,种植6100亩。全村现牛存栏15头,羊存栏700余只,生猪饲养量900余头,鸡禽0.69万羽。2017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7190元。2017年建档立卡户90户301人,占总人口的8%,其中:一般贫困户46户171人、低保贫困户43户126人、低保户1户9人。因病致贫39户,因学致贫18户,因残致贫24户,缺技术9户。
三、投资规模及项目规划
坪路村计划投入脱贫销号资金3478.49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445.4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033.08万元。
(一)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排产业项目,总投资78.66万元。
1.基础母羊补栏100只,需资金3万元;
2.生猪育肥400头,需资金20万元;
3.玉米、杂粮种植1080亩,需资金16.2万元;
4.枸杞种植190亩,需资金3.8万元;
5.圈棚建设10座,需资金3.5万元;
6.贷款贴息77户,需资金15.66万元;
7.劳务奖补项目,需资金9万元;
8.驾驶员培训10人次,需资金2.7万元;
9.实用技术培训20人次,需资金0.6万元;
10.其他技能培训30人次,需资金4.2万元。
(二)金融扶持产业项目,扶持5万元以内贷款 90户,共投资258.30万元。
(三)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安排产业项目,共投资108.45万元。
1.滩羊选育450只,需资金4.5万元;
2.秸秆收储2500吨,需资金25万元;
3.蔬菜种植565亩,需资金16.95万元;
4.生态护林员8人,需资金8万元;
5.林业补贴类项目600亩。需资金54万元。
(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3033.08万元
1.通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项目)12.1公里。①坪路七、八组至九组5.5公里;②新区秀山路至四组2公里;③银平路至一组村庄路2公里;④银平路至火车站2.6公里。需资金1259.78万元;
2.通村公路建设(财政“一事一议”项目)共9公里。①坪路五组村庄路2.4公里;②坪路二、三组村庄路2公里;③坪路四组村庄路1.1公里;④坪路七、八组2公里;⑤坪路一组1.5公里;需资金270万元;
3.水利设施建设2处。各组渠系维修87公里,安置点排水管道10公里,需资金988万元;
4.危房改造12户,需资金36.00万元。
5.少数民族发展项目:①村部文化室建设一处;②村部舞台建设加盖房顶;③二组庙院硬化场地一处600平米;④八组庙需修建舞台一处256平米;⑤村部院围墙维修260米;⑥坪路村庙院三处,建国旗台三处;⑦安装村部大门一座;⑧坪路村一组、六组、七组广场各一处,每处608平方米;需资金167万元;
6.安装太阳能热水器774台,需资金77.4万元;
7.绿化(村道和庭院林)7500株,需资金44.9万元;
8.学校建设(幼儿园)一处,需资金187万元;
9.垃圾箱20个,需资金3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为确保坪路村脱贫销号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坪路村脱贫销号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各包村领导为直接领导,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为具体领导,村支书、主任、村监会主任和各小组组长为具体实施人,将项目任务具体划分,层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手上有工作,对工作不尽力、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我镇结合易风移俗、先进典型和扶贫到户政策,广泛宣传扶贫开发脱贫销号整村推进工作的重大意义,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整合项目,形成合力。按照渠道不乱、各司其职、集中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海原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提高各类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不得偿还旧账、滞帐,镇领导小组要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项目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镇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项目并进行验收后申请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镇财务所负责资金兑付。
三河镇小河村脱贫销号方案
根据《海原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海原县2018年脱贫销号村“两规划”项目建设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小河村实际情况,计划投入1967.22万元,精准投向贫困村、贫困户,集中解决影响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精准扶持,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区、市和全县脱贫攻坚大会的整体安排,紧盯脱贫目标,充分发挥乡镇(管委会)的主体作用和县直部门(单位)的指导作用,按照“统一部署、全面铺开、突出重点、整村推进”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精准识别、精准发力,培育产业、完善基础、压茬推进,确保年内小河村812户3261人如期脱贫。
二、基本情况
小河村位于镇政府东北9公里处,区域面积16934亩,辖8个自然村812户3261人,其中,劳动力1319人,常住2760人,外出务工501人。全村耕地面积9260亩,退耕还林(草)4040亩,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养殖为主,2017年,全村种植玉米6500亩。枸杞2000亩,西瓜760亩,牛存栏31头,羊存栏1250只,生猪饲养量500余头,养鸡专业户4户,2017年人均纯收入6453元。
全村有建档立卡94户346人,其中,一般贫困户41户,低保贫困户53户;因病致贫45户,因残致贫14户,因学致贫18户,缺资金12户,缺技术5户。
三、投资规模及项目规划
小河村计划投入脱贫销号资金1967.22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454.8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512.34万元。
(一)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排产业项目,共投资85.6万元。
1.基础母羊补栏200只,需资金6万元;
2.生猪补栏210头,需资金10.5万元;
3.棚圈建设80栋,需资金28万元;
4.秋杂粮种植1880亩,需资金28.2万元;
5.特色种植470亩,需资金5.4万元;
7.驾驶员培训10人次,需资金2.7万元;
8.实用技术培训20人次,需资金0.6万元;
9.其他技能培训30人次,需资金4.2万元;
(二)金融扶持产业项目,扶持5万元以内贷款 94户,共投资269.78万元。
(三)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安排产业项目,共投资99.5万元。
1.滩羊选育470只,需资金4.7万元;
2.秸秆收储2500吨,需资金25万元;
3.蔬菜种植560亩,需资金16.8万元;
4.生态护林员8人,需资金8万元;
5.林业补贴类500亩,需资金45万元;
(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投资1512.34万元。
1.通村公路建设3.9公里①从银平公路到魏文门口1.1公里;②从一组梁培东门口到魏震门口1公里;③从一组硬化路到闫雄门口300米;④从银平公路到五组刘志和门口1.5公里。需资金390万元;
2.通村公路建设(财政“一事一议”项目)共9公里①
一组巷道0.6公里;②二组巷道2.6公里;③三组巷道1公里;④四组巷道1公里;⑤五组巷道1公里;⑥六组巷道1公里;⑦七组巷道1公里;⑧八组巷道0.8公里。需资金270万元;
3.水利设施建设2处。①七组小高抽1处②各组维修渠及低压管道6公里。需资金464.9万元;
4.农田建设1600亩。①七组550亩;②二组、三组、五组(庙梁)1050亩;需资金110.44万元;
5.危房改造29户,需资金87.00万元。
6.安装太阳能热水器485台,需资金48.5万元;
7.绿化(村道和庭院林)7500株,需资金44万元;
8.学校建设(幼儿园)1处,93万元;
9.垃圾箱30个,需资金4.5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为确保小河村脱贫销号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小河村脱贫销号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各包村领导为直接领导,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为具体领导,村支书、主任、村监会主任和各小组组长为具体实施人,将项目任务具体划分,层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手上有工作,对工作不尽力、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我镇结合易风移俗、先进典型和扶贫到户政策,广泛宣传扶贫开发脱贫销号整村推进工作的重大意义,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整合项目,形成合力。按照渠道不乱、各司其职、集中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海原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提高各类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不得偿还旧账、滞帐,镇领导小组要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项目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镇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项目并进行验收后申请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镇财务所负责资金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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