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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七营镇南堡村等4个村巩固提高方案及柴梁村、杨堡村脱贫销号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640522013/2018-42149 文号 海脱贫组办发〔2018〕28号 生成日期 2018-03-20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扶贫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七营镇南堡村等4个村巩固提高方案及柴梁村、杨堡村脱贫销号方案的批复

 

七营镇人民政府:

  《七营镇南堡村等4个村巩固提高方案及柴梁村、杨堡村脱贫销号方案》收悉,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原则同意本方案,请严格按照本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批复。

附件: 1、七营镇巩固提高村基本情况统计表

       2、七营镇南堡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3、七营镇张堡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4、七营镇马堡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5、七营镇砖窖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6、七营镇柴梁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7、七营镇杨堡村资金实施计划表

                      

 

 

  海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七营镇马堡村巩固提高方案

根据海原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对已脱贫销号村、脱贫建档立卡户按照达到“五通八有”目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即可的脱贫退出标准,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我村巩固提高资金115万元。按照我镇脱贫攻坚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为指导,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我村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困难,重点用于解决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产业发展资金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易返贫和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资金不足等难题,以及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在没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支撑下安排扶贫资金补齐短板和弱项。以“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抓手,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基本情况

马堡村是纯回族村,辖8个村小组,789户336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80户772人,已脱贫174户731人,未脱贫6户41人。全村实有耕地面积16000亩,其中:水浇地4100亩,退耕还林6500亩,紫花苜蓿留床面积3000亩。截止2017年底,牛存栏362头。

三、项目规划及投资

马堡村计划投入巩固提高扶贫资金11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1万元,产业发展项目资金64万元。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1万元

1.硬化村道1.5公里,需资金45万元;

2.太阳能路灯12盏,需资金6万元。

(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项目,总投资64万元

1.基础母牛补栏50头,需资金10万元;

3.马铃薯种植200亩,需资金4万元;

4.秋杂粮种植500亩,需资金7.5万元;

5.务工补贴25人,需资金2.5万元;

6.贷款贴息,需资金4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巩固提高村资金项目设施建设工作,特成立马堡村巩固提高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镇长具体负责协调配合落实各类扶贫项目。

(二)严格规划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降低建设标准、更换建设内容,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项目全部落地建成。所有基建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有关要求必须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实施。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严谨挤占挪用该项目资金,加强脱贫销号村扶贫资金的监管,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脱贫销号村扶贫项目真正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乡镇自验后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

(四)明确奖罚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脱贫攻坚事关全县、全镇和全村工作大局,各项目单位及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的项目要求及时限,认真完成。年终将根据项目规划制定、实施进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优罚劣,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质量高,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效率低下、不到位、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脱贫攻坚方案中所列项目建设的项目村,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营镇南堡村巩固提高方案

根据海原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对已脱贫销号村、脱贫建档立卡户按照达到“五通八有”目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即可的脱贫退出标准,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我村巩固提高资金300万元。按照我镇脱贫攻坚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为指导,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我村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困难,重点用于解决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产业发展资金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易返贫和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资金不足等难题,以及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在没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支撑下安排扶贫资金补齐短板和弱项。以“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抓手,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基本情况

南堡村是纯回族聚居村,地处七营镇西南部,辖10个村民小组,1207户576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26户1399人。已脱贫304户1325人,未脱贫22户74人。耕地面积14484.4亩(水浇地3015亩)、退耕还林5900.5亩。截止2017年底,牛存栏1228头,羊存栏4603只。

三、项目规划及投资

南堡村计划投入巩固提高扶贫资金3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88万元,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12万元。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30万元

1.硬化村道2公里,需资金60万元;

2.太阳能路灯56盏,需资金28万元。

(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项目,总投资212万元

1.基础母牛补栏350头,需资金70万元;

2.基础母羊补栏1000只,30万元;

3.饲草种植1487.5亩,需资金23.8万元;

4.玉米种植1000亩,需资金15万元;

5.务工补贴232人,需资金23.2万元;

6.贷款贴息,需资金5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巩固提高村资金项目设施建设工作,特成立南堡村巩固提高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镇长具体负责协调配合落实各类扶贫项目。

(二)严格规划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降低建设标准、更换建设内容,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项目全部落地建成。所有基建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有关要求必须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实施。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严谨挤占挪用该项目资金,加强脱贫销号村扶贫资金的监管,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脱贫销号村扶贫项目真正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乡镇自验后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

(四)明确奖罚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脱贫攻坚事关全县、全镇和全村工作大局,各项目单位及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的项目要求及时限,认真完成。年终将根据项目规划制定、实施进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优罚劣,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质量高,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效率低下、不到位、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脱贫攻坚方案中所列项目建设的项目村,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营镇南堡村巩固提高方案

根据海原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对已脱贫销号村、脱贫建档立卡户按照达到“五通八有”目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即可的脱贫退出标准,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我村巩固提高资金88.51万元。按照我镇脱贫攻坚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为指导,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我村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困难,重点用于解决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产业发展资金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易返贫和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资金不足等难题,以及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在没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支撑下安排扶贫资金补齐短板和弱项。以“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抓手,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基本情况

张堡村是回汉杂居村,地处七营镇南部4.5里,辖10个村民小组,8081户307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7户447人。已脱贫95户419人,未脱贫12户28人。耕地面积9913亩(水浇地7913亩)、退耕还林3964.8亩。截止2017年底,牛存栏35头,羊存栏140只,生猪存栏33头,棚圈25座。

三、项目规划及投资

张堡村计划投入巩固提高扶贫资金88.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5万元,产业发展项目资金73.51万元。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5万元

1.太阳能路灯30盏,需资金15万元。

(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项目,总投资73.51万元

1.基础母牛补栏20头,需资金4万元;

2.基础母羊补栏100只,3万元;

3.生猪补栏50头,2.5万元;

4.棚圈建设10座,3.5万元;

5.马铃薯种植180亩3.6万元;

6.秋杂粮种植74亩,1.11万元;

7.饲草种植150亩,需资金2.4万元;

8.玉米种植1100亩,需资金16.5万元;

9.特色种植(枸杞、红葱、瓜菜)330亩,9.9万元;

10.务工补贴70人,需资金7万元;

11.贷款贴息,需资金2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巩固提高村资金项目设施建设工作,特成立张堡村巩固提高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镇长具体负责协调配合落实各类扶贫项目。

(二)严格规划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降低建设标准、更换建设内容,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项目全部落地建成。所有基建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有关要求必须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实施。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严谨挤占挪用该项目资金,加强脱贫销号村扶贫资金的监管,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脱贫销号村扶贫项目真正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乡镇自验后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

(四)明确奖罚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脱贫攻坚事关全县、全镇和全村工作大局,各项目单位及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的项目要求及时限,认真完成。年终将根据项目规划制定、实施进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优罚劣,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质量高,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效率低下、不到位、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脱贫攻坚方案中所列项目建设的项目村,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营镇砖窖村巩固提高方案

根据海原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对已脱贫销号村、脱贫建档立卡户按照达到“五通八有”目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即可的脱贫退出标准,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我村巩固提高资金112万元。按照我镇脱贫攻坚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为指导,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我村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困难,重点用于解决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产业发展资金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易返贫和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资金不足等难题,以及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在没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支撑下安排扶贫资金补齐短板和弱项。以“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抓手,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基本情况

砖窖村是回少汉多杂聚居村,地处七营镇东部,辖10个村民小组,共757户2557人,其中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户214户781人,区域面积27.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8814亩(旱地)、退耕还林(草)5004亩。经济以农业为主,有玉米、马铃薯、草蓄三大产业。截止2017年底,牛存栏430头,羊存栏3482只,生猪存栏346头。

三、项目规划及投资

砖窖村计划投入巩固提高扶贫资金112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12万元。

1.基础母牛补栏50头,需资金10万元;

2.基础母羊补栏200只,6万元;

3.玉米种植2000亩,30万元;

4.秋杂粮种植2000亩,30万元;

5.务工补贴60人,需资金6万元;

6.贷款贴息,需资金3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巩固提高村资金项目设施建设工作,特成立砖窖村巩固提高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镇长具体负责协调配合落实各类扶贫项目。

(二)严格规划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降低建设标准、更换建设内容,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项目全部落地建成。所有基建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有关要求必须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实施。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严谨挤占挪用该项目资金,加强脱贫销号村扶贫资金的监管,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脱贫销号村扶贫项目真正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乡镇自验后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

(四)明确奖罚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脱贫攻坚事关全县、全镇和全村工作大局,各项目单位及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的项目要求及时限,认真完成。年终将根据项目规划制定、实施进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优罚劣,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质量高,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效率低下、不到位、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脱贫攻坚方案中所列项目建设的项目村,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营镇柴梁村脱贫销号方案

根据《海原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海原县2018年脱贫销号村“两规划”项目建设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柴梁村实际情况,计划投入1079.95万元,精准投向贫困村、贫困户,集中解决影响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精准扶持,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区、市和全县脱贫攻坚大会的整体安排,紧盯脱贫目标,充分发挥乡镇(管委会)的主体作用和县直部门(单位)的指导作用,按照“统一部署、全面铺开、突出重点、整村推进”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精准识别、精准发力,培育产业、完善基础、压茬推进,确保年内柴梁村363户1236如期脱贫。

二、基本情况    

柴梁行政村现有5个自然村363户1236人,有劳力670人,其中男劳力占65%,全村现有建档立卡户65户239人,已脱贫2户9人,未脱贫63户230人,未脱贫人口占总人口的19%。全村耕地面积3482亩。村级无集体经济收入,农户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外出务工以及种养业,全村养殖牛约38头,羊约2700只,2017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213元。全村基本实现“五通”,即通水、通路、通信息、通广播电视、通客车。农作物主要有玉米和枸杞。由于产业结构单一,农业生产效益一般,经济发展相对缓慢。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柴梁村计划投入脱贫销号资金1079.95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28.2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751.69万元。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751.69万元

1、安装太阳能路灯60盏,共计30万元;

2通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项目)2.90公里,计划资金381.9万元;

3、通村公路建设(一事一议)3公里,90万元;

4、水利设施建设一处,125.89万元;

5、太阳能热水器109台,10.9万元;

6、绿化(村道和庭院林)16370株,110万元;

7、垃圾箱20个,3万元。

(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项目,总投资328.26万元

1、华润基础母牛计划投入12万元,补栏60头,每头补助2000元;

2、基础母羊补栏计划投入12万元,补栏400只羊,每只补助300元;

3、发展设施圈养猪计划投入5万元,补栏100头,每头补助500元;

4、马铃薯种植补贴计划投入2万元,种植马铃薯100亩,每亩补贴200元;

5玉米种植补贴计划投入12万元,种植玉米800亩,每亩补贴150元;

6、秋杂粮种植补贴计划投入3万元,种植秋杂粮200亩,每亩补贴150元;

7、饲草种植补贴计划投入3.2万元,种植200亩,每亩补助160元;

8、枸杞种植计划投入3万元,种植100亩,每亩补助300元;

9、产业贷款65户186.55万元,贷款贴息补贴15万元,涉及柴梁行政村5个自然村;

10、劳务输出产业补贴计划投入6万元,输出60人,每人每户最高补助1000元;

11、驾驶员培训8人,需资金2.16万元;

12、实用技术培训20人,需资金0.6万元;

13、其他技能培训20人、需资金2.8万元;

14、见犊补母50头,2.5万元;

15、滩羊选育325只,3.25万元;

16、生态护林员6人,6万元;

17、林业补贴类项目500亩,45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为确保柴梁村脱贫销号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柴梁村脱贫销号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各包村领导为直接领导,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为具体领导,村支书、主任、村监会主任和各小组组长为具体实施人,将项目任务具体划分,层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手上有工作,对工作不尽力、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我镇结合易风移俗、先进典型和扶贫到户政策,广泛宣传扶贫开发脱贫销号整村推进工作的重大意义,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整合项目,形成合力。按照渠道不乱、各司其职、集中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海原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提高各类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不得偿还旧账、滞帐,镇领导小组要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项目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镇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项目并进行验收后申请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镇财务所负责资金兑付。

 

  

七营镇杨堡村脱贫销号方案

根据《海原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海原县2018年脱贫销号村“两规划”项目建设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杨堡村实际情况,计划投入1196.17万元,精准投向贫困村、贫困户,集中解决影响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精准扶持,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区、市和全县脱贫攻坚大会的整体安排,紧盯脱贫目标,充分发挥乡镇(管委会)的主体作用和县直部门(单位)的指导作用,按照“统一部署、全面铺开、突出重点、整村推进”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精准识别、精准发力,培育产业、完善基础、压茬推进,确保年内杨堡村410户1711人如期脱贫。

二、基本情况     

杨堡村地处七营镇西北部,辖6个村民小组,共410户1711人,其中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户79户324人,是一个纯回族聚居村耕地面积5600亩(水浇地2100亩)、退耕还林3179.5亩。截止2017年底,牛存栏350头,羊存栏1863只。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计划投入总资金1196.17万元,实施两个方面的建设项目,其中基础设施建设846.19万元,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项目349.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846.19元

1、安装太阳能路灯30盏,共计15万元;

2、危房改造12户,36万元;

3、少数民族发展项目193万元;

4、水利设施建设2处,317.31万元;

5、学校建设(幼儿园)1处,278万元;

6、绿化(村道和庭院林)400株,3.88万元;

7、垃圾箱20个,3万元。

(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项目,总投资349.98万元

1、华润基础母牛计划投入20万元,补栏100头,每头补助2000元;

2、基础母羊补栏计划投入15万元,补栏500只羊,每只补助300元;

3、马铃薯种植补贴计划投入4.4万元,种植马铃薯220亩,每亩补贴200元;

4、玉米种植补贴计划投入15万元,种植玉米1000亩,每亩补贴150元;

5、秋杂粮种植补贴计划投入7.5万元,种植秋杂粮500亩,每亩补贴150元;

6、饲草种植补贴计划投入8万元,种植500亩,每亩补助160元;

7产业贷款79户226.73万元,贷款贴息补贴15万元;

8、劳务输出产业补贴计划投入7万元,输出70人,每人每户最高补助1000元;

9、驾驶员培训10人,需资金2.7万元;

10、实用技术培训20人,需资金0.6万元;

11、其他技能培训20人、需资金2.8万元;

12、见犊补母50头,2.5万元;

13、滩羊选育395只,3.95万元;

14、秸秆收储150吨,1.5万元;

16、生态护林员7人,7万元;

17、林业补贴类项目30亩,2.7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为确保杨堡村脱贫销号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杨堡村脱贫销号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各包村领导为直接领导,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为具体领导,村支书、主任、村监会主任和各小组组长为具体实施人,将项目任务具体划分,层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手上有工作,对工作不尽力、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我镇结合易风移俗、先进典型和扶贫到户政策,广泛宣传扶贫开发脱贫销号整村推进工作的重大意义,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整合项目,形成合力。按照渠道不乱、各司其职、集中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海原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提高各类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不得偿还旧账、滞帐,镇领导小组要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项目按要求落到实处,使广大贫困群众受益。镇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项目并进行验收后申请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镇财务所负责资金兑付。

 

 
附件: 七营镇巩固提高村基本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 七营镇南堡村资金实施计划表.xls
附件: 七营镇张堡村资金实施计划表.xls
附件: 七营镇马堡村资金实施计划表.xls
附件: 七营镇砖窖村资金实施计划表.xls
附件: 七营镇柴梁村资金实施计划表.xls
附件: 七营镇杨堡村资金实施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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