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李政发〔2018〕99号
关于印发《李俊乡2018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行政村:
《李俊乡2018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经乡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原县李俊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1日
李俊乡2018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通知》(宁开办发〔2018〕25号)和海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原县2018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海脱贫组发〔2018〕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巩固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精准度,按照“在精准识别、精准退出上再精准,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真正把底数摸实、摸透、摸准”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及意义
本次调整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扶贫思想、“精准识别精准脱贫”方略的具体体现,事关2020年全乡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全部销号。这次调整将是全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最后一次,意味着以后再出现“错评、漏评、错退”的问题,将会受到严厉的追责、问责。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调整的极端重要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压茬实施,扣好“第一粒纽扣”,夯实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在现有建档立卡系统库的基础上进行动态调整,凡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且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都应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2、坚持标准,综合研判。贫困人口识别建档和脱贫退出要坚持国家现行扶贫标准,既不能提高也不能降低。凡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且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都应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凡收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且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都应按照规定脱贫退出。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户申请、两评议、一比对、两公示、一公告”的精准识别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识别建档。
4、坚持逐户甄别,整户纳入。对于已分户的单老双老户,子女只要不是五类人员,符合建档立卡的鼓励合户,并将符合条件的子女纳入建档立卡户;对建档立卡以后分户的不予认可,只认可建档以前的户。
5、坚持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认真做好非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凡收入未达到国家扶贫标准,且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非贫困村的贫困户,也要严格按照识别程序识别建档,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三、“档外”贫困人口建档
按照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线(2017年底国家扶贫标准2952元/人·年)且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和“户申请、两评议、一比对、两公示、一公告”的识别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整户进行识别建档,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对于自主迁徙居民由现居住地按照建档立卡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对家庭成员中有以下“五类人员”的,不能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一是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含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二是家庭成员名下有小轿车或大型货运车辆、大型农机具等交通运输设备的;三是家庭成员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或楼房的;四是家庭成员是公司法人、企业股东的;五是家庭成员是非农户且享受城镇居民相关政策或失地农户但已享受城镇居民相关政策的。
四、工作步骤
本次建档立卡必须严格按照“户申请、两评议、一比对、两公示、一公告”的程序识别建档。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5月11日—5月15日:召开动态调整工作动员部署会,对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进行培训。
(二)5月16日—6月20日:完成“户申请、组提名、村初评”三项工作。村“三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负责逐户摸清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底数,以行政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对确定的拟建档立卡户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6月21日—7月10日:完成“入户查、乡复审”两项工作。包村干部、村“三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负责对确定的拟建档立卡户逐一入户核查,结果汇总上报乡党委会复审,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7月11日—7月15日:完成“一比对”工作。由乡政府将完成乡级公示的拟建档立卡户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财政、人社、公安、国土、市场监督管理、住建、民政、教育等部门对拟纳入建档立卡户进行数据比对,进一步核查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财政供养、户籍、车辆信息、城镇商品房或住房、企业法人和股东、居住房屋、享受低保,学生上学等信息,确保扶贫对象识别精准。
(五)7月16日—7月25日:完成“一公告”工作。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经比对后的拟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审核审批,并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六)7月26日—8月20日:完成“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乡政府将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后的建档立卡户录入扶贫云信息系统。同时,进行数据核查修改、帮扶责任人调整录入、纸质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组织领导,成立李俊乡动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 帆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田应鹏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马小虎 乡人大主席
陆 升 乡党委副书记(挂职)
马运选 乡党委副书记
马进虎 乡纪委书记
李进军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马晓英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魏月峰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国瑞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脱贫攻坚工作站,办公室主任:魏月峰(兼)。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包村领导要牵头抓总。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协调组织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按照方案,扎实做好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不得简化,不得合并步骤。要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要以排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严禁“走过场”,确实做到“应纳尽纳、应退进退”。
(三)加强作风纪律。各村支部、村委会要切实树立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意识,严格按照部署和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狠抓落实,确保此次动态调整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