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6/2025-0028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5-21 09: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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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教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教体局机关支部 |
2024年3月20日至6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教体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7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
(一)局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专栏,组织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论教育》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为局机关党员干部提升专业素养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研究制定《教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章党规、法律法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科学合理安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班子根据学习内容,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在交流研讨的过程中找问题、提对策,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教育教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对基层学校党组织班子理论学习督促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基层党组织学校修改完善了《本单位下半年理论学习计划》,确保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列为党支部学习“第一内容”、党员干部学习“第一任务”。二是通过教育系统会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海原县教育系统党员理论学习“评学、督学、考学”办法》(海教工委〔2023〕61号),2024年7月份分别举办了全县教师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全县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校(园)长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参训人次为360人次,并进行了知识测试。三是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及时订购了习近平《论教育》书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点。充分利用关桥红军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行走的思政课等,不断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
(三)思政课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配强师资队伍,精准摸底全县思政课教师需求,中学按数配齐专职教师,小学让党组织书记、班主任等关键岗位人员灵活兼任思政教学,保障师资数量与质量;严格督查视导,业务部门专项督查各学校思政课开设情况,督促学校严格按课程方案与标准授课,严守课时底线,规范教学流程,杜绝课时被占、无教案上课等问题;革新教学模式,紧扣《海原县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三年规划(2024—2027年)》,以“四课”“三进”赛事及主题演讲评优为抓手,汇聚资源,贴合学情打磨精品课,激发教师创新教学,提升教学质量;拓展实践教学,各校对标自治区《关于推进“行走的思政课”建设的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制定社会实践计划,盘活本地红色资源,打造实践教学基地,促进思政教学与学生实践、志愿服务深度融合。二是组织全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三进”精品课评比展示活动,获一等奖34人,二等奖40人;在全县中小学教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优秀课例教学竞赛中,一等奖38人,二等奖49人;在全县“我心中的思政课”演讲比赛中,一等奖10人,二等奖15人;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主题教育中,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上推88节精品课参加区级评选。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进展缓慢。局党组落实全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五项工程”“八大行动”任务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以“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烈士精神”主题的清明节祭英烈活动25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师生应知应会竞赛62次、主题画展5场次、演讲比赛8场次,各小学和幼儿园开展“石榴花开校园•籽籽同心向党”“六•一”文艺汇演活动164场次。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思政教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专题培训、参加区市相关培训400余人。积极打造海原一中、海原二中、海原一小区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基地3个;打造海原三中、海原四小等示范校8所;海原一中“5个一”活动、海原三小铸牢“4个阵地”、海原二小“5红”教育、海原五中“2244”等创建模式,在全县教育系统形成了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系统谋划教育领域全局性工作还不够深入。
(一)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教育部、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相关文件及制定的党支部会议议题单范文转发至各学校,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办公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议事内容,明确议事权限和议事程序。二是结合中卫市教育局“互关互促”活动,抽调12名党务干部对海原高级中学、海原二中、海原二幼、关桥中心小学等学校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等内容进行观摩检查。三是制定《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将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年终述职评议考核的关键内容,通过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已建立的42所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考核,确保该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二)破解教育高质量发展难题的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海原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调配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教发〔2023〕69号)文件,根据该方案调整教师88名,优化了教师结构,合理配置了师资资源。二是新建海原县李旺镇新塬幼儿园、海城镇山门幼儿园、第七、第八幼儿园、海兴开发区第二中学、第九小学、第六中学等学校。三是依据《海原县中小学教学常规》,出台了《海原县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教研下校常规视导的通知》,教研室分中小学2组对全县中小学全面视导调研学校教学管理,确保教学常规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强化教研队伍建设,各学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本教研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建学科教研组,选拔具备教育情怀、热爱钻研、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人员担任教研人员,卓有成效地开展有针对性、有时效的校本教研活动。同时,为加强县级学科教研力量,组建了高中教研团队,聘任福建漳州市支教团队教师担任学科教研员,提升了教研工作的专业性和实效性。四是以25个教育集团、中心校为核心,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催生出一批乡镇优质学校。在此过程中,办学机制持续完善,教育资源布局愈发合理,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与受益面稳步拓宽。县域内、城乡间、校际间的差距逐步缩减,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迈上新台阶,整体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五是将思政小课堂同社会大课堂紧密相连,全力抓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借助鲜活案例、趣味互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浸润学生心田。紧抓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契机,要求各学校深挖会议精髓,革新德育教学形式,摒弃生硬说教,引入红色研学、情景短剧、时事辩论等,切实增强德育感染力;对标“五育并举”育人体系,细化德智体美劳指标,打破学科壁垒,打造跨学科融合课程,形成全员参与、全程贯穿、全方位覆盖的育人新生态。同时,巧用课后服务时段“做加法”,加大美育、劳动教育课程投入,开发手工、绘画、非遗技艺等校本美育课,组织校园种植、社区志愿服务这类劳动实践,助力学生审美素养、动手能力稳步提升。六是聚焦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印发了《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为学校心理健康工作铺好路、定好调。各学校对标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十项心理健康重点工作:搭建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咨询师;定期开展心理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融入心理健康课程,按需定制辅导;家校联动,开设家长心理课堂,全方位守护学生心理健康。
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有差距。
(一)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8月8日召开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并对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24年8月以来,每月分析研判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风险,并已向县委宣传部上报《意识形态风险研判表》。12月25日召开工委会议对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汇报。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海原教育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关。对各学校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学术活动进行报备。对清查的问题书籍进行集中销毁。
(三)风险排查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结合第三季度意识形态排查工作,各学校已于2024年9月底前对课堂、教材、图书、学术活动、学术成果、学生社团、网络等意识形态领域以及防范和抵制宗教、邪教向校园渗透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根据排查情况报送了《海原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处置登记表(第三季度)》和《关于开展防范和抵制宗教、邪教向校园渗透专项排查整治报告(第三季度)》,报送材料均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
(四)网络阵地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海原县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海原县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意识,引导党员干部文明上网,坚决同网上违法行为作斗争。二是加强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内容发布审核,加强师生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管理,遏制不良信息传播。配合县委网信办加大对违规现象的惩处力度,切实维护网络安全。三是要求各校(园)通过设置信息专干,加强各类微信、QQ联系群管理,实时掌握群内动态,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干预制止,确保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五)保密责任制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学校已购置安装保密文件柜49台,配备正式在编在岗专人负责保密文件人员49人,同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使保密文件管理人员更加熟悉收发、登记、保管、使用、销毁等环节的操作流程。教体局组织专人对10所学校密件管理进行了抽查未发现问题。
(六)不规范读物清理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出台《海原县中小学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海教发〔2024〕5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二是7月份联合县委宣传部、执法大队对各级各类学校图书进行了排查,建立问题书籍清单,并对问题书籍进行集中销毁。三是常态化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各学校凡对捐赠或购买书籍,安排专业教师团队,依照管理办法中的细则,从思想导向、内容质量、适读年龄等维度逐一梳理排查,不放过任何一处疑点。唯有确认书籍合规、适宜,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做好详细登记,做到全程留痕、源头可溯,为学生课外阅读安全保驾护航。
五、学前教育和交流轮岗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海原县学前教育保教服务岗位续签和补充实施方案》,2024年9月以来,新聘任公办幼儿园教职工766人。其中,2024年9月份对在岗且已期满的689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通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续聘服务合同,纳入政府购买服务;2024年10月份对空缺的77个岗位进行了公开招聘,目前已全部聘任上岗。2024年已选派36名县城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一年。
六、对体育健康事业的发展还需进一步关注。
(一)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35人参与了由自治区体育局主办的国家级及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第二期。7月12日,教体局主导,海原县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顺利开展,220名参与培训。二是开展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7月13日举办了全县社区趣味性活动及社区拔河比赛,8月10日举办了盖牌村篮球邀请赛,8月11日举办中卫市羽毛球邀请赛,9月15日举办了海原县牛王谷篮球赛,9月25日举办了中卫市青少年排球锦标赛,10月10日举办了海原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会,11月23日举办海原县中小学生篮球赛。2024年8月10日至11日举办了海原县“卡立方杯”羽毛球混合团体邀请赛。2024年10月4日至6日举办了海原县第一届全区羽毛球邀请赛。10月份举办海原县教育系统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三是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竞赛,累计荣获市级竞赛个人项目第一名4次、第三名3次、第四名2次、第五名1次、第七名1次、第八名1次,以及团体项目第二名。6月19日,参加全国拔河选拔赛,荣获二等奖。7月13日,参加自治区田径锦标赛,荣获第一名1个,第二名2个,第三名2个、第四名2个,第五名2个、第六名2个,第七名1个。
(二)体育设施管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专人已对17个乡镇及县城安装的体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2024年11月22日对18万的体育器材进行了招标,现器材到位,下一步将对已损坏的体育器材进行更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已安排专人加强室外游泳池的管理,并联系建设单位对游泳池漏水区域维修,待天气转暖后面向社会开放。
(三)体育工作保障机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4年8月郑旗乡盖牌篮球赛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报备,并起草拟制定《海原县举办和参加各级各类体育赛事备案制度》。
七、培训工作抓得不紧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至7月组织完成2023年未实施的国培项目10个(其中包括海原县与兴庆区“一对一”精准帮扶项目培训500人),共计677名教师参加培训。选派13名中小学幼儿园主管教学副校(园)长、德育主任和教科室主任到浙江、上海等地进行为期30天的跟岗研修。遴选上报311名骨干教师和校园长分45班次参加2024年“国培计划”培训项目。6月11日至6月14日组织48名校园长参加全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能力提升培训班。有22名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分三批次参加任职资格培训。遴选3名中小学校长分三批参加全国“田家炳基金会”中西部乡村中小学校长培训。组织自治区级培训项目19个、分46个班次,共计4968人参加培训,其中4800余人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寒暑假网络学习。共有776人分25个班次参加了中卫市教育局组织的新教材等专题培训。为有效提升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的办学治校能力和专业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2024年县教体局共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骨干教师培训10个班次,共计1283人参加培训。二是为巩固和扩大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培训成果,推动教师培训成果转化,全面实现教师培训提质增效目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并下发《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训后返岗实践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严格落实校本研修,并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强化参训教师返岗管理,充分发挥其返岗传帮带作用,真正做到“派得出、学得好、用得上”;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校本研修制度,通过做专题讲座、上示范课等形式组织开展好校本二次培训,收集整理返岗教师心得体会或总结,建立返岗教师工作档案。
八、校园安全抓得还不够紧。
(一)安全生产基础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各学校对校园防暴头盔、防刺背心、橡胶警棍等防护器材进行排查,对损坏的23件防护设施进行了更换;增设摄像37个,确保视频监控全覆盖。积极与教育厅对接共争取校园安全专项配套资金,根据各学校安防实际缺口资金情况于2024年12月25日将资金全部拨付到各学校,并要求各学校及时整改学校存在物防技防等安全隐患。二是对全县校园专职保安进行轮训,并组织考试确保保安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三是2024年,教体局争取项目配套资金,对海原县第一中学、海原四小等4所学校消防设施进行改造。
(二)法制教育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8月底,选聘了107名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其中法治副校长66人,法治辅导员41人。二是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讲座,强化学生法治教育,减少和杜绝青少年犯罪现象。目前各学校已开展各类法治讲座60余场次。三是秋季开学初各学校累计开展家长会60场次,联合家长开展好家庭教育,使安全意识在家长和学生心中扎根。
(三)依然存在校园周边安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行为,深入排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黑车”接送学生。行动期间,共检查出租车、客运车辆58车次,排查社会车辆89车次,有效地打击了“黑校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二是各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严格落实“1530”工作机制(即在每天放学前的1分钟、每周放学前的5分钟以及每节假日放假前的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书》、家访、家长会等多种形式,给每位学生及家长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提示,切实增强家长预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四)学校食堂规范操作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的大纵深推进“校园餐”食品安全专项督查行动,目前已对所有检查出来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建立“互联网+明厨亮灶”巡查台账,落实常态化巡查机制。三是坚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中卫市纪委、相关厅局关于集中整治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召开推进会、开展专题培训、警示教育会议共8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校园长、食品安全总监等食堂管理能力,夯实工作基础。
九、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有力,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性、主动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领导班子自觉主动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对分管领域工作学习和推进,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2024年先后召开4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确保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各基层党组织每学期扎实开展了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并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廉政风险排查不精细。
整改情况:一是教体局党组按照县纪委监委相关要求,全面进行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并指导基层学校强化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强化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县教体局于6月21日下午组织局班子成员,局机关、体育中心、师培中心全体干部,各级各类学校党支部(总支)书记、校(园)长、总务主任、会计200余人召开全系统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进一步优化了工作作风、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三是及时建立健全、修订完善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制度52个,切实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
(三)以案促改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组会、全系统校(园)长会议等进行党纪法规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强化广大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二是通过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自律自警的强烈自觉,大力营造清风正气的良好教育生态。三是通过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持续强化正风肃纪效应,强化党员干部法纪规矩意识。
(四)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不深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关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积极推进集中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先后召开党组会7次、推进会1次、专题会3次,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扎实安排部署整治工作任务,聚焦维护教育公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重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梳理报送问题8个,现已整改完成问题8个。二是高度重视各级巡视检查反馈问题,督促各学校全面自查梳理整改“相关学生住宿费未按规定退还”“多收教辅资料费”“资助金漏发”等问题,对相关费用排查清退。
十、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基层党建工作联系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海教工委〔2021〕5号),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抽查督导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个学校,据实填写《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工作纪实》20份。积极参加指导联系学校组织生活会。二是2024年秋季开学已开展1次党建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并要求当即整改,适时进行“回头看”,确保落实到位。三是结合中卫市教育局组织的“互观互促”工作,由党组班子成员牵头,抽调12名党务工作者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回头看,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学校完善收集了各项工作档案。
(二)对党务工作者培训不够。
整改情况:8月份通过线上线下对党务工作者和党支部校长进行为期3天的培训,切实提升了各基层党组织学校的党务工作能力与水平,组织了12名党务工作者进行了1次互观互检学习,已起草《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能力提升培训计划》,每年度开展2次集中培训。2024年暑期已组织5名基层党务工作者到教体局机关党支部开展跟岗培训活动,对系统内15所党建工作靠后的学校进行了单独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务工作者的综合业务能力。
(三)“双培双带”工程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根据县委组织部2024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2024年教体局计划发展党员10名,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8名。教育系统内有入党申请人共计103名,在遵循组织部下发的指导计划和实施“双培双带”工程的基础上,2024年培养并发展1名骨干教师成为党员,将74名党员教师推荐为市级骨干教师。
(四)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不够严谨、规范。
整改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及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相关学校已举行支委会议,对支委班子进行了重新分工,并设立了纪检委员、组织委员等职务。同时,已通过换届前下发提醒函,换届时全程参与指导,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五)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25个步骤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一是结合《关于核对教育系统党员信息的通知》工作,利用寒假对教育系统各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进行为期半天的跟岗培训,培训内容将重点聚焦于党员发展及换届选举等方面。二是对教育系统内党员发展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对2024年计划发展的10名发展对象进行了预审,预审合格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十一、学校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还需加强。
(一)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部分学校还存在组织生活会未经支部会议研究,党员未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一岗双责”要求,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5日安排局领导对各自包片学校党组织开展的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参会指导,确保各基层党组织召开的组织生活会能够真正达到预期效果。二是按照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海原县教育系统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3月底前已完成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环节不完整,部分学校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未经过支委会审定。
整改情况:根据组织部下发的2024年度关于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详细制定了《教育系统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安排局领导全程参与包片学校党组织举办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确保各学校党组织严格遵守党章及党内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党员依次进行自我检查对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自我评价—党员间相互评价—进行民主测评”4个步骤进行。
十二、党建带团建队建落实不全面。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海原县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海原县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方案》,教体局党组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并要求各学校将少队辅导员工作纳入课时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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