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2-0009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4-24 15:34: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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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对2022年第一季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季度,县人民政府共召开常务会议7次、县长办公会议3次,议定事项90项(常务会议72项,县长办公会议12项)。截至目前,已办结67项,正在办理23项,办结率74.4%(具体办理情况见附表)。总体来看,各乡镇(街道、种羊场)、各部门(单位)都能按照县政府总体部署,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各项重点工作,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得到有效落实,为实现全年任务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但还有个别工作推进较为缓慢,如第6次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同意为各乡镇(甘盐池种羊场)363宗村属办公、广场、卫生室、扶贫车间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使用权(含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集体使用权)颁发不动产产权证书”,目前自然资源局还在制证阶段;“同意拆除县公安局草原派出所办公用房”,目前公安局、财政局还未完成拆除及资产核销工作。
下一步,各乡镇(街道、种羊场)、各部门(单位)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总体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目标、严格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按节点推进、按任务落实、按目标达效。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主动发力、持续发力,配合部门要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力促全县各项重点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针对未办结事项,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倒排任务时间表,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并于5月10前将落实情况报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