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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媒体公开稿

索引号 640522055/2021-0000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04 17:32: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医疗保障局

 

为认真落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对政府办等8个党委(党组)常规巡察和对卫健局党委进行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通知》(海巡发〔2020〕10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海原县医疗保障局落实县委第十一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反馈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细化责任清单,同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各项整改工作稳步推进,截止目前,3个方面问题已整改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对中央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对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有差距,一是医疗保障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居民缴费信息错误,系统显示缴费金额与实际应缴费金额不符,如2019年建档立卡户应缴费30元,但系统显示缴费280元。二是对医疗保障政策宣传不够到位,部分群众对政策仍不了解,特别是对医保报销、异地备案等政策认识不清楚。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及时成立了医保落实县委第十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薛正东同志担任组长,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由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进行统计,将涉及医疗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财政补贴522人银行卡账号、金额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已由局财务室按照台账在医疗救助资金中予以支付。

2.组织工作人员认真研究讨论、梳理医保政策,将与城乡居民紧密相关的医保政策信息提炼编制成宣传折页,方便城乡居民了解医保政策。重点宣传普通城乡居民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外转诊就医如何办理,30种门诊大病、20种重大疾病的病种、异地备案办理流程、门诊统筹如何报销以及报销比例等,同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缴纳医疗保险费和住院报销中所享受的优惠政策,简明扼要的向城乡居民进行宣传普及。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屏滚动宣传以及现场讲解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医保政策进行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政策,引导城乡居民正确理解医保政策,积极参保,合理就医。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二)对“两定”医疗机构监管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两定”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成效不明显,医药机构违约问题屡禁不止,巡察组实地走访发现“两定”医院和药店仍然存在串换项目、药房药品价格与标价不符等问题。二是对定点药店违规惩罚未按《医疗服务协议》执行,处罚力度不够,检查发现的问题协议规定限期整改一个月,但只整改了几天就恢复药店的医保刷卡。三是对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评估准入审查不严格,既没有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现场检查情况的台帐、初审意见及签字,也没有医疗保障局的审查意见。四是对医师违规行为处罚执行不到位,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要求,对医保医师实行年度测评,对有违规行为的医师进行扣分,但在实际考核中对医师的违规行为未进行扣分,致使医师对不合理用药行为屡禁不止。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以协议医疗机构协议药店及参保人员为检查对象,围绕“住院、门诊、药店购药”逐一排查违约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采取早晚突击实地检查,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

2.协议药店重点查处以药代药、代刷现金、代刷保健品等行为按《医疗服务协议》执行并处罚。

3.对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评估严格按照审查程序,建立台账,将评估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4.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乡镇卫生院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对民营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对协议药店重点查处以药代药、代刷现金、代刷保健品等行为,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冒名顶替就医、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外伤患者提供虚假证明报销费用等行为,对医保经办机构(包括承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商保机构)重点查处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零售药店资格评估准入按照程序从严把关从严审核;对医师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形式单一,只是简单的以领读文件、文章为主,未开展交流研讨;个别月份中心组学习记录与党组成员学习记录不符,如2020年1月8日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中学习内容为“学习县委书记徐海宁在中共海原县委十四届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而班子成员学习记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1.制定学习安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和目标要求。要持之以恒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保证1次集中学习,做到学习有教材、读书有笔记、发言有提纲、讨论有心得、会议有记录,并进一步建立完善中心组学习档案。

2.局党组班子成员要树在思想上,记在心里头,用在工作中,形成认真学习、仔细研究、积极讨论的良好学习风气,要在提高自身政治素养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

3.丰富学习形式,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知识竞赛、交流讨论等形式,增强干部理论学习的实效。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四)工作作风不扎实,单位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对干部职工管理不够严格,上下班签到不及时,个别干部上下班未签到,请销假不符合规定,个别干部请假三天由分管领导审批,局长未审批,且存在口头请假现象。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考勤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全体干部职工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必须做到严肃、认真,上班时间必须在岗。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严格按照县委请销假制度执行,出差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并由局分管领导和所在股室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并在签到册处注明去向,确保考勤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次数少,2019年党建工作研究了1次,2020年前三个季度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明确党建工作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 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履行“一岗双责”,一年不少于4次的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切实树牢抓好党建工作就是促业务工作顺利开展的思想意识,截止2020年12月底,已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4次。

(六)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一是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格、质量不高。2019年召开组织生活会前没有组织学习记录、谈心谈话记录和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二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会议、党员大会要素记录不全,无参会人员签名。三是“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2019年12月没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材料,部分“主题党日”活动中没有党员发言的相关记录。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坚决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的相关文件准备组织生活会,做好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程序,按照规定撰写对照检视材料。

2.严格按照“三强九严”工程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务工作者专业知识学习,着力提升工作能力,规范会议记录要素,正确填写参会应到、实到人数,签到册要求党员本人进行签到。

3.严格按照“1+4+X”模式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确保内容、质量提升。 

(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专题研究次数少,2019年专题研究2次,2020年前三个季度专题研究了1次。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开展不认真,活动方案照抄,如《2020年医疗保障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与《2019年医疗保障局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报告》内容雷同。三是廉政教育谈心谈话开展不扎实,谈话流于形式,谈话内容与股室业务工作联系不够紧密。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强化党组书记领导责任和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组成员按照年初分工,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年内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重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做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所有汇报、报告、总结等材料经主要领导审阅后再上报,确保质量过关。

3.紧密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加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排查。

(八)“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够规范。对重大事项、大额资金研究时记录简单笼统,要素记录不全,只有研究结果,没有班子成员讨论内容,无法体现研究过程和主要领导末尾表态制情况。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会上集体讨论、党组书记末位表态。

2.完善项目建设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3.如实记录会议全过程,会后及时落实参会人员会签。

四、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海宁2020年10月28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4次会议暨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十四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点到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不够到位问题。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了财务管理,严格规范程序,建立健全了内控和监督制度,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送礼、严禁外出公款旅游和严禁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县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经常性对我局财务管理、干部作风、内控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在局党组会议研究大额资金支出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进行监督。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深入问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政策方针主要内容学习不够全面,专题研究次数较少,学习方式以传达学习偏多,交流研讨少,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够紧密。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局党组会议、支部会议、局务会议、集体学习等方式,不断深化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理解,截止目前,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3次,并开展学习交流。

(二)在工作机制完善上还存在差距问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意识还不够,刚性约束制度没有形成,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统一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没有真正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本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下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监管的措施还不够有力,提高舆论引导的本领仍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党员干部平时的思想作风情况纳入年底个人绩效考核内容。认真抓意识形态工作,多措并举压实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抓在手里,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

(三)队伍建设培训力度不强问题。新时代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干部引导舆论的本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专业知识培训不够,知识结构更新不够快,与新时代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有一定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正确舆论引导,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固本强基,持续弘扬文明风尚,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局党员及全局非党员干部持续加强“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确保了全员注册上线,在全局营造了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增强干部员工的理论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维护网络安全,切实加强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四)主体责任落实不紧问题。医疗保障局2019年上半年末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及时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整改落实情况: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责任到位。根据反馈意见,党组切实肩负起了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前线,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做到了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明确分管组织宣传的副局长具体抓,办公室详细抓的管理机制,指导和推动全局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医疗保障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按要求每半年向县委书面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五)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亟待加强问题。阵地意识不够强,阵地覆盖面还不宽,适应网络新媒体下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和本领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医疗保障局没有设置专门的宣传阵地。

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利用“海原医保”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宣传屏,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营造了单位意识形态宣传氛围,打造了意识形态宣传阵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55-4623810    

通讯地址:海原县万福路卫健局二楼

邮政编码:755299

电子邮箱674185373@qq.com。

 

 

 

 

中共海原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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