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23/2021-0000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2-26 17:09: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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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统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统计局 |
现就县委副书记郝振明同志于2019年12月26日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上听取十四届海原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点到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基层党组织在“三重一大”上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我局在巡察组反馈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第9条问题“‘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部分事项事前未上会研究,只是事后进行通报。”中已进行了整改,即:修订完善了《海原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坚持重大事项事前研究,尤其是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做到事前研究确定事项、事后审定资金支付事项,进一步规范支出程序。2019年11月以来,我局大额资金支出严格按照事前研究确定事项、事后审定资金支付事项的程序执行。
2.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没有履行到位,意识形态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没有跟上”的问题。我局在巡察组反馈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方面第2条问题“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组安排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次数不够,2017年、2018年没有研究部署,2019年安排部署了1次,没有半年向县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中进行了整改,即: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计划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向县委进行汇报。2020年以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1次,研究部署县统计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强化意识形态的理论武装。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已在2020年第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讲话精神进行了学习。三是因2017年、2018年没有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安排部署了1次,党组主要负责人田进虎已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有的单位党组织思想上认识仍然不够到位,坚持不够彻底”的问题。我局在巡察组反馈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第8条问题“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费用报销金额不一致现象时有发生,如2016年12月29日凭证支付报刊杂志费827元,费用报销单大写金额为827.60元,小写为827元;30号凭证支付培训费2880元,费用报销单金额为2840元,付款金额为2880元;办公用品、印刷品采购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先申请后购买程序运行。”中进行了整改,即:一是严格财务审核把关。修订完善了《海原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单位费用报销的审核把关程序。2019年11月以来,我局各类费用报销由经手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对报销票据严格进行审核签批,未出现费用报销金额不一致的现象。二是严格办公用品、印刷品等采购审批制度。2019年11月以来,我局办公用品、印刷品等已实行由申请人填写申请单,经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依次签批后,再进行购买的程序。三是查找财务凭证不规范的原因。因2016年至2018年相关财务凭证不规范,已对其原因进行查找和说明,并责令当时负责财务工作的人员王学英向局党组作出了书面检查。
4.关于“文件管理不严格,涉密文件没有登记管理。”的问题。我局在巡察组反馈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第7条问题“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文件管理不严。2016年所有档案资料全部遗失。收发文均没有登记簿,涉密文件没有登记处理直接装入档案盒。”中进行了整改,即:一是规范收文管理。修订完善了《海原县统计局档案管理制度》,并加强单位档案管理,严防出现丢失的情况。2020年以来,我局对区市来文、县级来文、县委、县政府会议纪要、涉密文件分四类进行登记,并实行将上级来文全部经领导批阅、相关负责人落实后再归档。二是严格发文审核程序。修订完善了《海原县统计局公文处理制度》,加强平时各类文件发文登记和审核工作流程管理,做到文件起草人初步核对、分管领导严密把关、主要负责人亲自审签的程序进行发文,并做好发文登记工作,严防出现各类发文不规范的情况。三是因收发文登记及档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已在局党员大会上对负责收发文工作的虎正国作出批评教育。
中共海原县统计局党组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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