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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总工会党组落实县委第十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总工会党组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索引号 640522029/2020-00003 文号 海工党组发〔2020〕5号 生成日期 2020-12-03 15:43: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总工会 责任部门 海原县总工会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为认真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总工会党组的反馈意见》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关于海原县总工会落实县委第十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总工会党组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3个方面10个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细化责任清单,同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各项整改工作稳步推进目前,10个问题已整改落实9个,1个因客观原因没有完成,目前正在协调沟通中,争取年底完成,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有差距。贯彻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有差距,党组没有把习近平关于群团工作的指示精神学深学透,主要以领读文件或文章为主,学习主动性不强,致使存在“机关化、行政化”倾向,推进工会改革还不够有力,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下基层服务群众的时间少,工作切入点和落脚点不明晰,服务方式单一,转职能还不够明显。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制定专题学习计划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等,通过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指示精神集中学习4次,每人撰写心得体会4篇,交流研讨4次。

2.深入推进工会改革,组织动员工会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中小企业、深入职工,制定了《海原县总工会干部2020年基层联系点工作安排》,按照“六个一”(即:每个工会干部至少联系1个以上非公经济组织、联系10名一线职工、10名农民工、1名困难职工,每季度下基层时间不少于10天,每次在基层的时间不少于1天)要求,围绕组织职工、教育职工、服务职工等,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破解工会工作“机关化、行政化”问题。

3.发挥专长优势,优化干部岗位职责,调整岗位。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工办通[2020]44号)文件精神,规范机关留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数。严格执行县级工会编制数10人以下的,留用人数不得超过8人。待中卫市总工会调研职业化干部后,统一执行分配任务。

(二)党组履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对全县困难职工救助、企业维权机制建设底数不清,覆盖面不高,三方集体协商签约数量较少,目前只签约17家,对全县其余中小企业应纳入工会救助和维权建设基本情况底数不清。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组织的建立没有达到全覆盖要求,全县共有应建立工会组织的机磁事业单位133个,现已建立工会的有124个,仍有9个单位还没有建立工会组织,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占比6.8%。三是对企业建会基础摸底工作推进较慢,根据区总工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的通知》(宁工通〔2019〕47号)文件要求,2019年6月底前完成企业建会情况摸排,截止目前,海原县总工会对企业建会摸排工作仍未完成,致使对企业困难职工的救助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县总工会党组7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摸清全县困难职工对象核准工作、企业维权机制建设底数,提高覆盖面。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县总工会全体干部职工以包片负责的方式对全县中小企业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情况进行普查,摸清中小企业情况及困难职工底数。目前已摸清组建工会的32家企业困难职工200余人,力争赶年底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困难职工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健全维权机制,强化维权措施开展线上线下、12351热线、微信平台等诉求渠道。健全困难职工帮扶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1)通过“两节”送温暖、慰问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夏送清凉”活动、农民工丰收节慰问等活动,共慰问农民工1202人25.2万元;(2)救助困难职工281人81.365万元。(3) 对4家企业129名困难职工进行了健康体检。开展“学条例、用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
    2.加大集体协商的覆盖面,与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前共签订2家行业合同(快递行业、物业服务行业),1家区域合同(装修业),30家企业,以上涵盖企业数45家,建会企业覆盖达100%。.                          
    3.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组织的建立基本达到全覆盖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已建工会132个,目前只有人武部未建(人武部按规定不能建立工会)。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三)执行工会会计制度不到位。工会会计制度第三条规定“工会要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而县总工会确是一个单位两套财务系统,“经费账户”由县委办会计代理,专项资金则由总工会财务室管理,这在实际工作中不便于统一核算、监督管理和审计检查。

完成情况:此问题中正在协调沟通,争取年底整改完成

针对执行工会会计制度不到位问题,县总工会已于9月初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申请将两套财务系统合并,目前正在协调沟通中。

(四)工会活动经费年末结余较大,作用发挥不充分。2019年末工会经费结余数额较大,从而减少了对基层工会开展活动的资金支持力度,影响工会资金使用效益。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加强预算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预算编制原则,细化预算管理,规范管理秩序,完善预算申报、审批和追加(减)手续,确保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优化支出结构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正确把握工会经费的使用方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意识,在全县广泛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技能大赛、大型文体活动、建家活动、扶贫帮困送温暖及关爱农民工等重点工作。加大对基层工会的经费支持力度,合理分配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一是发文编号混乱,如《关于印发“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五个实施方案》(海工发〔2018〕39号)文件,发文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县总工会关于成立“五型机关”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海工发〔2018〕40号)文件,发文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前后两个文件发文时间和文号逻辑顺序错误。二是文号有重复现象,如海工发〔2018〕2号文件有3个。三是文件存在雷同现象,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实施方案与2017年实施方案雷同。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及时完善制度及时修订定《海原县总工会收发文处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制度。

2.严格把关,责任到人。严格实行审核把关签字,严格实行责任落实制,坚决杜绝出现前后文件发文时间、文号不符、文号重复等问题

三、关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六)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责任分解不到位,2017年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没有签订责任书,2017、2018年任务分工没有分解落实到人,也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四述三评”活动开展不扎实,活动开展资料少,2017年只有班子述职报告,没有民主评议活动的相关资料。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制定《海原县总工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落实任务分工分解到具体人,及时签订了2020年目标任务管理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组织学习“四述三评”活动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四述三评”、民主评议活动。

(七)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次数少,2017、2018年党建工作分别只研究了2次,2019年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符合每年研究4次的要求。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自觉加强党建理论、业务学习思考,把党建工作作为党组织书记的首要职责,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县总工会党组织建设,按照“三强九严”工作标准,2020年严格落实党组对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核查,以党建为引领,推动业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每年至少党组研究党建工作4次。今年党组已专题研究党建  创新抓党建工作思路,确保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八)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一是组织生活会表面化问题突出,召开程序不规范,缺少必要的环节,会前缺少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环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于形式,2019年召开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没有自评、民主测评环节。二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一方面,参会率过低,2020年1-4月召开的党员大会应参会为8人,实际参会3人,达不到党员大会开会比例;另一方面,记录过于简单,会议签到,发言内容等要素记录不全。三是“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活动开展中没有讨论和交流发言的相关内容,也存在个别月份未召开“主题党日”活动的情况,2018年12月、2019年3月没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资料。四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2019年8月,支委会讨论确定1名入党积极分子时,会上没有支委发言记录,只有研究结果;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间没有每季度思想汇报的相关材料。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2020年将严格按照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杜绝组织生活会表面化,规范召开程序和环节;会前征求意见,落实谈心谈话环节,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大党员自评和民主测评环节,坚决避免流于形式。

2.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员参会率,目前已将不在海原县辖区居住的退休和辞职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到其居住地党组织(李梅、王应龙),2名同志(撒世华、马银花)产假已满,现已能够按时参加主题党日活动,要求长期病假的党员(李珍)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完善组织生活会记录、会议签到和发言内容等要素记录,并对未参加活动的党员作出书面检查。

3.2020年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讨论和交流发言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自巡察后,5-9月份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结合主题党日慰问孤残、困难儿童130名,参观红色教育基地1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结合“双学双强”学理论学党规党章,开展交流研讨5次(如何增强新时代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如何更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如何严守纪律红线,做合格党员、如何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如何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观看教育纪录片撰写个人心得体会2次,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主题党日的规定动作及自选动作。

4.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县总工会积极整改。一是总工会党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了《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加强了党建的业务知识。二是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三是坚持标准,把关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考察教育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沟通联系,对培养不成熟的对象坚决不能发展,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入党积极分子要每季度报告思想工作。四是严格审查,加强党员发展材料规范。认真收集原始材料和各考察表,要求实事求是,符合规范。

(九)用行政代替党组织发文。县总工会自党组成立以来,只有1份文件用党组织发文,其他党组文件全部用行政代替党组发文,如以行政文件印发《关于召开县总工会领导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的请示》《县总工会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等。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严格执行《海原县总工会收发文处理制度》,落实《海原县总工会收发文处理制度》每项规定,坚决杜绝出现行政代替党组织发文。

(十)“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够规范。对重大事项、大额资金研究没有记录在党组会议本,而是记录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本,党组会绝大多数记录简单笼统,要素记录不全,只有研究结果,没有班子成员讨论内容,无法体现研究过程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情况。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日常会议记录有三本(党组会议记录本、常务主席办公会议记录本、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本),对重大事项、大额资金研究同时记录在党组会议记录本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本。巡察后,将记录改为两本(党组会议记录本、常务主席办公会议记录本)今后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要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严格执行《海原县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详实全面,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总之,县总工会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从而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中共海原县总工会党组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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