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19-00102 | 文号 | 〔2019〕5号 | 生成日期 | 2019-05-13 11:3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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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督办通知单
〔2019〕5号
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海城街道办、海城镇、关桥乡、史店乡、贾塘乡、郑旗乡、三河镇、高崖乡、李旺镇、七营镇:
根据市委督查室〔2019〕175号督办通知单要求,经主要领导批示,请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于6月20日前将境内高速公路两侧的土房、土(危)墙、危房危窑全部进行清理,并结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大力改善农村环境,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
各部门和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政府督查室将会同住建局和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随意堆放垃圾和焚烧秸秆、村庄清洁行动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进行通报。请各部门、乡镇将整治进展情况分别于5月30日、6月20日报政府督查室。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