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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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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640522003/2023-0015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03 15:5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财政局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

——20221221日在海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海原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海原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请与会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中卫市第五次党代会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精准聚焦县委“1355”工作思路和打造四个示范县目标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收支任务,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5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9%,同口径增长1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1亿元、非税收入完成1.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0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3%

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7亿元,加上级财政补助收入56.6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77亿元以及上年结转3.99亿元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65.9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0.0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36亿元后,支出总量为61.37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结转4.57亿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县级超收收入、基本支出等结余资金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以后年度预算缺口,上级专项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0.3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年初预算为2亿元,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审议批准,执行中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为0.3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35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0%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县级收入0.35亿元,加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8亿元以及上年结转0.35亿元后,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5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0.15亿元。根据《预算法》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社保基金预算:2022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2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33%。社保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2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7%。收支相抵加历年结余后,年末累计滚存结余5.44亿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滚存结余较上年末增加1.04亿元,增长24%,增长原因主要是规范津补贴后,将基础性绩效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及新增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等。

上述预算执行数据在完成上下级结算和决算汇审后会有所变化,届时我们将向县人大常委会详细报告。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及财政工作情况

全县财政工作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力以赴开源节流,多措并举优化资金配置,财政保障能力逐步增强,管理效能稳步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凸显。

——坚守底线要求,确保财政运行稳中向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加强财政收支运行分析研判,牢牢把握财政工作主动权,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切实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一是努力挖潜增收。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财源基础薄弱的实际困难,不断加强财政、税务、人民银行以及各征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收入征管,推进依法治税,挖掘增收潜力,确保预算收支平衡。精准吃透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投资政策,紧盯资金动向,适时捕捉信息,统筹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全县共争取到位上级财政性资金50亿元,同比增长16%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坚决贯彻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10%。从严核定三公经费,落实只减不增要求。清理上缴部门(单位)存款利息收入0.13亿元。盘活部门(单位)存量资金2.24亿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有效弥补财力困难。及时拨付下达预算资金和专项指标,保持财政支出强度,保障全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尤其是针对疫情防控支出建立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拨付,24小时开通支付。2022年在自治区新增地方债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4.68亿元的情况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仍然达到60亿元。三是严防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要求,预算安排资金3.66亿元(其中申请再融资债券1.15亿元),足额偿还政府债务到期本息。全县限额内政府性债务余额34.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8.55亿元、专项债务6.06亿元,均控制在法定限额内。政府隐性债务余额16.82亿元,较2018年审计锁定数下降41.3%,超计划完成年度化解任务。2022年申请使用自治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2亿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城市排水防涝等方面。全县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综合债务率76%

——优化财政服务,助力经济发展换挡提速。紧扣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先行市这一主线,认真落实国务院33条、自治区50条、中卫市八保一促等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组合式税费政策。严格执行大规模及阶段性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县新增退税减税降费1.55亿元。对承租国有资产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6.8万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调整价格评审优惠幅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投入资金0.12亿元,支持批零住餐及旅游类企业开展促销让利活动。安排资金0.17亿元,升级打造海原县智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全年预计完成采购金额156万元。二是切实发挥金融活水作用。积极引进工商银行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全县银行机构存款余额100.67亿元,同比增长8.47%;贷款余额86.14亿元,同比增长12.24%,贷存比提高到85.57%,其中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5.52亿元,占比76.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1.91万户9.09亿元(当年新增贷款1.54万户7.56亿元)。发放富民贷1.34亿元。县农商行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支小扶贫再贷款额度9.84亿元。汇集乡村振兴等基金3.2亿元,为中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担保贷款7.5亿元,免除担保费用322万元。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到0.48亿元。三是支持打造四个示范县积极支持各乡镇(街道办)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及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72亿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过渡期内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聚力打造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县。筹措资金3.43亿元,支持完善活牛交易、屠宰加工及营销、良种繁育、肉牛出户入场养殖园区等全产业链,倾力打造高端肉牛产业示范县。投入资金4.95亿元,推进大气水体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国土绿化造林、清水河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助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四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县级R&D经费投入0.13亿元,同比增长10%。筹措资金4.51亿元,统筹实施县城市政道路提升改造、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城市热源调配等项目,落实县城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路灯照明、污水处理以及集中供热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费保障。投入资金1.32亿元,支持实施县城至海兴开发区城市公交一体化、村组道路硬化、农村公路养护等项目。发放耕地地力保护、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春小麦种植等补贴资金1.38亿元,保障粮食安全。安排资金0.18亿元,推进李旺镇美丽集镇建设、关桥乡方堡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以及西安镇菜园村传统村落保护等项目落地。争取资金2.45亿元,支持实施中部干旱带海原西安供水水源工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项目,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强化财力保障,促进民生改善提档升级。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统筹有限财力,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三保支出预算保障和执行监测,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年落实三保支出37.39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62%。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比例达到80.2%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县教育支出10.5亿元,支持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贴、校长及班主任津贴、双减课后服务、政府购买学前教育保教服务等教育惠民政策,实施了海原一中及兴海中学扩建、海兴区初级中学及海原八小新建等教育质量提升项目。二是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投入资金3.68亿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支出需求,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等政策,推进医疗健康总院实体化运行,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旺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以及互联网+医疗健康等项目。三是加大公共文化投入。安排资金0.22亿元,支持实施天都山老庄乡村旅游综合体、生态观光自驾游配套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乡村文化旅游等项目,促进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并落实三馆一中心免费开放、农村电影免费放映等文化惠民政策。四是积极促进社会治理。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司法、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信访维稳等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实施雪亮工程、文明县城创建等,推进法治政府和平安海原建设。创新财政金融支持六权改革方式,健全完善融资保险服务机制,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46721万元,贷款利率在原基础上下降0.75%五是持续完善社会保障。筹措资金1.68亿元,落实三支一扶、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益性岗位、义务兵优待金、退伍军人优抚等政策,支持实施中心敬老院养护楼、树台敬老院、牌路山烈士陵园改扩建以及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拨付困难救助资金4.26亿元,保障低保户、特困供养户、高龄老人、孤儿、重度残疾等弱势群体及受疫情影响群众基本生活。

——深化改革创新,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严格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扎实开展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7个领域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活动,排查整改问题8个,维护财经纪律。将全县158个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及实有账户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核算管理。巩固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成果,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45个,采购金额3.2亿元,资金节约率5.9%。累计收到政府采购投诉13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积极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加强和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监管。扎实开展国有产权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修订完善行政事业及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制度6项,发现并整改问题25个,处理问责4人,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审核、中期执行监控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选取11个重点支出项目开展绩效执行中期监控。组织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项目30个。完善财政直达资金监控机制,加强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付数据导入以及预警信息核实等工作。强化县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清理僵尸企业和无主营业务企业9户。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完善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各位代表,今年以来全县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县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全县经济基础薄弱,财源建设推进缓慢,自身收入体量较小,短期内实现大幅增长还存在很大困难,一次性收入因素仍然较多,非税收入占比较高。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收入规模波动较大。二是财政支出压力逐步增大。地方刚性支出逐步增加,尤其是职业年金实账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发放缺口等新增支出需求,严重挤压了有限的财力空间。与此同时,还存在钱等项目、钱找项目的问题。三是政府债务实际偿债能力有限。全县政府债务还本资金主要依靠再融资债券,受财力所限,自有资金偿还本金较少,加上每年申请使用新增地方债,致使债务规模仍有上升趋势。政府性基金收入难以支撑存量专项债务本息偿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并逐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及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的关键一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及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对标“1355”工作思路和打造四个示范县目标任务等决策部署,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健全现代财政制度,优化资金资源配置,全面提升资金绩效,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助推海原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财政贡献。

(一)财政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72亿元,同比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1.64亿元、非税收入1.08亿元。自治区提前告知的补助资金38.72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25.0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3.6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亿元。综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源总计45.64亿元,增长70.3%。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42.64亿元。其中:人员、运转类支出19.2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5.1%。主要是工资性和津贴补贴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工会经费、职工体检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运行费等。特定类支出22.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3.7%。主要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落实县级事权与财权支出责任、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账管理和养老金发放缺口等支出。政府预备费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法定比例为支出总额的1%-3%)。债务还本支出-再融资债券3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46亿元、地方自行试点专项债券项目收益0.01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及污水处理费收入0.03亿元。自治区财政厅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0.09亿元。收入总量1.5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9亿元。主要用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乡村振兴、征地拆迁补偿、棚改安置房源回购、大中型水库移民等方面。

——社保基金预算。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对我县社保基金预算初审反馈信息,2023年预计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1亿元,增长11.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6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0.0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0.11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41亿元,增长12.4%。年末滚存结余5.43亿元,主要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根据收入来源,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5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

(二)财政重点工作

——在组织收入上再下功夫,切实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坚持目标导向,建立完善财税库银工作联席会商机制,严格按照序时进度组织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强化对全县重点税源企业和年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的企业跟踪服务,适时跟进关注固定投资项目、土地出让挂牌交易事项进展情况,坚持应征尽征,增强征管工作的针对性,推动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严格落实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长6%的目标任务,确保预算收支平衡。积极主动向上争取资金,重点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等财力性资金,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政策,进一步增加可用财力。紧盯中央财政支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自治区支持九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和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机遇,结合打造四个示范县目标梳理盘点,积极跟进谋划储备项目,最大限度争取财政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支撑项目建设,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坚持预算法定,严肃财经纪律,不折不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对部门(单位)结余结转、闲置以及低效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盘活使用。坚决杜绝增加财政暂付款,提升国库库款保障水平。

——在助推发展上再出实招,全面落实稳保促各项政策。主动对标对表中央及区市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一揽子政策,坚持靠前站位,多渠道筹措安排资金,促进退税减税降费、阶段性社保费缓缴、促销让利、返岗复工、购房补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信贷贴息等各项政策落实,为市场主体减负,为经济发展注入动能,保障经济平稳运行。一体推进招商引资和财源建设,支持建好闽宁产业园和新区农副产品加工园区。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以资金支出效率倒逼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持续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引导项目、资金和资源向乡村振兴集中,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统筹各类资金支持一主四特产业扩规增量、提质增效,全力打造中国西部牛王谷”“国家级高端肉牛养殖示范基地,助推高端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进一步提高涉农贷款占比。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杠杆撬动、增信放大和风险分担等功能作用,强化信贷担保服务。着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量,开展完全成本保险、价格保险创新试点。严密排查、从严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行为。强化脱贫小额信贷逾期管控和清收,确保逾期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防范金融风险。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严格按照2018-202810年计划化解隐性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在优化配置上再见成效,全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持续加强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预算保障和运行监测,严格落实三保支出主体责任。聚焦六大提升行动,统筹就业补助、衔接资金等,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劳务奖补、职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稳就业政策落实。足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做实职业年金。全面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康复、双拥等政策。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全力确保兴海中学改扩建、新建海原六中、九小、八幼以及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等项目落地。推进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疾病防控体系改革等项目。加强对公共安全、八五普法、信访、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救援等工作经费保障,积极支持放管服改革及六权改革。支持实施城市书房”“文化驿站”“阅读空间+”等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加大县级R&D经费投入,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加快完善县城基础设施,稳步推进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支持海兴开发区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力争县区一体化实现大突破。支持实施全域公交、村道生命安全防护等项目。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水利发展、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补等资金,支持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防沙治沙、生态经济林、城乡绿化美化和污染治理七大工程,加快推进中部干旱带海原西安供水工程、三塘灌区配水等项目,夯实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在推进改革上再求突破,不断增强财政管理质效。认真做好政府预决算、政府债务及财政涉农政策资金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审计经济监督、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对财政资金授权支付实施全过程、动态化监控,提高监控的精准度和覆盖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着力解决资产闲置、重复配置等问题,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构建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范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能力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强化部门收支业务内控信息化管理。压茬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按照同业归并、产业相关原则,围绕农业产业、城市运营、文化旅游三大板块进行重组优化,支持组建产业发展集团,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形成规模效应和竞争优势,提高国有资本运营质量和效益。加快两非”“两资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为企业瘦身健体,实现市场化规范化经营,巩固拓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奋力开创新时代财政改革与发展新局面,为推动海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的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5.上级补助收入:指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或财政平衡制度。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6.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指处理好政府间财政关系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建立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就是要根据各级政府谁该干什么事决定谁掏钱,再通过收入划分、转移支付,让相匹配,让办事与花钱、权利与责任相统一。

7.“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8.“六权改革: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用能权、碳排放权。

9.“六大提升行动移民致富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提升、文明素养提升、城乡面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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