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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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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索引号 640522003/2023-0015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12 14:4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财政局

根据2022年全县财政收支情况,县人民政府编制了《海原县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经海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131号)及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要求,在年初预算基础上,自治区新增下达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列入县级财政收入预算,同时结合实际支出需求及资金管理办法,相应安排了支出预算,并编制本方案。

一、资金安排原则

(一)优先保障县级三保支出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三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三保支出两个优原则,遵照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防风险的财政保障顺序,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确保三保不发生任何风险。

(二)坚决落实财权事权支出责任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财权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对年初预算未覆盖,但涉及民生的支出责任事项,按照县级承担责任,力争全力予以保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落实重点项目资金保障需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统筹有限财力资源,根据轻重缓急和绩效优先原则全力确保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市政建设、棚户区改造、西安供水等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落到实处。新增债券资金按照规定的用途筛选项目并安排支出

二、资金来源及调整情况

(一)资金收入来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共计62883万元。其中:

1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宁财预指标〔2021539659号、宁财预指标〔2022108793128140177286291397505号文件新增下达我县一般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6731万元。

2盘活存量资金:盘活清理规范津补贴后有关清算发放政策以及社保配套政策等工资性支出预留资金8500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宁财债指标〔2022153393号文件通知,新增下达我县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5200万元,均为一般债券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收入999万元。宁财指标〔2022262号文件通知,下达我县再融资债券11500万元。债务转贷共计27699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因当年土地挂牌成交量减少以及土地出让收入入库政策调整,政府性基金在县第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000万元基础上,预计减收16500万元。

(二)资金支出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根据新增财力资金来源情况,结合县域经济发展需求,本次申请调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430万元(详见附件2)。

2.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情况:根据收入来源减收情况,相应调整支出16500万元(详见附件4

三、预算调整方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调整情况:海原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267665万元

调整后:2022年我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02896万元,其中:县级一般预算收入23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9396新增3523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7699万元(新增27699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5200万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收入999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1500万元。2022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19095万元(新增5143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海原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批准的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分别为20438万元。

调整后:2022年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938万元,其中:县级3500万元调减16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3938万元(调减16500万元

四、说明事项

(一)本次调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200万元,主要安排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项目县级配套900万元;扬黄灌区三河镇、七营镇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440万元;肉牛深加工及营销等项目3000万元;良种牛繁育中心附属工程二期1250万元;小南川牧场建设项目1250万元。安排县交通局村组道路建设项目2700万元。安排县住建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县级配套520万元;市政道路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4200万元。安排县工信局综合产业区仓储中心改造项目480万元。安排李旺镇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县级配套300万元。安排贾塘乡道路建设项目160万元。

(二)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再融资债券资金的通知》(宁财债指标2022262文件,下达我县再融资债券11500万元,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安排管理,全部用于置换我县当年到期债券本金。

政府外债亚行贷款999万元,按照县人民政府与自治区财政厅签订《亚行贷款再转贷协议》规定,全部用于六盘山扶贫公路项目建设,在自治区外债办进行报账制度。

(四)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统筹做好2022年收支平衡有关工作的通知》(宁财预发2022430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年初预算执行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由县财政统筹调剂用于县级三保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确保不发生财政运行风险。

本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一般公共预算未执行完的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未执行完的年初预算调整预算,按照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全年超收部分,严格按照财政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835执行。

自治区财政厅后续新增下达的财力性资金,在2022年财政决算中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说明。调整后的预算科目将以实际财政决算为准。

附件:1.海原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总表

2.海原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明细表

3.海原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收支总表


附件: 附件-关于上报2022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11.7定稿)(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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