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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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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

索引号 640522017/2023-0011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16 15:3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海原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二级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53人,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45人,经费自理人数35人,实有80人,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海原县辖区内唯一的一家以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妇幼卫生项目、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计划生育服务为一体的二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我们坚持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为中心、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依法执业、以两个规划为工作目标。承担着全县三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业务技术指导、妇幼保健指标质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人员培训及妇女儿童医疗、急救、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一、本年收入

1191.5716

一、本年支出

1191.5716

1191.5716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91.571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5.672

125.672




(九)卫生健康支出

948.7316

948.7316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117.168

117.168


二、上年结转结余


二、年末结转结余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总计

1191.5716

支出总计:1191.5716

注: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据实填写,其他科目删除。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

  

2023年预算数

2023年预算数与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增减额

增减%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36

8.992

8.992


6.632

296.6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7.72

77.79

77.79


20.07

34.77%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8.75

38.89

38.89


10.14  

35.27%

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9.80

0.75

0

0.75

-9.05  

-92.35%

2100299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1.83

0.00

0.00

0.00

-1.83

-100.00%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1.9473

1.5406

0

1.5406

-0.4067

-20.88%

2100403

  妇幼保健机构

669.8710

693.2596

693.2596


23.3886

3.49%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71.7332

203.2814

0

203.2814

68.4518

-25.19%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39.38

0.00

0.00


-39.38

-100.00%

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332.1838

0.00

0.00


-332.1838

-10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1.6232

34.27

34.27


2.6468

8.37%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4.3741

15.63

15.63


1.2559  

8.7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6.2248

72.728

72.728


6.5032

9.81%

2210203

购房补贴

32.2029

44.44

44.44


12.2371

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

基本支出预算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

总计

947.2176

947.2176

38.782

301

一、工资福利支出

938.3376

938.3376


30101

基本工资

251.5968

251.5968


30102

津贴补贴

156.084

156.084


30103

奖金

154.1388

154.1388


30107

绩效工资

132.81

132.81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7.79

77.79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8.89

38.89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4.27

34.27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5.63

15.63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4

4.4


30113

住房公积金

72.728

72.728


30114

医疗费

5.2

5.2


302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3.582


33.582

30201

办公费

2


2

30202

印刷费

0.6


0.6

30205

水费

2


2

30206

电费

10


10

30207

邮电费

2


2

30211

取暖费

6


6

30226

劳务费

0


0

30228

工会经费

4.67


4.67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6.312


6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


0.03

303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88


8.88

30302

退休费

8.88


8.8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22年预算数

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

2023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

  

2023年预算数

2023年预算数与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增减额

增减%

小计

人员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1191.5716

一、行政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91.5716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


二、事业预算收入


二、事业支出

1191.5716

  其中: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研及辅助活动)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1191.5716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


三、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三、经营支出


四、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四、上缴上级支出


五、经营预算收入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六、债务预算收入


六、投资支出


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七、债务还本支出


八、投资预算收益


八、其他支出


九、其他预算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191.5716

本年支出合计

1191.5716





十、上年结转


九、年末结转结余


  1)财政拨款结转


  1)财政拨款结转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非财政拨款结转


  2)财政拨款结余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非本级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十一、上年结余


  3)非财政拨款结转


  1)财政拨款结余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非本级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非财政拨款结余


  2)非财政拨款结余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非本级财政拨款


  非本级财政拨款


  5)专用结余


  3)专用结余


  6)经营结余


  4)经营结余








收入总计

1191.5716

支出总计

1191.5716

  

七、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经营预算收入

债务预算收入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投资预算收益

其他预算收入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小计

其中:


小计

非本级财政拨款

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研及辅助活动)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401.19

401.19

401.19






























































































































  

八、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本年支出合计

行政支出

事业支出

经营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投资支出

债务还本支出

其他支出

  2080502

8.992


8.992







  2080505

77.79


77.79







  2080506

38.89


38.89







  2100403

693.2596


693.2596







2100199

0.75


0.75







2100302

1.5406


1.5406







2100408

203.2814


203.2814







  2101102

34.27


34.27







  2101103

15.63


15.63







  2210201

72.728


72.728







  2210203

44.44


44.44








  

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1191.57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1.571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1.57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1.19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67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948.7316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17.168万元;

二、关于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5.99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985.999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85.7739万元,增长9.53%。

人员经费952.41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1.5968万元、津贴补贴156.084万元、奖金154.138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0.98万元、绩效工资132.81万元、医疗费5.2万元、住房公积金72.728万元、购房补贴44.44万元

公用经费33.5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6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6万元、工会经费4.67万元、其他交通费6.31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8.8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5.5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05.57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卫生监督机构(项)2023年预算205.572万元,2022年执行数减少502.48万元,减少70.96%。主要用于妇幼卫生项目成本材料等日常工作经费  

三、关于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3年和2022年未安排“三公”经费。

四、关于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总预算1191.57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1.571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1191.57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91.571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191.5716万元,占100 %;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0万元,占0%;事业支出1191.5716万元,占1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8002.73平方米,价值2625.63万元;土地产权归海原县卫生健康局;车辆2辆,价值27.74万元;办公家具价值47.3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101.72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8002.73平方米,价值2625.63万元;土地产权归海原县卫生健康局;车辆2辆,价值27.74万元;办公家具价值47.3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101.72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8002.73平方米,价值2625.63万元;土地产权归海原县卫生健康局;车辆2辆,价值27.74万元;办公家具价值47.3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101.72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5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评价详细内容如下表:

2023年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202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韩世录-18295559194

项目属性

一般项目

实施期

2023年度

资金申请政策依据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夏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件名称及文号

宁财社发(2016)588号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3702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0.00

  自治区财政补助

0.00

  市县资金

1.3702

  其他资金

0.00

年度总体目标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人均84元,中央与区县8∶2比例责任,区与县4:1分担,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正常开展。

绩效
指标  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40分)

数量  指标

区、县级共同负担补助资金比率

1

20%

区、县级配套资金分担比例

1

4:1

县级配套资金人口规模

2

4078人

质量  指标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2

78%以上

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

2

75%以上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

2

90%以上

孕期保健服务

2

5次以上

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

2

95%以上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

2

75%以上

血糖、血压控制率

2

60%以上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

2

4.0‰以上

患者管理率

2

85%以上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

2

90%以上

时效  指标

县级配套资金到位及时率

8

100%

成本  指标

县级配套资金人均金额

8

3.36元/人

效益  指标  4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

10

有效保障

社会公众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10

有效保障

公众对健康关注度

10

持续公众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5

中长期

档案管理完备性

5

完备

满意度  指标  20分)

满意度  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20

95%

合计

100


  

2023年海原县卫生健康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费用

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韩世录-18295559194

项目属性

一般项目

实施期

2023年度

资金申请政策依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医疗废物集中回收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名称及文号

海政办发(2013)10号

项目资金/万元
10分)

年度资金总额:

0.75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0.00

  自治区财政补助

0.00

  市县资金

0.7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总体目标

根据海政办发(2013)10号文件,2021年住院医疗废物处置费用、门诊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县政府按60%补贴费用,全年1.095万元。

绩效
指标  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40分)

数量  指标

补贴医院数量

5

≧1个

补贴乡村卫生室数量

5

≧0个

质量  指标

补贴经费使用合规性

5

合规

医疗废物处置规范性

5

规范

时效  指标

补贴经费到位及时率

5

100%

医疗废物处置及时性

5

及时

成本  指标

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支出总额

5

1.095万元

县城医院和乡村卫生室补贴标准

5

2元/天/床

效益  指标  4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

10

不断提高

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

5

有效保障

健康县城工作开展

5

积极推进

生态效益  指标

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10

有效防控

可持续影响指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机制

10

健全完善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满意度  指标

城乡居民满意度

5

≧95%

医疗系统工作人员满意度

5

≧95%

合计

90


  

2023年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202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韩世录-18295559194

项目属性

一般项目

实施期

2023年度

资金申请政策依据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夏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件名称及文号

宁财社发(2016)588号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1.9112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0.00

  自治区财政补助

21.9112

  市县资金

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总体目标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人均84元,中央与区县8∶2比例责任,区与县4:1分担,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正常开展。

绩效
指标  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40分)

数量  指标

配套资金比率

2

80%

配套资金人口规模

2

4078人

质量  指标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2

78%以上

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

2

75%以上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

2

90%以上

孕期保健服务

2

5次以上

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

2

95%以上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

2

75%以上

血糖、血压控制率

2

60%以上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

2

4.0‰以上

患者管理率

2

85%以上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

2

90%以上

时效  指标

配套资金到位及时率

8

100%

成本  指标

配套资金人均金额

8

53.37元/人

效益  指标  4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

10

有效保障

社会公众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10

有效保障

公众对健康关注度

10

持续公众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5

中长期

档案管理完备性

5

完备

满意度  指标  20分)

满意度  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20

95%

合计

100


2023年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2023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韩世录-18295559194

项目属性

一般项目

实施期

2023年度

资金申请政策依据

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件名称及文号

宁财(社)指标【2022】270号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5406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0.00

  自治区财政补助

1.5406

  市县资金

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总体目标

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绩效
指标  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20分)

数量  指标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

100%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

100%

效益指标(20分)

经济效益

乡村医生收入

10

保持稳定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10

中长期

满意度指标
10分)

满意度  指标

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满意度

10

80%

合计

50


2023年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202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韩世录-18295559194

项目属性

一般项目

实施期

2023年度

资金申请政策依据

宁财(社)指标(2022)274号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用于原重大公共卫生划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

文件名称及文号

宁财社发(2016)588号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80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0.00

  自治区财政补助

180

  市县资金

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2023年度两癌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工作任务。

绩效
指标  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40分)

成本指标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10

240元/对

宫颈癌检查组织动员、宣传培训、宫颈癌取材、阴道镜、妇科检查、送检等工作支出

10

160元/人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5

2023年12月底

质量指标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10

85%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内容符合性

10

85%

宫颈癌筛查覆盖率

10

80%

-数量指标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人数

2.5

13200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5

2800

13-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2

85%以上

时效  指标

配套资金到位及时率

8

100%

效益  指标  4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计划怀孕夫妇健康水平

10

得到提高

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宫颈癌死亡率

10

有所降低

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10

有效防控

可持续影响指标

农村适龄妇女疾病负担

5

逐步减轻

妇女健康水平

5

得到提高

满意度  指标  20分)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0%

合计

100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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