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2/2020-0000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3-20 14:25:00 |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水务局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组织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及跨区域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审批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事项,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工业、农业、生态及城市供水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编制并监督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全县重要河湖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对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提出建议,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核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和淤地坝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预防监督监测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九)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田灌溉工程的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及评估工作。推动水利扶贫工作。
(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全县水库、大坝的安全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处置水利突发公共事件。
(十二)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实施水利科技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化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拟订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原县水务局下设党政办公室、海原县河长制办公室、海原县防汛抗旱办公室、海原县水政监察大队、海原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海原县水利工作站、海原县树台水保试验站、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海原县农村供水管理中心等9个股室和部门,以及李旺等17个乡镇水保站所。其中,独立核算单位1个,独立编制单位23个。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08人。2019年12月,实有在职人员214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208人;遗属62人。从预算结构看,只包含水务局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水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水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055.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3055.1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6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87.4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055.1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2.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4.7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农林水支出936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6.04 万元,其他支出1570万元。
二、关于水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4.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3704.9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486.63万元增加1218.29,增加48.99%。
人员经费3625.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60.45万元、津贴补贴532.73万元、奖金389.06万元、绩效工资562.1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49.46万元、住房公积金284.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4.80万元,生活补助22.32万元。
公用经费79.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66万元、印刷费2万元、电费5.2万元、邮电费2.64万元、取暖费9.26万元、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劳务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水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262.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8262.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0年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清水河段海原段、中河、苋麻河、西河断面水质监测;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0年预算安排5172.99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增加4411.07万元,增加578.94%,主要用于库坝巡查看护费,贺堡河河道治理工程、龚湾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公益性库坝维修工程、2020年山洪沟非工程措施治理工程;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2020年预算安排80万元,主要用于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机井水资源论证工作经费;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0年预算安排10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5.82万元,下降36.79%主要用于保证海原县树台水保试验站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信息化基础资料录入费用;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020年预算安排734.02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10298.76万元,下降93.35%,主要用于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连通工程海原县受水区供水水价补贴;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2020年预算安排120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增加120万元,主要用于海原县河长制工作经费(保证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宣传、培训、日常督察巡查工作顺利开展、发放全县巡护保洁员工资);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2020年预算安排27.3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27.3万元持平,主要用于海原县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补助(撒台);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20年预算安排528.43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1758.95万元,下降76.90%,主要用于海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运行费20万元;海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主要是三河、七营、李旺、高崖、甘城五乡镇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170.16万元;中南部城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338.27万元;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0年预算安排1570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683.77万元,下降30.34%主要用于2020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三、关于水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水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9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购置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公务接待费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压缩经费支出,严格中央八项规定。
四、关于水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87.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087.4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2020年预算安排487.44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18.87万元,下降3.73%,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生产资料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2020年预算安排600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43.20万元,下降6.72%,主要用于高崖乡沙葱沟沟道治理。
五、关于水务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水务局2020年收入总预算13055.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055.10万元;支出总预算13055.1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055.1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3055.10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 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 %;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13055.10万元,占100%;事业支出 0万元,占0%;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 %;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0万元,占 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水务局本级1 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6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6.95万元,增幅17.00%。主要原因是:我局实有人员增加,车改后不保留公务用车,无车辆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水务局政府采购预算674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742.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水务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6226.63平方米,价值489.46万元;土地1390925.5平方米,价值 0 万元;车辆50辆,价值428.25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4.39万元;其他资产价值8703.85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16226.63平方米,价值489.46万元;土地1390925.5平方米,价值 0万元;车辆50辆,价值428.25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4.39万元;其他资产价值8703.85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 0 平方米,价值 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水务局拟计划对安排的重点项目,逐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拟计划聘请社会中介第三方来实施。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除上述说明外,中央、自治区资金、因无具体资金规模,未纳入年初预算,待资金下达后,进行预算调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移民补助(2082201):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10.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082202):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水体(2110302):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5.行政运行(21303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130306):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7.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8.水土保持(2130310):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9.农村水利(2130316):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0.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2130319):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小型水库除险补助等。
2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2130321):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22.农村人畜饮水(2130335):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3.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购房补贴(2210203):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5.其他支出(2299901):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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