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5/2020-0003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3-20 11:15:00 |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人社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本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调研、测算、起草和论证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负责本县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和社会保险年检工作,并对参保缴费人数、基数进行审核、公示; 负责本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筹集和管理运营工作,确保其保值增值; 负责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帐、转移、支付、继承、对帐和管理工作; 负责本县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办退审核、待遇核算、待遇调整、数据维护等工作; 负责本县养老保险基金、经费的预算、决算和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负责本县养老保险领域的审计稽核、缴费能力认证等项工作; 负责企业离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发放、生存调查、资格认定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人员情况: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现有编制为24名,实有21人。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养老办、退管办、社保卡、失业办。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仅包括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532.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532.4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32.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532.43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如,卫生健康支出156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0万元。
二、关于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32.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6532.4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364.42万元,增长9.0%。
人员经费28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4.23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奖金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3.08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其他他社会保障缴费1.95万元、职工医疗保险11.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77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23.11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17.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公用经费1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6229.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6229.4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
1.2080109项目2020年预算6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3.09万元,增长27.9%。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养老的征缴、社保卡相关费用。
2.2080506项目2020年预算785.6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785.6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当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费。
3.2080599项目2020年预算500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417.55万元,下降7.7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及企业职工丧葬费与抚恤金、民族团结进步奖、职工住房补贴.
4.2082602项目2020年预算7762.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7762.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补贴及政府为特殊群体代缴养老资金。
5.2082699项目2020年预算1821.2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821.2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县级基础养老金及补贴与城乡居民享受基础养老金人员丧葬费。
6.2120805项目2020年预算80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8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
7.2089901项目2020年预算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9323.53万元,下降100%。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
三、关于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 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出国人员;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车辆数量无变动;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因为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四、关于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8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
2120805项目2020年预算80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84.99万元,下降9.6%。主要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
五、关于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收入总预算16532.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532.4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16532.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532.4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6532.43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0万元,占0%;事业支出16532.43万元,占1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3万元,下降27.88%。主要原因是:2019年做预算时未与医保局分开,2019年2月份与医保局划分开,2020年人员较少,运行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1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060平方米,价值97.62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辆,价值35.7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95.3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1060平方米,价值97.62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辆,价值35.7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95.3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主要有:1.死亡抚恤金、团结奖、住房补贴5321.2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丧葬费和机关事业单位丧葬费、团结奖、住房补贴。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1500万元。用于补助城乡居民缴费与发放养老金。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除上述说明以外,中央、自治区资金,由于无法具体资金规模,所以未纳入2020年初预算,待资金下达后,进行预算调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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