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7/2020-0002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3-20 14:42: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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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司法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司法局公证处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原县公证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原县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理各类民事、经济公证。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一)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
(二)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三)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海原县公证处部门预算只包括海原县公证处本级预算。我单位现有事业人员5人,与上年相比增加2人,增长66.67%,增长的原因是上年新录用2人。
第二部分 海原县公证处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海原县公证处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原县公证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原县公证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3.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9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3.95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如下:公共安全支出62.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0.02万元。
二、关于海原县公证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原县公证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3.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83.9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8.27万元,增长50.77%。
人员经费77.45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下:基本工资21.64万元、津贴补贴11.04万元、奖金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88万元、绩效工资13.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万元、住房公积金6.24万元、生活补助0.55万元。
公用经费6.5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下:办公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海原县公证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用于:本单位2020年没有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用于:本单位2020年没有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三、关于海原县公证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原县公证处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9年增加0.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今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今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今年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今年预计公证业务检查验收接待增加。
四、关于海原县公证处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海原县公证处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海原县公证处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原县公证处2020年收入总预算83.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9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83.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3.9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83.95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 %;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0万元,占0%;事业支出83.95万元,占1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 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海原县公证处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海原县公证处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原县公证处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7.4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9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7.4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9.0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所以无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预算,所以没有开展2020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除上述情况说明外,再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